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六章 远亲不如近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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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种虚荣的生物,比如明星,富翁,高官,越是社会地位增长,越是如此。
从“跪着”看人,弯腰看人,直背看人,到拿鼻孔看人,每成长一步,人都会本能的彰显优越感,来体现自己的成就。
然而,当一个人登上过无人企及的高度,目睹过最高处的风景之后,一切又会回归于原始。
这就是所谓的三重境界。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
如果用平常的眼光来看,这位樱武十夜郎前辈的举止就和赫默她二舅差不多,像个退休老干部。
但是在夏风眼中,这种20年与孤独相伴的极致洒脱,才是看淡一切的登峰造极之人。
就像他认识的萧爷一样。
或许很难想像,曾经的炎国第一剑圣会蹲在烧烤店的院里,帮伊芙利特编鸟笼子,同时还乐在其中。
萧爷的性格肯定不是生来如此,否则他也不可能成为公认的炎国第一剑圣。
几十年前,萧爷肯定是个羁傲不逊,拿着一把青云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歪嘴战神。
然而几十年过后,那个他曾经视作终极目标的名号,变成了他口中的“虚名”。
这就是时间的力量,也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人生觉悟。
此时的樱武十夜郎完全没有武者的影子,在夏风和风笛表明来意后,便热情的招待了他们。
房子里的客厅十分简洁,木椅,木桌,竹杯,竹筷,丝毫找不到与现代社会的关联。
坐下后,樱武十夜郎帮他们泡了茶,又拿出了很多手工点心。
“尝尝吧,都是南野村那些年轻人送过来的,平时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基本都喂了兔子。”
刚刚夏风在院子里确实发现了兔子,只不过没有兔笼,而是像走地鸡一样随便跑。
“樱武前辈,那些兔子是养来吃的吗?”
“我现在只吃素,从不吃肉,那些兔子都是我的邻居。”
夏风竖起大拇指。
“您这觉悟,真是清高啊。”
“呵,你这话我听着咋像骂人。”
“哈哈,别误会,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我都觉得很厉害。”
樱武十夜郎的言谈十分随和,也没有任何难懂的观念。
“生而为人,所谓的清高都是假的,有些东西不需要刻意为之,初到这里时,为了活下去我也经常抓些动物来吃,但现在我的食物已经能自给自足,就没必要为了食欲掠夺其它生命了。”
夏风的大拇指没有放下。
“啧啧,您这觉悟,厉害!”
风笛放下竹杯,朝着傻不拉几的夏风翻了个白眼,把话题岔开了。
“前辈,我想请教一下,您的菜园里都种了什么东西啊。”
“哦,大多都是些短季的蔬菜,有土豆,红薯,黄瓜,辣椒,茄子,西红柿,以及一些可以食用和泡茶的花类,哦对了,还有一些药用植物。”
“哇,太厉害了!”
看的出来,樱武十夜郎清高不敢承认,但对自己的小菜园还是很自豪。
“呵,住的年头久了,很多东西都是一点一点完善的,对了,我在后面还养了蜜蜂,你们想吃蜂蜜吗?”
吃了一些点心,算是吃了午饭。
下午,樱武十夜郎知道他们要打算在这里定居,便热心的带着他们在整片樱花林转了转。
“我一个老头子,占不了多大地方,也没什么烦人的毛病,不用介意,你们可以随意选择喜欢的位置。”
“恩,谢谢。”
考察了一圈,夏风觉得就像是从夜市地摊转移到了高档商场,风笛更是觉得哪都好。
因为树荫环绕,整个林子十分清凉,就近就有淡水源,也解决了最大的饮水问题。
而且树木可以防风,不用担心房子和作物被台风袭击。
几人走走停停,边看边聊,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
在樱武老前辈的热情要求下,他们今晚就决定先住在这里,行李先放在南野大叔家也没关系。
晚上,院子里的石炉被点燃,今天新挖的土豆和红薯烤的浓香四溢。
樱武十夜郎是个高人,但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是人,就不能免俗。
或许是一个人孤独太久了,他对夏风他们的到来好像十分高兴,竟然从房屋后面挖出来一坛子酒。
将酒放在凉棚的桌子上,老爷子满脸欣慰。
“我已经好多年没喝过酒了,如果你们不来,我想这坛酒最后可能会和我的归宿一样,永远的埋在地下。”
据老爷子自己说,这坛酒不是南野村的蒸馏酒,也不是东国本土的清酒,而是正宗的炎国烧酒,从他搬到这里隐居开始,这坛酒就一直埋着。
夏风看到自己被如此重视,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至少20年以上的陈酿,单从贵重程度而言,就已经可以媲美他当初在烧烤店举办“四王宴”时,请伊南雪和大帝他们喝的维多利亚30年珍藏版红酒了。
只可惜,他这个人不怎么会品酒。
凉棚下。
吃的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喝的是20年陈酿美酒。
没人喧嚣,没有纷争,甚至这个世界上都没几个人知道有这么个隐蔽的角落。
风笛还是很有礼貌的,她拿起酒杯,大方的说道。
“樱武前辈,感谢您招待我们,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樱武十夜郎笑的很和蔼。
“相遇既是缘分,我在帮你们,你们也未尝没有在帮我。”
夏风明白,樱武十夜郎指的“帮我”并不是实质上的帮忙,而是心灵上的,缓解孤独。
这顿田园晚餐吃的十分惬意。
没有身份,没有过往,夏风不知道樱武十夜郎年轻时的故事到底有多荡气回肠。
同样的,樱武十夜郎也不知道,此刻和他坐在一起啃红薯的年轻人,曾经是推翻过整个维多利亚,带领感染者完成一场史诗大战的领袖。
当然,已是迟暮之年的人没有那么八卦,老爷子对近些年外面发生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
反而是夏风,十分好奇关于樱武十夜郎的故事。
“前辈。”
放下酒杯,余香缭绕,樱武老爷子摆了摆手。
“别叫我前辈了,听着怪别扭的。”
夏风心想也是,他这不叫拜访,从今往后,他就打算一直生活在这片林子里了,低头不见抬头见,总叫前辈确实不亲切。
一拍大腿,夏风自信一笑。
“这样吧,我给您起一个霸气的绰号怎么样,我这人特别会起名字。”
“哦?说来听听。”
“我想想哈。”
夏风琢磨了半天,终于从嘴里蹦出三个字。
“龟仙人。”
旁边的风笛实在听不下去,当即对着夏风的脑袋来了一拳。
“别乱给人家前辈起绰号,还龟仙人,多难听啊。”
夏风揉着脑袋。
“那就叫黑暗龙卷风吧。”
“少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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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跪着”看人,弯腰看人,直背看人,到拿鼻孔看人,每成长一步,人都会本能的彰显优越感,来体现自己的成就。
然而,当一个人登上过无人企及的高度,目睹过最高处的风景之后,一切又会回归于原始。
这就是所谓的三重境界。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看山还是山,看水仍是水。
如果用平常的眼光来看,这位樱武十夜郎前辈的举止就和赫默她二舅差不多,像个退休老干部。
但是在夏风眼中,这种20年与孤独相伴的极致洒脱,才是看淡一切的登峰造极之人。
就像他认识的萧爷一样。
或许很难想像,曾经的炎国第一剑圣会蹲在烧烤店的院里,帮伊芙利特编鸟笼子,同时还乐在其中。
萧爷的性格肯定不是生来如此,否则他也不可能成为公认的炎国第一剑圣。
几十年前,萧爷肯定是个羁傲不逊,拿着一把青云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歪嘴战神。
然而几十年过后,那个他曾经视作终极目标的名号,变成了他口中的“虚名”。
这就是时间的力量,也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人生觉悟。
此时的樱武十夜郎完全没有武者的影子,在夏风和风笛表明来意后,便热情的招待了他们。
房子里的客厅十分简洁,木椅,木桌,竹杯,竹筷,丝毫找不到与现代社会的关联。
坐下后,樱武十夜郎帮他们泡了茶,又拿出了很多手工点心。
“尝尝吧,都是南野村那些年轻人送过来的,平时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基本都喂了兔子。”
刚刚夏风在院子里确实发现了兔子,只不过没有兔笼,而是像走地鸡一样随便跑。
“樱武前辈,那些兔子是养来吃的吗?”
“我现在只吃素,从不吃肉,那些兔子都是我的邻居。”
夏风竖起大拇指。
“您这觉悟,真是清高啊。”
“呵,你这话我听着咋像骂人。”
“哈哈,别误会,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我都觉得很厉害。”
樱武十夜郎的言谈十分随和,也没有任何难懂的观念。
“生而为人,所谓的清高都是假的,有些东西不需要刻意为之,初到这里时,为了活下去我也经常抓些动物来吃,但现在我的食物已经能自给自足,就没必要为了食欲掠夺其它生命了。”
夏风的大拇指没有放下。
“啧啧,您这觉悟,厉害!”
风笛放下竹杯,朝着傻不拉几的夏风翻了个白眼,把话题岔开了。
“前辈,我想请教一下,您的菜园里都种了什么东西啊。”
“哦,大多都是些短季的蔬菜,有土豆,红薯,黄瓜,辣椒,茄子,西红柿,以及一些可以食用和泡茶的花类,哦对了,还有一些药用植物。”
“哇,太厉害了!”
看的出来,樱武十夜郎清高不敢承认,但对自己的小菜园还是很自豪。
“呵,住的年头久了,很多东西都是一点一点完善的,对了,我在后面还养了蜜蜂,你们想吃蜂蜜吗?”
吃了一些点心,算是吃了午饭。
下午,樱武十夜郎知道他们要打算在这里定居,便热心的带着他们在整片樱花林转了转。
“我一个老头子,占不了多大地方,也没什么烦人的毛病,不用介意,你们可以随意选择喜欢的位置。”
“恩,谢谢。”
考察了一圈,夏风觉得就像是从夜市地摊转移到了高档商场,风笛更是觉得哪都好。
因为树荫环绕,整个林子十分清凉,就近就有淡水源,也解决了最大的饮水问题。
而且树木可以防风,不用担心房子和作物被台风袭击。
几人走走停停,边看边聊,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
在樱武老前辈的热情要求下,他们今晚就决定先住在这里,行李先放在南野大叔家也没关系。
晚上,院子里的石炉被点燃,今天新挖的土豆和红薯烤的浓香四溢。
樱武十夜郎是个高人,但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是人,就不能免俗。
或许是一个人孤独太久了,他对夏风他们的到来好像十分高兴,竟然从房屋后面挖出来一坛子酒。
将酒放在凉棚的桌子上,老爷子满脸欣慰。
“我已经好多年没喝过酒了,如果你们不来,我想这坛酒最后可能会和我的归宿一样,永远的埋在地下。”
据老爷子自己说,这坛酒不是南野村的蒸馏酒,也不是东国本土的清酒,而是正宗的炎国烧酒,从他搬到这里隐居开始,这坛酒就一直埋着。
夏风看到自己被如此重视,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至少20年以上的陈酿,单从贵重程度而言,就已经可以媲美他当初在烧烤店举办“四王宴”时,请伊南雪和大帝他们喝的维多利亚30年珍藏版红酒了。
只可惜,他这个人不怎么会品酒。
凉棚下。
吃的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喝的是20年陈酿美酒。
没人喧嚣,没有纷争,甚至这个世界上都没几个人知道有这么个隐蔽的角落。
风笛还是很有礼貌的,她拿起酒杯,大方的说道。
“樱武前辈,感谢您招待我们,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樱武十夜郎笑的很和蔼。
“相遇既是缘分,我在帮你们,你们也未尝没有在帮我。”
夏风明白,樱武十夜郎指的“帮我”并不是实质上的帮忙,而是心灵上的,缓解孤独。
这顿田园晚餐吃的十分惬意。
没有身份,没有过往,夏风不知道樱武十夜郎年轻时的故事到底有多荡气回肠。
同样的,樱武十夜郎也不知道,此刻和他坐在一起啃红薯的年轻人,曾经是推翻过整个维多利亚,带领感染者完成一场史诗大战的领袖。
当然,已是迟暮之年的人没有那么八卦,老爷子对近些年外面发生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
反而是夏风,十分好奇关于樱武十夜郎的故事。
“前辈。”
放下酒杯,余香缭绕,樱武老爷子摆了摆手。
“别叫我前辈了,听着怪别扭的。”
夏风心想也是,他这不叫拜访,从今往后,他就打算一直生活在这片林子里了,低头不见抬头见,总叫前辈确实不亲切。
一拍大腿,夏风自信一笑。
“这样吧,我给您起一个霸气的绰号怎么样,我这人特别会起名字。”
“哦?说来听听。”
“我想想哈。”
夏风琢磨了半天,终于从嘴里蹦出三个字。
“龟仙人。”
旁边的风笛实在听不下去,当即对着夏风的脑袋来了一拳。
“别乱给人家前辈起绰号,还龟仙人,多难听啊。”
夏风揉着脑袋。
“那就叫黑暗龙卷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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