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真搬砖人从不怕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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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天选之子,那一定就是诺兰·罗斯科夫。

    一个出生在犯罪巷、不曾与任何阔佬相处过的女孩。不过毫无疑问,她有着惊人的美貌,白色的卷发和黑色的皮肤衬得她格外漂亮,巨大的颜色反差总让人眼前一亮。

    但是在比赛结果出来之前,没人觉得她能拿第一。

    她长得是很漂亮,但是她没钱也没财,也不愿意去得到那些而脱下自己的衣服。

    一个有自尊的人。

    会被别人看成是小女孩。

    因此,别的姑娘会替代她登上舞台。

    在比赛结果出来前,所有人都这么想。

    但是诺兰·罗斯科夫是那个“天选之子”。

    八卦的女记者总是喜爱用格外夸张的言辞去描述一场幸运的发生,她们同样会以最恶劣的想法去揣度这其中的真实。

    虽说大家总是觉得“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但是大多数女性并不会因为别人同为女性而万分礼貌。

    当一个女孩得到了从天而降的幸运之时,她们就会刻意去抹黑乃至抹杀对方得到的那份幸运的合理性。

    诺兰·罗斯科夫不敢去看网上的评论,但是她依旧有克服恐惧去了解外界对她的评价。

    托“哥谭小姐”的福,诺兰成功地被一名导演看上并被邀请参演对方接下来电影的三号女配角。女三号一角虽然看起来很不起眼,但对一个刚刚出现在众人眼前、没有任何经验的女孩来说再好不过了。

    《危情十日》是诺兰参演的电影,如今正在拍摄过程中。作为非正经班子出来的毫无演艺经历的人,她宁愿把吃饭喝水的时间放到练习上。

    诺兰的经纪人叫做罗伯茨·格林,是个脾气很好、心地善良的男人。他总是劝诺兰不要这么拼命,别把年轻当做可以随意挥霍的资本。

    诺兰总是嘴上答应,但背地里却在干着对方反对的事情。

    周三,下午。

    过了一条戏之后,诺兰正在镜子前卸妆。女三的妆容本来不是非常重,但是女三的原设定是个白人,而诺兰则是黑皮。再加上导演没有想改变角色设定的意愿,诺兰只好在身上上了一层厚厚的粉来减轻自己的色度。

    只要不是自己原来那种黑度就可以了。

    后来,导演是这么说的。

    诺兰对着镜子卸妆的时候,罗伯茨·格林单手捧着一束花走了进来。他低着头,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信封。

    “有人给你送了信,还有花。”

    巨大的玫瑰花束蓬勃而热烈,红色的花瓣拥挤在一起,好似海潮。

    罗伯茨翻转了一下信封。

    “署名是[阿蒙]。”

    诺兰还是头一次收到别人的来信。

    她当时虽然获得了哥谭小姐,但是过程却莫名其妙。大家的狂热来得很奇怪,最后也只剩下淡淡的欣赏。这曾经让诺兰无比慌张,以为自己得到的都是虚假的。

    但是除了朱莉安——以为自己会是最后赢家的朱莉安——气急败坏外,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但也没有人给诺兰写过信,送过花。推特下面的表述喜爱之情的评论倒是蛮多的。

    罗伯茨说:“等电影上映了,粉丝自然会多起来。”

    诺兰停下了卸妆的动作,她伸出手,接过了罗伯茨递给她的黑色信封。

    正面写着“致罗斯科夫小姐”,下边有一排署名小字“阿蒙”。

    “看起来像是男性写的。”诺兰将信封翻了个面,抹开了火漆印子。

    罗伯茨找了个地方把那一大捧玫瑰放好,“还是个恶魔的名字。所罗门王七十二魔神柱中的一位。美利坚姓氏博大精深。”罗伯茨开玩笑地说道。

    诺兰回了句“是吗?”后打开了被折叠得很工整的信纸。两分钟以后她阅览完了所有的内容。

    诺兰的表情变得有些纠结。

    “有人想约我出去吃饭。”

    罗伯茨一下子变了表情,“不行!那肯定不行!万一是变态呢!”发觉诺兰脸上悲伤的表情,罗伯茨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他立马改口,“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备受瞩目的哥谭小姐,说不定有人会故意把你骗出去的。”

    诺兰捏着信纸的手指微微用力。

    她也了解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女星受到伤害的事情并不少见。

    可是……

    “我还是想要去看一看。”

    罗伯茨并不明白是什么让这位漂亮姑娘在得知风险后还是如此的坚决。

    诺兰·罗斯科夫晃神道:“总觉得写信的人是个很好的人。”

    经纪人人傻了。

    这不是光用感觉就能解决的事情啊。

    虽说哥谭小姐选出来的当天拉莱耶就想给人家写信了,但是在当天晚上,她遭遇了黑蝙蝠的袭击式检查。虽然对方有几乎完美地隐藏自己的身形,但对于意识想覆盖到哪里就能覆盖到哪里的拉莱耶来说,想要发现对方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那家伙没什么别的反应,拉莱耶倒也没怎么关注对方。而当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件事情:小丑被蝙蝠侠抓住并送进了阿卡姆疯人院。

    估计是那被拉莱耶砸出脑震荡的卸妆先生刚醒来就想做一番大事业,却在开始行动之前就被他的老敌人抓包了。

    那么一折腾之后,拉莱耶对诺兰的兴趣就减少了一些。

    两个月后,在看到诺兰·罗斯科夫进组(《危情十日》的拍摄)后,拉莱耶那已经消下去的想法又再度浮现出来。

    于是乎,拉莱耶给自己pick出道的漂亮姑娘写了信,还送了花。最高规格的花,信还是她亲手写的。

    拉莱耶=哥谭城市意志=哥谭,也就是说,诺兰直接得到了哥谭的邀请信。

    但是把信送出去了以后拉莱耶又开始怀疑人家会不会愿意出来,她隐隐约约觉得自己的举动有些像惹人讨厌的疯狂粉丝,但是下一秒她自己又推翻了这个想法。

    没有人能够拒绝哥谭,没有人能够不爱哥谭。总之!没有人!

    ——除了愚蠢的整天想着把她挤出城市意志协会的纽约猫猫。

    拉莱耶:呵。

    ***

    布鲁斯·韦恩正在家里的仓库里搜寻着什么。

    在韦恩夫妇被木仓杀之后,年幼的布鲁斯开始探索他的家园——韦恩庄园。他发现了一扇永远也打不开的铁门,而为了打开那扇铁门,他花费了好几年的时光。

    当十四岁的布鲁斯进入那扇门内,他发现了支撑韦恩一家发展的全数财富。高科技,系统方法,财富密码。

    空旷的地下洞穴里装载了无数的装置,而倒挂在洞顶的蝙蝠群门发出让人难受的声波来。

    十四岁的布鲁斯在管家的陪伴下四处转悠,他发现了一辆半完成的装甲,他还发现了一副高挂在墙壁上的画像。

    那是一副有些年头的画像,画布和画框都上了年纪。画家用厚重的笔法绘画了一名黑发碧眼的年轻女子,画中的对方正用手接过一枚宝石。

    十四岁的布鲁斯还不知道那颗宝石的名字,只觉得模样非常好看。而多年后,为了很好地扮演起一个有眼光的阔佬,布鲁斯·韦恩恶补了一通有关珠宝的知识。

    然后那时,他发觉了画像里的那颗宝石是什么。

    「MissGotham」

    ——“哥谭”

    这就是那颗宝石的名字。

    当初建造了这座哥谭市的人将一颗纯度极高的绿宝石命名为「MissGotham」。

    ……

    这么多年了,那副陌生女人的画像一直挂在那里,连位置也不从移过。

    已经不再是毛头小子的布鲁斯从那副画像边上路过,却依然被对方的美丽所迷惑。每当靠近那副画像,看见画像上的女人,布鲁斯都会有一种“没人会觉得她不好看”的想法。

    那不是他应该产生的想法。

    那太奇怪了。

    这种感觉让布鲁斯联想到了那场哥谭小姐大赛里其他人的状态。

    感觉很相似……

    布鲁斯·韦恩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忽然间,显示器上的红点移动了。

    那个红点代表拉莱耶·阿蒙。

    “蝙蝠侠”在对方每天都不会忘记带的钥匙扣上面装了定位芯片。

    拉莱耶·阿蒙并每天发现这一点。

    ***

    拉莱耶的手指划过钥匙扣,整个人悠闲地坐在使者为她拉开的椅子上。

    窗外华灯闪烁,哥谭的夜晚总是阴云与灯光交织闪耀。这座坐落在新泽西州的“愚人”城市,繁华程度与纽约并肩。

    拉莱耶现在身处“繁星”,哥谭规格最高的餐厅。来这里用餐的人非富即贵,所以拉莱耶想着这餐厅干脆改名叫阔佬餐厅就好了,简洁大方又直白。

    可惜有钱人就喜欢搞那套花里胡哨的。

    白色上衣棕色马甲的年轻侍者送上了饮品。

    在这里,即使是一杯冰红茶也要卖出格外高的价格。不过阔佬嘛,越贵越爱买帐。

    拉莱耶咬着吸管,啜了一口。

    白衣侍者收了盘子回到了暗门处,眼中的好奇之意简直满溢而出。

    杰维好奇地猜测着那名小姐的身份。他的同事从后厨上来,往那桌送了一份甜点。回来以后他夸张地对杰维道:“那个小姑娘戴了一颗超大的宝石。上帝啊,我敢保证,我这辈子都还没有见过那么大的宝石。”

    杰维其实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些。

    他的同事伸手,比了一个个圈圈。

    “鸽子蛋那么大一个。她肯定是什么老总的宝贝女儿。”

    对于富人,维杰和他的同事总是肃然起敬的。因为自己没办法赚到那么多钱,所以在对待富人的时候他们总是怀抱着几近仰慕的心情的。

    维杰的同事还在强调着他刚才看到的宝石有多么的大,颜色有多么的纯粹。

    因为此时餐厅里只有那一位客人,所以多余的服务员们在自己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挤在一起偷偷讲小话。

    维杰的话不多,基本上全程都在听人讲。

    随着门口刮过一阵清新的风,维杰抬眼看去,看见了一个风姿极高的美女。

    那种美丽是很少见的,但毫无疑问是赏心悦目的。

    维杰的同事支吾了一声。

    “唔……是诺兰?诺兰·罗斯科夫?”

    诺兰·罗斯科夫喘了一口气。她的肤色和发色太过于显眼,就算是戴上帽子披上外套,在人群之中依旧非常显眼。再说了,那个“粉丝”约她在繁星之厅,诺兰是断不可能穿着牛仔连帽衫过来的。

    因此,罗伯茨在把她送到地点后,还用风衣遮着她进了餐厅。

    不过好在诺兰并不是什么炙手可热的明星级人物。虽说她赢得了哥谭小姐,但是大多数人的想法非常矛盾,没有人去刻意激化矛盾,诺兰都快要像一块黄油消散在盘子里了。

    穿着一袭银色小晚礼服的诺兰在踏入繁星的第一刻,就接到了来自白衣侍者的接待。

    “是罗斯科夫小姐吗?”在得到了肯定后,侍者又说:“请到这边来。”

    诺兰随着侍者的指示走向了一旁,她轻而易举地发现了阿蒙。

    诺兰来到桌边,侍者拉开椅子,诺兰坐下。四周的环境很好,空气很清新,花瓶里插着清新的花,墙壁上升起星树,每一根枝条都托起一颗闪耀的星星。

    但那些不是星星,而是人的名字。

    虽然拉莱耶有怀疑这幅墙壁是仿造了JK罗琳笔下的小天狼星之家,但这面墙壁的历史的确有些久了。上面的那些星星似的名字,都是已经离开人世的、对哥谭影响很大的人物。

    创造者、弘扬者、维护者……这是一面充满了怀旧气息与庄严的星之墙。

    诺兰稍微有些紧张。她头一次来到这么高级的地方,以前她出席过的最高级别的邀请来自高中时期的班长。对方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对儿子也相当阔绰。当时他们吃了晚饭,去看了电影,还要到了一张明星的签名。

    但是后来,诺兰和对方分了

    拉莱耶调整了一下坐姿。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比平时更加漂亮。她有一大堆的珠宝,其中最贵重的是那个殖民者韦恩送给她的祖母绿,质地格外纯净,上面带着埃及艳后的美。每克拉可以卖出一万七千美元。虽然与紫翠玉的三万七千美元相比差上许多,但那的确是无比贵重的宝石。

    然后是一颗深蓝色的钻石,拥有着透明的外观和华丽的代表。三十克拉,比希望钻石要小上三分之一。

    再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钻石、红宝石、翡翠、玛瑙……拉莱耶拥有的珠宝,加起来的价值足够买得起一个小小国度。

    挂在脖颈上的那颗祖母绿——“哥谭”正在流淌着诡丽的光芒。

    这颗宝石自然而然地吸引了诺兰的注意力。

    诺兰因为那诡异的美丽困顿了一下,一下子又反应了过来。

    “嗯……阿蒙小姐?”她以为拉莱耶是给她写信的阿蒙先生的女儿。

    拉莱耶翻开了菜单,“是我。这里的甜品很好吃。”说着,她点过一款柠檬蛋糕,“我很喜欢这个。”

    面对年龄比自己要小些的女孩,诺兰的精神放松了一些。

    但她依旧显得局促。诺兰想着罗伯茨告诉她的冷静方法,努力把对方当成演戏用的木偶。

    虽然这显得不太礼貌orz

    这位拉丁裔美人点了点头,接受了拉莱耶的提议。

    诺兰用银色的叉子切下一小块蛋糕,对面的绿裙女孩动作优雅而从容,想必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这让出身于犯罪巷的诺兰稍显狼狈。在与女孩相处了一阵之后,她还是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阿蒙小姐,额……”这话好像有些难以启齿。诺兰用刘海挡住了一些视线,“阿蒙先生今天还没来吗?”她看见女孩的眼神变得微妙了起来,顿时以为自己说了什么错话。

    拉莱耶换了个姿势,“无需如此紧张,诺兰。”拉莱耶的口吻亲稔而具有亲近感,诺兰不由地侧过脑袋去倾听对方的话语。

    然后,拉莱耶说出了让诺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的话语。

    “我就是邀请你的阿蒙。我是拉莱耶,拉莱耶·阿蒙。”

    诺兰以为对方在跟自己开玩笑。可是女孩的眼神无比沉静,没有任何戏谑之色。

    诺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诶?”

    拉莱耶唤来了侍者,她将菜单移至对方手中,“让经理过来。”

    维杰心中想着就算你是贵客经理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出来见你啊,但是作为一名服务生,他当然会将客人的话传递给上级。

    维杰满腹困惑地离开了,然后,他便看着繁星的经理小跑了过来。对方诚惶诚恐的模样是维杰从未见过的,而他在这里打工已经三年了。

    经理输着大油头,看上去就是个完整的油腻男子。维杰眼中的经理总是很傲慢,为企鹅人经营这家餐厅(繁星在十几年前的权利洗牌里成为了企鹅人的产业)的他和治安方打好了关系。因此,就算是警察也不敢找他麻烦。但是对方如今这副模样,却让维杰心中的疑惑发酵。

    拉莱耶抬起眼睛,碧绿色的眼珠如黑夜里的猫眼转动。

    “我要我的那份菜单。”

    她总是要最好的东西,而最好的,永远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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