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匡人?不,诓人。

推荐阅读:神农道君道与天齐宅男侵入動漫世界浪痞天倾之后逆天邪神夜无疆剑修来自合欢宗(高h np)快跑,这个文明开挂了!山海提灯

    隋伯安见司匡没有立刻回应,颇为得意,笑吟吟的,朗声:“汝既携带佩剑,也算是有一定见识的人,理应知晓大汉律令。乏徭者,依大汉律令,捕捉之后,一律以充谪戍,终老屯戍。”

    他指了指窝在墙角,一动不动的仲阿于,冷笑,继续说道:“汝即便今日救了他,也无法更改其犯罪之事实。识相点,老老实实待着,别多管闲事,否则,吾二人,以同党之罪,将汝拿下!”

    “呵,多管闲事?吾可不这么认为。”司匡哈哈大笑,站了起来,左手依旧搭在佩剑上,紧紧握住剑柄,声音朗朗,“既汝二人希望谈论法律,那吾便成全尔等!”

    他用力甩了甩右袖,指着破旧木门,高呼,

    “汝二人雨夜前来,在未出具任何通缉文书的情况下,公然殴打大汉百姓,此当何罪?”

    “汝言吾为同党,吾认为,此乃谬论!据大汉律,如遇恶徒,百步之内,见人不救,当赀二甲。汝二人殴打他人之行径,谁能证明不是恶徒?鄙人也是按照大汉律办事!”

    司匡说完,咧嘴,笑了笑,瞅着烤火,一言不发,看着热闹的四个人,微微拱手,“诸君无动于衷,可是想等官府通缉,从而缴纳罚款?”

    “这……”

    烤火的四个大汉面面相觑,皆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哆嗦。

    脸色骤然大变,纷纷站了起来。

    差点因嫉妒之心,误了大事!

    汉承秦制。

    秦确实存在见死不救的罪名。

    无论如何,在这两位不速之客出具身份证明之前,根据打人的性质,可以划分进恶徒行列。

    坐在地上的四个人互相对视,同时点头,做出了一个决定。

    摩拳擦掌,走到墙角,把准备继续殴打仲阿于的张觉历围了起来,令其动弹不得。

    “伶牙俐齿,厉害!”隋伯安眯着眼睛,注视着司匡,夸赞了一句。

    仅仅一句话就调动了场中的其他人,遇上懂法的硬茬子了。

    不过,他并没有生气,而是挥挥手,示意张觉历先退回来。

    此地空间太小,双拳难敌四手,他不想爆发冲突。

    待同伴来到身边,他才开始反击。

    只见隋伯安右手伸到右肩的位置,捏着一根与衣服同色的绳,猛地一拽。

    “沙!”的一声。

    接着“咣啷”声传来。

    他背后固定在身上的灰色布袋落在地上。

    隋伯安当着众人的面,蹲下,在里面翻找。

    不一会儿,两块A4纸大小的长方形木板被他取了出来。

    木板中央有一个合并的凹槽以及两个手腕大小的圆形空洞,而两侧则各有一个中指粗细的小孔。

    他站起来,高高举着,在手里晃了晃,似乎在显摆。

    沉声,“吾二人虽出来匆忙,并未携带任何文书,但却带了捉拿犯人时,使用的梏!”

    其与司匡对视,声调抬高,诘问,

    “除了官吏,何人有梏?”

    司匡看着隋伯安手里的那个玩意,忽然笑了,斜着头,一字一顿,反问,“谁规定普通人不能有梏?大汉律令可没规定庶民持梏犯法吧?”

    在一旁休息的张觉历忍不住了,出言呵斥,“强词夺理,黎民要梏何用?”

    “这汝就管不着了,万一人家有特殊的爱好呢?”司匡摊了摊手,努努嘴,耸耸肩,表现出一副无辜的模样,“若汝二人无法自证身份,最好老实点,否则,别怪吾等拔剑相向!”

    张觉历瞅着被众人围起来保护的仲阿于,又瞥了一眼丝毫没有退意的司匡,附在同事耳边,询问:“伯安,现在该如何是好?”

    隋伯安冷静地挥挥手,“毋慌!吾二人有传信!只要和姓仲那小子传信的户籍地对上,足以自证身份!”

    他转身,双眸一转不转,死死地盯着白发舍人,左手将佩剑拔出来三公分,右手化拳,敲了敲案几,“咚咚”声过后,高声,

    “店家,吾三人的传信内容,可有相似之处?”

    “呃……有!有!户籍地相同。”老舍人神色惶恐,腰佝偻得更加厉害了,急忙回答。

    隋伯安满意地笑了,转身,瞅着房间里几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压低声音,淡淡地说道:“怎么样?现在可以了吧?若不是捉拿罪犯的官吏,何人会出东郡,过黄河泛滥之地,行数百里,至此捉人?”

    乍然,他脸色变得狰狞。

    指着四个围住仲阿于的人,警告,“立刻回到原来的位置坐下,否则,将尔等以同党罪一并捉拿,送于边境,抵御匈奴!”

    “这……”

    那四个大汉再次面面相觑,神色苦楚,犹豫不决。

    其中一个人沉吟半晌,说道:“回去吧,反正吾等将赶路离开此地,即便官吏追究见死不救,也犯不上因为这种小罪,四处捉拿。”

    另外三个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互相称好,回到原来的位置,重新坐下,围着火盆,低着头烤火,似乎离开了这个争斗之地,

    隋伯安轻蔑一笑,视线移动,冷视司匡,“小子,汝可还要多管闲事?”

    “好吧,吾暂且相信尔等身份。”

    司匡嘴角下垂,脸上佯装害怕,心底却策划着吓唬人的手段。

    刘彻封的匡人,虽然字面上是匡扶汉室的匡,但只要稍微变通一下,变成诓人的诓,也不错。

    匡人?

    (×)

    诓人?

    (?)

    诓人是一门学问,必须谨慎进行。

    虽然六百石的权力摆在那,天晴了,只要让袁丁快马加鞭前往鲁县,不出两个时辰,自己就能喊五百士卒过来。

    但这太麻烦。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直接效仿孔武对付孔安国的手段,“先礼后兵”、“以德服人”。

    想到这里,司匡用右拳抵着嘴巴,咳嗽几声,清了清嗓子,仰头,面色平淡,朗声:“汝二人既为濮阳官吏,理应懂法吧?”

    “略知一二!”张觉历哼了一声。

    “那好,吾且问,若仲阿于是被三老、蔷夫乃至县令所冤枉,尔等可知后果?”

    隋伯安讥讽着,“县令秉公执法,三老德高望重,没有冤枉一说。”

    司匡呵呵一笑,右手突然拔出佩剑。

    指着二人的鼻子,“是否冤枉,尔等心知肚明。”

    顿了顿,

    警告:“依大汉律令:鞫狱故纵、不直、及诊、报、辟故弗穷审者,死罪,斩左止趾为城旦,它各以其罪论之。”

    “尔等明知仲阿于之冤屈,却不协助,反而助纣为虐,识相点,快些回去辞官吧,否则,一旦上面追究起来,下场会比乏徭还惨!”

    “无稽之谈,什么狗屁法律,吾没听说过。”隋伯安翻了个白眼,恶狠狠的啐了一口唾沫,“何人告知于汝?别以为随意编造一条法律就能把吾吓唬住。”

    司匡:“???”

    这货刚才说什么?

    大汉司法二把手认同的法律,是故意捏造的?

    胆子够肥的啊。

    见司匡在发呆,张觉历握紧拳头,歪着嘴,对着空气挥了几下,“小子,哪怕真的有这条法令,也要有人肯追究才行!吾二人效忠濮阳县,县令公除了东郡郡守之外,他郡,无权管辖。”

    “长安是否拥有管辖的权力?”

    “这自然有!”

    “那正好。”司匡眨眨眼,对着未央宫的位置拱手,“吾需与仲阿于的目的地相同。若汝二人不收手,吾便替他前往鲁县孔府,拜访奉祀君,请其出面,上诉于长安。”

    “汝也要去孔府?”隋伯安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眼神如同鹰隼一般锋利,“觉历,今日恐怕要麻烦一些,再带一个人会濮阳了。”

    “无妨!一个与两个,并无区别。”

    这两个来自濮阳的官吏神色变得凶狠。

    右手摸着佩剑,“唰!”

    同时拔出来。

    与司匡刀剑相向。

    一时间,房间中忽然静得可怕,只有窗外的雷雨声,怕打着对峙双方心境。

    地上四个烤火的男人见架势不好,不得已,再一次开始迁移。

    这一次,他们全部跑到柜台后。

    尽管老舍人抗议,胡子一颤一颤的,还是被挤在了最里面。

    他们全部蹲下来,仅仅露出来一个头,眼冒精光,瞅着即将发生的斗殴事件。

    汉人不怕见到血。

    斗殴见血才刺激!

    “家主,这两个字宵小之徒交给属下就好了。”

    “不必汝靠后,吾自己来!”司匡一边做着头部运动,一边笑嘻嘻的,“吾今日便要效仿孔公,来一次以理服人!”

    说完,便独自上前。

    “诺!”

    袁丁持佩剑,注视着,随时准备营救。

    “以一敌二,汝以为自己是楚霸王?”隋伯安桀然一笑,“觉历,同上!死伤毋论!”

    “好!”

    张觉历挺着狰狞的面庞,持着剑冲了上来。

    隋伯安紧跟其后。

    “杀啊!!”

    战斗爆发了。

    “砰砰!”

    “嘭!”

    “咣咚!”

    ……

    三分钟后。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司匡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伸了伸懒腰,睡眼惺忪,打了一个哈欠。

    根据速战速决、长篇大论会夜长梦多的原则,他出手的时候,招招致命,挑飞二人手中之剑之后,便挥着拳头,硬揍上去了。

    没有悬念,这两个菜鸡加起来,都没撑住二十个回合。

    司匡用脚踢了踢躺在地上、呼吸微弱,昏迷不醒的两个濮阳官吏。

    对着袁丁大手一挥,“把他们两个绑了,睡觉!”

    “诺。”

    司匡一边往回走,一边呢喃自语,

    “怪不得孔武喜欢以德服人。”

    “果然,用了‘德’之后,房间里安静多了。”

    “看来以后要多练一练以德服人了。”

    www.bq46.cc。m.bq46.cc

本文网址:http://www.hxqgjx.com/xs/1/1024/993741.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m.hxqgjx.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