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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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同志们,那只猫在他的大作里推荐了猪的这本斗铠,所谓投之以琼瑶全集,报之以木瓜牛奶...

    于是猪也在自己的地盘热烈推荐一下猫腻的新作《间客》,猫腻写的小说一向是人品的保证,之前那本《庆余年》的实体版还是08年度新华书店最畅销的小说之一;

    已经在首页给出了连接,希望没看过的朋友都去捧捧场啊,说起来这可是猪在起点第一次打友情推荐小广告,第一次啊第一次......

    在洛京里,孟聚听过斗铠的故事。

    外表上,斗铠与普通铠甲相似,但它可比普通铠甲强得太多。在斗铠士内力的驱动下,斗铠非但不会成为武士的负担,反而能增强武士的力量和速度,使得他们能身轻如燕,刀枪不入。天武帝、长生帝、兰陵王、高无敌、花校尉、祖闻鸡、慕容君、杨擎天、闵天王、陈白马——这些历史上耀眼的名字,都是各个时代最强悍的斗铠士。这些强者身披斗铠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为国征战,所向披靡,造就了这三百年间最神奇的传说。

    斗铠武器,从面世的那天起它就成为了战场上的绝对王者,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原大地的命运。三百年前,鲜卑拓跋族本不过是草原上一伙专职捡羊粪兼职当劫匪的蛮族——全族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见到大部落的马夫经过都要磕头,反正是混得很差的蛮族。

    一次偶然的机会,这伙蛮族忽然得到了天外遗失下来的斗铠技术——至于鲜卑族得到的到底是实物、书籍还是神仙下凡来告知,史书就语焉不详了。不过史官们大多认为他们得到了斗铠实物——照那时鲜卑族的智商来说,书的话他们肯定是拿来擦屁股了,神仙下凡若没带天兵天将的话也多半会被他们炖汤了。

    后世的史官也好,当时草原上的邻居也好,大家也不知怎么回事,浑身羊粪臭味的鲜卑忽然就阔起来了,在与周围部族的争斗中大获全胜——对于装备了斗铠这种超时代武器的鲜卑族来说,对付只装备了木棒牧羊皮鞭的部族那简直是大人打小孩,爱怎么杀就怎么杀。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草原上千年不变的保留节目了,每个部落崛起时都要上演的:征战、掠夺、屠杀、吞并,鲜卑人的斗铠兵团粉碎了草原骑射的神话,捡羊粪的鲜卑族一跃成为了草上十三魔之一——在草原上,“魔”可是个骄傲的称呼,草原十三魔,指的就是草原上最强大的十三个部族。

    对于新崛起的鲜卑族,其他的魔族部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为了草原老大的名声,也为了捍卫牧场和羊群,酋长们调集了勇士,决心与新暴发户决一死战。双方厉兵秣马,草原上的大战一触即发。

    但是鲜卑族首领慕容龙城——也就是后世被称为“具备超凡战略目光、自小就胸怀远大志向的天武大帝”——碰到了一个狗头军师叫叶倾怀,后者告诉慕容龙城:“草原上打来打去,不过是抢羊抢牧场再加上抢放羊的小姑娘罢了,玩多了,您不腻吗?”

    抢地抢羊抢娘们的游戏重复多了,慕容龙城确实觉得腻味,烤羊炖羊炒羊肉小羊羔汤吃多了也上火,慕容龙城虚心地向叶倾怀请教,有什么新花样?

    叶倾怀不负黑心狗头军师的美誉,给慕容龙城出了个主意:“大王,中原江山繁华似锦,洛京菁华荟萃,姑娘更是世间绝色,何不夺之?”

    草原汉子就是豪爽,慕容龙城一拍桌子:“干了!”——于是,拥有着灿烂文明与文化、掌控两亿臣民三百万军队的中原刘汉帝国,就这样被捡羊粪鲜卑族的三千具斗铠“干了”。

    长城九关被攻陷,韶涵平原野战被击败,太平关被攻陷,昌谷防线崩溃。。。九次大战,全部以鲜卑人获胜告终。刘汉朝廷的猛将勇将智将名将老将小将儒将大将全部被鲜卑族的三千具斗铠撞得粉身碎骨,百万边军不是溃败就是被歼,直到鲜卑人兵临洛京城下,刘汉末代皇帝刘书嘉浇火油烧自个时还是弄不明白:“朕有百万大军,鲜卑人就不过那几千人,为什么就是打不过呢?”

    当然,放在三百年后的今天,这个疑问简直不叫疑问,连孟聚这个门外汉都知道,血肉之躯是无法抵御斗铠的,能抵挡斗铠的,也唯有斗铠+——还有后来出现的瞑觉师。

    正因为斗铠有着如此恐怖的威力,吸取了刘汉灭亡的教训,北魏也好,南唐也好,西蜀也好,各国都对此高度重视,组建了自己的斗铠战力。

    如果说鲜卑人建立斗铠帝国的经过是一部名叫“天降横财”的喜剧电影的话,南朝李唐的建国过程就只能算是一部悲剧片,名字就‘国破家亡’。

    自古以来,草原民族的盛宴都是建立在中原农耕民族的泪水上的,这次也不例外。洛京陷落,刘汉灭亡,但入城的鲜卑贵族却没有立即产生国家主人的自觉。鲜卑武士发扬了致富靠刀子和成亲靠绳子的光荣传统,在洛京内进行了长达十天的屠杀和劫掠。洛京城血流成河,烈焰腾空,林汉帝国七百年的繁华和中原汉族千年的文明积累,尽皆在鲜卑战士的铁蹄下挣扎和呻吟,史称“洛京之屠”。

    后来,御用文人辩解说,这是为了因为长久以来中原汉族对于鲜卑族的欺压与轻视,导致了这次不幸的意外,还编出了七大恨八大仇之类来说明中原汉人对草原民族是多么作恶多端——比方说某日中原人在边塞交易时踩了鲜卑人的脚趾头之类的深仇大恨——至于洛京屠杀,这不过是民族的交流和融合的正常过程,大伙不必太耿耿于怀啦。

    但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那么宽广无边的胸怀。当时,在逃离洛京的溃军之中,就有位名李长生的青年军官,那失陷在烈焰里的国都里面,有他的妻子和父母。年青的军官含着泪水发誓,绝不忘怀今日的一切:“魔族对我们做的一切,他日必将百倍偿还,我们也要开发出自己的斗铠,以铁与血来对抗他们!鲜卑必须毁灭!”

    南朝建立自己斗铠部队的经过是艰难而曲折的。残余的刘氏皇族试图在江南重建政权,但在这个风雨动荡的时代,北魏帝国的威胁日益增大,养尊处优的皇族子弟无法适应如此残酷的挑战,他们醉生梦死地麻醉自己,卑躬屈膝地向北方讨好进贡,以此来延续南汉。

    这时,以李长生为首的青年军官团迅速崛起,他们主张复仇,主张建立汉人的斗铠部队,北伐复国。他们的强硬立场得到朝廷和民间的普遍支持,这批少壮派军官以襄樊为中心,组建了自己的军队,形成了新的军阀势力。

    时运恰巧,鲜卑人初入中原建立北魏帝国,草原民族建制粗糙,缺乏保密防范意识,一个被抓来的汉人技师拼死偷取了斗铠的核心制造技术,逃离了洛京,最后这个工匠落到了李长生手上。靠着这次天赐良机,李长生结合自己的技术部门,也生产出有南方特色的斗铠,就是后世所谓的“南兴系汉斗铠”。

    靠了两千具新鲜出炉的南兴斗铠,李长生抵挡了鲜卑北魏的新一波攻势,挽救了岌岌可危的汉人政权。接着,西蜀从南朝王朝里分离,他们也拥有了自己的斗铠生产技术和工艺。

    现在,在孟聚面前出现的就是一场斗铠士的战斗了。三名斗铠在围攻一名斗铠。孟聚看出来,那名被围攻的斗铠士就是自己见过的“杨威”——或者说“灭绝王”——他的面目被黑色的头盔和护面覆盖,但孟聚还是认出了他的身形,尤其是那两条迥于常人的长腿。

    阮振山全身披着乌黑的铠甲,厚厚的铠甲覆盖了他的全身,头颈部有颈圈、头盔和覆面保护着,上身有肩甲、胸甲、臂甲、笼手等部件保护,连下身和手都有裙甲、护腿、护膝、战靴、扳指等部件保护着,可谓武装到了牙齿——孟聚看得咂舌,这全身装备上来,怕不要有百斤,这样横冲直撞下来,难怪所向披靡。

    在阮振山的左右两边肩甲上,各铸有一只咆哮的虎头,气势很威猛,而追杀他的三具斗铠,从外形上看比阮振山的斗铠小一点,肩甲上都铸有狼头标志。

    阮振山手持粗铁棒,三具追击的斗铠则持着狼牙棒、粗铁棍、大铁锤等重武器。虽然以寡敌众,但阮振山明显比围攻的铠斗士们更强一筹,他将手中的铁棒舞得呼呼作响,化成一条黑龙在身周盘旋着,几次将追兵斗铠打得翻倒在地。

    但追击的斗铠士们配合默契,一旦有人被击倒,其余二人立即上前夹击掩护,阻止阮振山痛下杀手,而被击倒的斗铠士则迅速爬起重整旗鼓投入战斗,战局一时僵持不下。

    追击的三名铠斗士象狼狗一般死咬着阮振山不放,双方都打上了真火,互相以武器击打,甚至以身体猛撞着对方,“砰砰”的沉重撞击声接连不断,金属撞击的火花四溅。

    阮振山左手的臂甲被打断,胸甲和肩甲也裂开了大缝,追击的斗铠同样是伤痕累累,残缺不全,双方损伤都很大,但却依然在厮杀不休,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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