第66章 捞了钱就去祸害丹阳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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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糜竺聊完海船改良与海路贩马的合作框架之后,李素最终拿出了他那面银镜,想给糜竺多一点盼头,临走时再多榨一笔钱出来。

    “糜公,既然我们合作如此愉快,素还有一件宝物请阁下一观。”李素说着,把一个用类似于灯芯绒一样绵密厚重丝织品包裹起来的银镜,递了出去。

    “哦?不知是何物,先生如此郑重,想来不凡。”糜竺也郑重地接过,给足面子地小心翼翼解开。

    他只看了一眼之后,眼神立刻就有些直了。

    那场景,就好比一个看惯了06年30万像素前摄自拍的人,突然给他一部十年后800万像素的自拍。

    这分辨率得高多少倍呢。

    “银镜居然能如此清晰?就是不知磨到这么清晰,用了何等的工艺,又能持久多少?”糜竺先是失神感慨了半句,随后立刻想到了成本和耐久度的问题。

    李素在旁看了,也不得不感慨“商人就是冷静”。

    这要是给哪个贵妇人或者妃子公主看了,哪会那么快就想到重视成本,肯定是先关心使用效果啊。

    “此物研磨之法,素也略有所知,糜公若有兴趣,日后可以长久合作。至于耐久,也不必挂怀,此镜磨光之后,只要保存得法,至少可以耐用三月才会微微发黑。

    也就是比之寻常银镜,至少额外耐久三倍。且每次重磨时需要磨损掉的量也少得多,一分厚的银面,可以磨至少五次以上。这面镜子能磨三十次、用十年。”

    糜竺心里清楚,正常的银镜最多磨十次,用一年左右。如果李素说的是真的,那这种新的银镜在达官贵人群体中绝对非常吃得开。

    只不过,他还不敢相信李素对耐久度的承诺,至少要观察十天半个月——因为寻常的银镜,保护得再好,一个多月也就全黑了,半个月就能看出一定程度的灰暗。

    所以,如果半个月后,这面银镜看不出明显的变灰趋势,那多半才能证明李素对耐久度的承诺是真的。

    而只有李素自己心里知道,他这面银镜之所以耐久高,研磨细腻仅仅是一方面,关键还在于抹了一层完全透明的抗氧化植酸油。

    研磨得更细,本身并不能抗氧化。但配合上抹油之后,越光滑的镜面表面积就越小,也就越能降低润滑油挥发的速度,抗氧化的关键还是这层油。

    糜竺也是商业头脑很灵活的人,他也感受到了这面镜子摸上去就微微有点滑,他还敏锐地凑到鼻子上嗅了嗅,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也就没往心里去,还以为李素只是为了配合贵妇贵小姐使用,才加了香精。

    而事实上,这种香料当然是李素的烟雾弹了,香料本身毫无作用,只是为了掩盖防锈油的成分和目的。

    保密工作做得这么扎实,糜竺就算查,一时半会儿也查不出什么。

    以糜竺的分寸,知道风险大利益小、冒进强查有可能败坏好不容易结交起来的关系,多半会暂时放弃。

    更何况李素还有最后一招保险:他这次根本就没有买生石灰,所以核心竞争力是不可能查到的。

    “这银镜的营生,先生想如何合作?”内心权衡再三之后,糜竺决定先收起觊觎之心,暂且让利观望。

    何必一开始就吃相太难看呢,只要李素能弄到好货,哪怕第一批第二批的利润全部归李素,也没什么大不了。

    糜竺家大业大,观望得起,只求先稳一手。

    李素也不跟糜竺绕圈子:“糜公以为,这样的镜子,能售价几何?”

    糜竺想了想:“传统银镜,不过二十余贯,算上一年里反复找银匠打磨,工费等开销,算每年费钱三十贯吧。此镜若耐用性真能如先生所言,便是卖一百贯,也是卖得出去的。

    只是单价昂贵之后,普通官员商人就更买不起了。依我之见,纵然可以货通天下,也不过每县十余富户可以承受,全天下也不过数千块。先生虽有宝物,但并无人脉,恐怕也卖不多。除非是京师等天下富户云集之地,倒是可以一城卖出数百。”

    也就是说,因为太高端,虽然每块单价可以赚好几万钱,单一利润比贩马还高,但市场总容量太少了。

    全天下的高端银镜市场,也就是一块价值几个亿的蛋糕,你没渠道还做不下来。

    就算糜竺有充足货源,敞开了做,吃干抹净撑死挣到一个亿。

    李素知道这门生意是细水长流的,眼下他也不急,就提出一个折衷:“既如此,我有一建议。这面银镜,就暂且留在糜公手头把玩一月,还请糜公多借我一千万,此番我去丹阳,钱财多多益善。

    一月之后,我从丹阳回返,糜公若是决定了跟我合作,我就给糜公供货,一面这种银镜我抽两万钱,到时候从我预借的这一千万里慢慢扣除,如何?”

    糜竺想了想:“也好,那就到时候再详谈。”

    多一个月缓冲期,正好观察一下新镜子质量再决定。

    至于目前多借一千万给李素,糜竺觉得风险并不大,双方的合作规模都这种程度了,前面贩马都谈得好好的,对方犯不着为了这点借款撕破脸皮破坏长期关系。

    “那就这么说定了,一个月后,我从丹阳回返,届时还请糜公准备好足够的沙船、水手,起码要够运五千人的。到时候,就从广陵港出发,走海路北上运丹阳兵到涿郡,返程时再运从幽州战场缴获的战马——我希望糜公能亲自押送船队。”

    “一定,一定,如此大的生意,竺自然要亲自督促。”糜竺一口答应,觉得这很正常。

    李素也是到了这一刻,才算彻底松了口气。

    李素的社交口才和计谋,天赋点都点在外交诈骗上了。论拉拢人的情商和手腕,终究还是不如刘备。

    所以李素只能是先晓之以理动之以理、把糜竺忽悠成商业合作伙伴,拉着他北上走一趟。

    真想把糜竺变成下属、能不能今年就变成下属,全看到时候刘备亲自发挥人格魅力了。

    也包括鲁肃和其他一些路上拉到的人才,最终也需要刘备亲自笼络一番,忠诚度才更加可靠。

    术业有专攻,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

    谈完全部正事,糜竺非常热心地又留李素一行在府上大宴了两天,眼看都快四月底了,才亲自派人护送他们去广陵。

    李素就带着累计高达三千万的巨资上路了(刘备那儿结余的本金一千万,跟糜竺商业合作拿了两千万)。

    跟毋丘毅商量好的会合最终期限是五月初五,东海到广陵并不远,李素一行在五月初二这天就赶到了。

    没想到毋丘毅也挺给力,第二天初三也赶到了,大伙儿正好提前开工。

    与此同时,前一阵子跟李素分工之后、就跑去丹阳打探消息的鲁肃,也带着几个朋友和消息回来了,大家都在广陵碰了面。

    毋丘毅公事公办地问了一路上的情况,就打算按正常流程开始募兵。

    也正是到了这个时候,李素果断表现了一个金牌参谋该有的担当,主动建议按鲁肃提供的思路走:

    “都尉!我们先到了几天,已经探查清楚,若是直接买卖丹阳兵,每人身价恐怕不下数万钱,太贵了。哪怕朝廷拨款一亿钱,也才买到几千精兵而已。

    不如,我们还是以朝廷大义名分,权宜行事,挑唆当地新来的流民宗帅、讨伐素有割据之心的山越豪帅,一来显示朝廷天威,二来也可以便宜收买俘虏。”

    毋丘毅并不了解情况,闻言先是一惊:“每个丹阳兵,要直接给付身价数万钱?这也太贵了吧,日后又不是不用给军饷了,这只是相当于安家费啊。你这情报哪儿来的?”

    李素很想自己回答,但他知道他说反而没有公信力,就给刚跟来的鲁肃使了个眼色,然后帮忙介绍:“都尉,这位鲁肃鲁子敬,乃本地游学豪族,交游广阔,颇有见识,也愿为朝廷效力。肯定都尉听取其介绍。”

    毋丘毅上下打量两眼,看在李素的面子上说:“准了,且看你所言是否有理。”

    鲁肃不卑不亢地拱了拱手:“好教都尉得知,自黄巾平定以后,广陵的丹阳兵身价有所回落,中平二年、三年,基本上在两三万钱每人上下浮动。

    但去岁年底,区星之乱爆发,吴郡孙坚上任长沙太守之前,征募了相当数量的一批丹阳兵走。孙坚募兵距今还不到三个月,故而眼下兵源相对短缺,卖方豪帅坐地起价,精壮勇士卖五万钱一个的都有。”

    毋丘毅也是有点蒙蔽,原来是供求关系剧变,导致人价上涨。

    这事儿他离开雒阳的时候是不知道的,朝廷给他的预算也是按照去年和平年代的兵价给的。

    如果不用鲁肃的办法,说不定毋丘毅连朝廷规定的任务目标都完不成。

    刘虞只给了他五千万预算,至少要招到三千丹阳精兵,还说如果能少给安家费多招人,就给他计功晋升,剩余部分可以到幽州之后再慢慢付,就当是算在军饷里。

    毋丘毅原本是挺看不起刚认识的鲁肃的,但被朝廷那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逼,他也只好给鲁肃一条上升通道和表现机会了。

    “鲁肃,你便好好说说,如今这丹阳各路山越豪帅之间的恩怨、我们又当如何下手。若果然有功,我也会奏明使君,至少授你一个簿曹佐官。”

    簿曹的官员都是负责钱粮的,如果鲁肃能帮州牧省一千万募兵款,给他个钱粮官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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