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天女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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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封锁果然森严,好在莲夫人有进出总督府的特别通行证,偶有官兵拦住车子检查,莲夫人从容应对,一路倒也无惊无险。车子驶出城郊,人迹渐罕,倾城知道危险已过,松了口气,心情轻松不少。莲夫人笑道:“其实我刚才也怕得紧。”又问:“小兄弟贵庚?”“虚度二十一载春秋了。”

    “哦,原来也不过比我们家温妮大三岁——可曾婚配?”倾城羞窘的摇摇头,说道:“还没。”莲夫人笑道:“府上老爷、太太都不着急吗?我像你这么大年纪时候,都有个小姑娘了。”

    倾城低下头去,小声道:“我爸爸妈妈都不在了。”莲夫人啊的惊呼了一声,脸上现出怜惜之色,柔声道:“真是可怜……一个人过日子,吃了不少苦吧?”她本以为倾城是世袭的官位呢。

    倾城笑道:“夫人见笑了。我并没有吃什么苦,因为运气总是很好——若非如此,早就和总督大人一起死在……”猛然想到青雀叮咛他不准再提起奥兰多过世之事,立时收声。莲夫人脸色依旧平静如水,微微一笑,似有淡淡悲凉。

    “奥兰多已经死了吧?”终于开口问道。

    倾城无言以对,只好点了头。莲夫人叹了口气,幽幽的说:“梅姐姐还想瞒我,殊不知我正是因为听到消息,才巴巴赶到总督府啊。”凄楚的一笑,又问倾城:“我们姐妹跟奥兰多的事,你可知道?”倾城点头道:“略略知道一点。据说青雀姐姐虽是正室,却与总督大人并不十分要好,倒是您才是货真价实的总督夫人。”莲夫人笑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可是‘总督夫人’二字,我是担当不起的,说难听点,连个姨太太也算不得,野姘头罢了。”倾城没料到她会如此轻贱自己,一时无言以对。

    莲夫人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原是粗野蠢笨的乡下老太婆,说话不雅,没得玷污了兄弟的耳朵,实在罪过的很。”倾城忙道:“夫人千万别这么说!我其实是替你不值——既然总督大人爱的是夫人,为什么又娶了青雀姐姐呢?”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莲夫人叹了口气,说出十九年前的一段公案来。原来当年世代镇守乌鸦领的古利乌斯家族向干达婆人提亲,本要迎娶的是长女梅·干达婆,不料奥兰多前往黑森林求亲,却对二公主莲·干达婆一见钟情,而对那位天下知名的豪放女梅公主,委实不怎么喜欢,就想改聘二公主为妻。

    说来也巧,当时梅公主也正怀着帝国元帅春江飞鸿的骨肉,即将临盆,哪有挺着大肚子嫁人的道理?她倒是很想替即将出生的骨肉找个便宜爹,又怕奥兰多不肯戴这绿头巾,跑了这个现成的冤大头,在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就不易了。于是耍了个心眼,恳求妹妹替自己与奥兰多周旋,想等着孩子生下来再作打算。

    莲公主素来娴熟恬静,对姐姐的交际手腕固然羡慕,但是生活作风却不敢苟同,但是,姐姐毕竟是姐姐,平日里还是言听计从的,于是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料一来二去,竟也有些情难自尽,与奥兰多私定了终身。这件事当然不敢对姐姐说,奥兰多也不是那种有骨气敢担当的男子汉,亦不敢对父母坦白心事。

    直到梅公主秘密产下一女,族长与古利乌斯家族订婚之时,两人才着急起来,分别对家里吐露了真心话,不料两家长辈都大为光火,不但不准他们结合,更不准两人再见面。原来这次和亲本就是场政治婚姻,古利乌斯家族用长男换取干达婆族的长女,实质上是以婚姻的形势缔结和约,假如娶回来的是无权无势的庶出女子,那就没有意义了。

    在双方长辈威逼下,梅·干达婆只好嫁给自己并不喜欢的奥兰多,身怀六甲的莲公主也被族中议会以败坏门风之名逐出家门,在奥兰多的安排下,秘密逃到苍翼城,隐居在城外山麓,十九年来过着隐姓埋名的清苦生活。

    奥兰多虽然没骨气,却也不是那种喜新厌旧的薄幸之辈,自从生下女儿温妮莎后,每月初一、十五就把莲夫人母女接到府中团聚。至于青雀夫人那方面,也是一开始就挑明了的。尽管两人始终分室而居,彼此之间不存在爱情,相处却很融洽。

    奥兰多遇到棘手的事务,每每来请教青雀;青雀也一改过去放荡的生活,安分守己,府内事务处理的井井有条,与其说是夫妻,倒更像一种类似姐弟之间的感情。

    对于妹妹与“丈夫”的私情,青雀夫人从开始就很清楚,过去她没少抢别人的丈夫、情人,如今轮到自己头上,心想也是报应吧。不高兴归不高兴,但也不值当为了这种事大吵大闹,装不知道罢了。

    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莲夫人再带着小女儿来,青雀偶尔也招待一下,寒暄几句,后来逐渐亲热,倒比当初做姑娘时更亲。

    就这样又过了十二年,奥兰多、青雀、莲夫人的关系就这样确定下来了,仿佛一家人似的。只是奥兰多与莲夫人的女儿温妮莎·古利乌斯·干达婆反倒与父亲产成隔阂。

    有一次温妮莎跟母亲来总督府,被奥兰多前妻留下的两个儿子李华、莫里森看到,骂她是“婊子养的”、是“青雀跟野男汉子的私生子”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小姑娘又伤心又生气,从此对父亲和青雀夫人恨之入骨,再也不肯来。

    听了莲夫人这席话,倾城颇有感触:与莲夫人母女比起来,他这个孤儿实在算是幸福的了。沉思之时,莲夫人也若有所思的注视着他,问道:“小兄弟,我有句话,不知当不当问。”倾城忙收敛心神,笑道:“当然没关系。”

    “我怎么越看越觉得你像个姑娘呢?”“呀,这个……很多人也都这样说。我的确是男人,可是我妈妈把我生成这副面孔,所以……也没有办法啊。”倾城讪讪的道。

    莲夫人释然的一笑,说道:“照我说么,倒不如将错就错的好。”倾城一愣,旋即问道:“夫人的意思是要我男扮女装?”“正是。”莲夫人赞许的点点头,解释道:“方才你也看到了,现在城里乱的很,官兵四处搜捕刺客,用不了多久,你的图象就会贴满大街小巷,我家虽然偏僻,毕竟不能与世隔绝,你生的这样清秀,难保不被认出来。不如索性化装成姑娘,就说是我的远房侄女,就算被人遇到,也不会相信你是原个男的,安稳的多,你说这个法子好不好?”

    倾城心里是一千万个不愿意的,可莲夫人的提议确实很有道理,无奈之下,只得说:“全凭夫人安排——”“哎——不能再叫夫人,叫阿姨!”“嗯,莲阿姨。”倾城怪不好意思的唤道。莲夫人笑吟吟的应了,说:“待会家去,就换上你妹妹的衣服,准是个小美人!”倾城暗自苦笑,希望不会惹来另一种麻烦。

    马车拐过山脚,一处小小的庄园便出现在眼前。三间茅舍围成曲尺形,朝外的一面正对着崎岖的山路,背面是一块长方形的菜畦,绿油油的,不止种了什么,长得很好。

    门前一圈篱笆墙圈着,马车篱笆墙前停住,莲夫人谢过车夫,扶着倾城走来。远远的看见一只大公鸡站在院门上得意洋洋的逡巡着,旁得鸡都沿着篱笆墙走来走去,走近了,会发现母鸡和小鸡比较安分,用一只爪子在院墙下刨土玩,公鸡们却大多一副忿忿的神气,斜睨着院门上那个同伴,咯咯嗒、咯咯嗒的冷笑,有的也想试着跳到墙上去,但是每每失败,垂头丧气的走开,墙上那位看在眼里,越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突然看见女主人回来了,吓得大叫一声,扑噜着翅膀跳下墙去,也不知是踩到同伴还是怎么着,鸡们齐声鸣叫起来,怒气冲冲的奔跑着,园子里尘土飞扬,一地鸡毛。

    莲夫人立在门前喊道:“温妮——温妮——妈妈回来了——”但是没人应声,莲夫人就自言自语的说:“原来不在家。”自己开门进去。先安排倾城在左侧厢房休息,问他饿不饿?想吃什么尽管说。倾城说:“不饿,有水的话想喝一点。”莲夫人便去烧水,倾城自行洗了把脸,等了一会,水还是不开,眼皮却开始打架,迷迷糊糊的睡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感到脸皮发烧,仿佛有双眼睛正窥视自己,茫然睁眼,看见门缝外有双亮晶晶的眸子在闪动。倾城冲她笑笑,那姑娘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笑吟吟的走过来,环佩叮当作响,仿佛春光烂漫的草原上一只快乐的小鹿,步履轻快,举止大方,搬来一把椅子,像是老朋友似的在倾城身旁坐下。

    把倾城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咦了一声,讶然问道:“你是一个姐姐,还是一个哥哥?”

    倾城猜她就是莲夫人的女儿温妮莎,笑道:“据说我是你表姐,你信不信?”那姑娘愣了一下,说:“这是一个笑话吗?我怎么听不懂。”反把倾城逗笑了。问道:“莲阿姨没有告诉你,我就是你远方的表姐。”温妮莎道:“我妈去摘菜了,还没有见到他。回家就见到你睡在我床上——好奇怪哦……”“为什么奇怪?”倾城怪有趣的望着她,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这娇憨的小妹了。“没,没什么!”姑娘突然又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问:“难道你就是那个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的叶倾城?”这回轮到倾城吃惊了,脸色不禁微微一变。“喔,果然就是你!”姑娘自信的道:“你心跳加速了,你准是天香君叶倾城。你杀了该死的总督,你真厉害,啊,我刚才还想着真想亲眼看看朱雀第一美人是什么样子,没想到你就真的一下子飞到我家来了!”

    “我没有……”倾城无力的辩解道。

    “嗯,我相信你。”“你相信什么?”倾城发现她并不像表面看来那么简单。“你没有杀奥兰多。”“为什么这么肯定?”“你刚才不是否认了。”“万一是谎话呢?”倾城越发好奇了。

    姑娘微微一笑,自信的道:“我的耳朵能分出真话和假话。”

    倾城浑身一震,定定望着她的眼睛,一种莫名其妙的熟稔泛上心头,仿佛千百年前也有如此一幕对话曾经在两人之间发生,久远的记忆被埋葬在前世今生那漆黑的无底深渊,宿命的血统的却在彼此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真奇怪,我好像觉得在哪里见过你……”姑娘好奇的望着倾城,喃喃自语。

    “看着我的眼睛……”倾城需要进一步确认,“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

    “蓝色的眼睛……红色的眼睛……还有银灰色的眼睛……你有三个瞳孔,好奇怪喔。”

    “果然是神族后裔!”倾城确信无疑。只有神族才能同时看见他的三个瞳孔。“真遗憾哪……妙音天女,你已经不认识我了。”

    “妙音……真奇怪,我的全名是温妮莎·古利乌斯·干达婆·妙音。”“温妮莎”是姑娘的名字,“古利乌斯”是父亲的姓,“干达婆”是母亲的姓,就像他们的玄武祖先那样,干达婆人会把天神的名字作为贵族的系谱,“妙音”正是温妮莎系出名门的明证,同时也是古代神话中掌管音乐的女神。

    “……好名字,就是长了点。”倾城讪讪的道。

    “你是根本就没记住吧?”温妮莎现出一副好气又好笑的表情,“算了算了,叫我的小名温妮就行,这回记住了?”不等倾城答话,她便一阵风死得跑出去,嚷道:“水开了,我去泡茶!你就再睡一会儿吧,‘表姐’!”

    要说女儿美不美,大概与母亲有很大关系,莲夫人姐妹都是大美人,温妮莎自然也是个小美人,但她却又不是那种文弱、病态的美,温妮莎自幼习武,功夫相当不错,浑身上下透着健康与活力。

    她好玩好动,但决不轻浮,爱笑爱说,但决不张狂,荆钗布裙不掩天生丽质,虽是小家碧玉,却也知书达理,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真,叫人不忍心伤害,忍不住宠爱。接触没多久,倾城就已经把她当成亲妹妹般疼爱了。

    等莲夫人挎着一篮自家园子里新摘的蔬菜回来时,惊讶的发现女儿已经跟倾城“表姐”、“表妹”相称,很是亲热,不由失笑道:“你俩倒成一家人了!连父母之命都省了不成?”温妮莎笑嘻嘻的跑过来,滚到妈妈怀里扭股糖似撒娇,娘俩亲热了一阵,莲夫人才推开女儿,笑道:“好各疯妮子,也不怕客人笑话。”温妮莎笑盈盈的瞟了倾城一眼,娇憨的道:“妈,我到底该叫他‘表姐’还是‘表哥’呀?你说他也真是的,长这么漂亮,偏又不是姑娘,真叫人伤脑筋哟。”

    莲夫人包含深意的笑笑,说:“我去做饭,你们兄妹说话吧。”温妮莎脸一红,低声道:“妈,我帮你。”莲夫人含笑摇头,转身去做饭了。

    温妮莎无法,只得红着脸自行来到倾城跟前,局促的说:“我有人的时候叫你表姐,没人的时候就叫你哥哥,好不好?”那声“哥哥”叫的又脆又甜,倾城听了,心跳加速,麻酥酥的劲儿一直渗到骨髓里。笑道:“不管我是哥哥还是姐姐,你都是温妮妹妹。”

    又说了一回话,莲夫人摆上饭来。大病初愈最忌暴饮暴食,荤腥油腻的食物也对调理身体有害无益,因此莲夫人就只做了清淡的素面,配上笋片、松仁、香菌作浇汁,清香适口。又有几样小菜,都是自家菜畦里新鲜的瓜菜,莲夫人手惊人的好,虽是家常菜,同样烧得美味适口,翠绿的油菜桔黄的萝卜鲜红的番茄,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倾城吃得非常之香。

    饭后又话了一回家常,倾城这才得知,莲夫人母女隐居此地,全靠自力更生养家糊口,莲夫人一针一线养鸡种菜全要自行操劳,奥兰多活着的时候屡次派人送钱送东西,都被她坚决的推辞了。莲夫人觉得,若是接受了这些东西,她就真的再无半点尊严可言了。人活一世,若是精神上不能够独立起来,就算金堂玉马荣华富贵,又有什么人格可言呢?

    温妮莎也要赚钱贴补家用。她从小就对音乐有着超凡的领悟和感受,冠冕堂皇的琴箫瑟笛,村俚小调的诸般杂技,无一不是一学就会,一学就精,尤擅七弦古琴,挑商弄羽,颇有几分招龙引凤的气度。

    莲夫人见她喜欢这个,就把她送到城里一家乐班子,拜了一位苍翼城最负盛名的老师学琴,老师夫妇就是班主,也是干达婆人,对温妮莎十分照顾,清囊传授。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班子登台演出,长大一点,就代替老师做了乐班首席琴师,每旬在城里得月楼演出一次,赚的钱也尽够母女二人生活了。

    倾城在莲夫人家中养伤,有温妮莎陪着聊天,倒也不感寂寞,只是自打进城以来,一直没跟城外联络,艾尔、纳兰等人肯定很担心,自己对帝国军的动向也一无所知;总督府的情况也不知怎样,梅尔舒迪林、大瘟皇是否又有阴谋?青雀夫人可还安好?一切都不得而知。非常焦急。

    温妮莎见他愁眉不展,怎么劝也无法释然,索性提议:“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咱们就进城打探一下如何?”倾城正有此意,又怕被人认出来,一时犹豫不决。

    温妮莎看出他的心事,笑道:“你穿上裙子,厚厚的抹上一层脂粉,再戴上我的斗笠,垂下面纱,保证连我妈都认不住来。”倾城欣然应允,依言改扮。一切妥当后手拉着手走出堂屋。

    天气很好,莲夫人正在门外晒着太阳做活。看到两人走过来,眯着眼睛瞧了好半晌,迟疑的问:“温妮,右边那个是叶公子吗?”温妮莎冲倾城打了个“大功告成”的手势,搂着莲夫人的脖子说:“妈——不认得表姐啦?我们出去逛街,一起去好不好?”莲夫人笑道:“这两天身上不好,懒得动了。”倾城发现莲夫人气色果然十分不好,便劝温妮莎:“我们也别去了。”温妮莎大不高兴,噘起小嘴在母亲怀里厮缠撒娇。莲夫人摸摸女儿的头发,笑着对倾城说:“别管我,你们尽管去玩,整日闷在家里也不好。叫温妮把那篮鸡蛋提着,你们换些果子、点心吃,再买些肉回来,我瞧着又快到月底了,先预备下罢。”

    时隔三日,城里并没有太大变化,戒备却比前几日宽松得多,倾城、温妮莎甚至没有受到任何盘查就成功混进城去。

    温妮莎一手挂着篮子,一手拉着倾城,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时而踮起脚尖伸长颈子张望,倾城以为她在找人,后来发现,她是在找热闹——哪儿热闹她就往哪儿钻,不拘看到什么,都眉飞色舞得告诉倾城,指手画脚得说笑一番。看着她兴致勃勃得模样,再平凡的东西也立时平添几许奇趣。

    拐过一排粮食店,就是大杂市儿。

    迎面是个麦场,钉了些橛,拉了些绳,拴了些马牛骡驴。有搬着牲口脑袋看牙口的,有拉着牲口缰绳看腿脚的,有一个兽医模样的男人,负手立在一头马驹面前,嘴巴飞快的蠕动着,也不知道说什么,马驹悻悻的瞅着他,时而不耐烦的打个响鼻。

    再往里是杂货市,一大群人围在那里,比看戏法演杂耍的还热闹。

    卖针的把针当作飞镖,吆喝一嗓子,扬手投出,颗颗钉在木板上;卖菜刀的喊道“削铁如泥,啊,削铁如泥!”按一捆铁丝在地,一刀剁下,铁丝寸断;卖木梳的偏拿木梳作锯使,用它来锯木棒,锯得木屑四溅;卖瓷盆的将瓷盆当铜磐敲,拿它来奏乐,叮当悦耳。

    “怎么这么热闹,他们不知道城外有帝国大军?”倾城诧异的问。

    “那还能不知道?”温妮莎笑道,“打仗也不能耽误做买卖啊!不然我们吃什么?”

    “就不害怕?万一城破了——”

    “破去哎——管他谁得天下,反正我们都是森林里来得,大不了再回森林。”

    温妮莎告诉倾城,城里人大多是干达婆族人,别看他们人人一口帝国官话,其实都不把自己当成帝国人,一旦起了兵火,他们就逃进黑森林。那里也有他们的寨子,随便挖个窑洞就是家,所以,大家都不怎么把打仗当回事,坦然过活。有时候,幸福就这么简单。

    出了杂货市场,苍翼城头一号的茶馆“得月楼”就在街对面。

    茶馆跟酒楼又不大一样,一般不卖酒菜,喝茶,吃点心,打牌,听书,听曲子,这是正业。所以客人也不像酒楼那样敢饭点儿,不拘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些人,吃饭的时候倒是少些,早、晚最多。早上逛茶馆,叫“吃早茶”,各地都有这个说法,晚上人也多,逛夜市的要来喝壶茶、歇歇脚,晚上大家没事,交际应酬的也格外多,朋友小聚,店铺与行客洽谈生意,两家闹别扭,要请场面人讲理,居中调停,两下拉拢,都在茶馆。日子久了,约定俗成,茶馆在当地人的生活中,就成了一种很重要的生活文化。

    温妮莎是得月楼弹琴的女先生,名气大,人缘好。一进门,帐房先瞅见,放下算盘吆喝道:“哎哟,姑娘来了!快坐下歇歇!”伙计们也三三两两的过来打招呼,忙得点个头说句话就走,不忙的让座、泡茶,说说笑笑。看到倾城,都问:“是哪家的小姐,怎么没见过?”又有献殷勤的说:“天热,快把斗笠摘下来,擦把脸。”倾城笑而不答。温妮莎横了那帮小子一眼,嚷道:“去去去,都走开!这是我表姐,不高兴跟你们这些臭男人说话。”有人笑道:“干什么呀!你凶什么呀?你表姐都没说话呢!”温妮莎柳眉一竖,便要发作,那些都笑着跑了。倾城心想过于遮掩反而不好,便把斗笠摘了,放在桌上。伙计们立时看直了眼,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说话,又有人要上来搭讪,但是怕温妮莎责怪,就装作跟她说话,其实眼睛都往倾城这里瞟。掌柜的下了楼,才把他们都赶走。

    温妮莎叫那掌柜“二叔”,二叔点点头,笑道:“很有一阵没过来了,家里还好吧?”温妮莎笑道:“托二叔的福,都好。我今天来卖鸡蛋,不问你借钱,你别怕。”二叔好气又好笑,摇头叹道:“好个泼辣丫头,二叔算是怕了你了,哎,这位小姐是——”“我表姐!”“喔——”二叔讶然点点头,打量了倾城几眼,客客气气的说:“招待不周,表小姐莫见怪。”倾城忙起身请了个安,笑道:“二叔万安。”二叔哈哈大笑,摇头道:“这里不是衙门,不兴‘千安’、‘万安’,一看就知道姑娘是千金小姐,我们这里小地方,实在怠慢的很。”倾城忙道:“不打紧,小女子姓叶,二叔叫我小倩便是。”叶小倩,这是温妮莎帮她取的假名字。

    温妮莎先把鸡蛋卖给得月楼,换来一些钱,掌柜又知会帐房支给她上次的分红,定下下次出场的时间。

    温妮莎跟掌柜说:“我妈身上不大好,但是赶场卖点心的差使不愿意丢,她在家做好点心,演出的时候我会抽空照应一下这个生意,你别推给别人。”

    二叔怕她忙不过来,就说:“不过是两个小钱,何必过于操劳呢?叫你妈好好养病,回头去帐房支一百银币,就算我送的药钱。”

    温妮莎冷笑道:“好意心领,可我们家没有白拿钱的规矩。”

    倾城见二叔脸色不好,忙起身笑道:“二叔不用担心,姑妈不来,还有我呢。我可以帮表妹。”温妮莎也连点说好。二叔看着倾城笑道:“表小姐来卖点心?不象话!”倾城忙道:“二叔放心,我家里也是做生意的,这个行当熟悉的很。”这也不全是假话,“帝都三堂”不也是生意?

    二叔还是摇头,连说:“大材小用了。”转念想到一个主意,便问:“表小姐会唱歌不?”

    倾城立刻想到当年八方夜雨楼的表演,可不愿意再出一次丑,红着脸摇了摇头。

    二叔见她生的美,便动了请她登台的念头,倾城说不会,他却当成姑娘家害羞,于是拣了一段词,叫她念来听听。倾城无奈,只得从命,二叔听得连连点头,不住口的夸她嗓音甜。又问她想不想学跳舞,楼子里愿意出大价钱,请干达婆人的名教师教她学舞蹈,到时候来楼里表演,可以赚很多钱。

    他这里卖力游说,讲的天花乱坠,温妮莎不高兴了。冷冷的说:“你就省省心罢!我表姐是大家闺秀,是官宦千金,来这里是踏青散心,陪我玩的,你别狗眼看人低把好人往火坑里推!再打混账主意,瞧我不跟你们翻脸!”

    二叔忙笑嘻嘻的赔罪:“姑娘别当真啊,我这不是说着玩嘛。你是出了名的疾恶如仇女侠客、急公好义及时雨,犯的着跟二叔说这些个?”温妮莎笑道:“你脸皮实在厚的可以,难怪当掌柜这些年,得月楼生意越发的好了,依我看,这财运还会更旺,到时候可别忘了我跟我娘,也算没白替你们得月楼出力。”

    掌柜笑道:“哪还能忘了你们,连着梅森、莫铃两口子都算上,那是得月楼的功臣,借大妹子金口,若是日后真发达了,你们就都来楼里当供奉,什么也不干都成。”温妮莎啐道:“你就是一张嘴,我才不信呢。我看今天客人不多,准是都叫你骗怕了,不肯再来上当。”

    掌柜叹了口气,说道:“姑奶奶,你也不瞧瞧现下这是什么世道!大兵压境,生意哪能跟往日似的,清汤寡水,凑合着过日子罢。”

    倾城心中一动,正要打听城外局势,掌柜却告失陪,忙别的去了。

    捅捅倾城的腰,温妮莎说:“走,天不早了,去买菜。”

    得月楼背后一条街,就是菜市场。要是早早的起来,站在得月楼临街的窗口向外眺望,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能看到一副很有意思的图画:无数辆骡车、马车、驴车、小推车从东门涌进来,一条长龙也似的朝着菜市场进发,浩浩荡荡,有条不紊,十分有趣,他们就是进城赶早市的乡下菜农。同样的青菜,一天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早市的菜都是田里刚下来的,露水未干,新鲜的不得了,城里的主妇们也大多习惯一大早挎着菜篮子跑来,挑挑拣拣,拣拣挑挑,把一整天的菜都买齐。因为主顾多,菜价就比较贵。譬如黄瓜,早上能卖到四个铜板一斤,到了晌午就可能要十个铜板三斤那样子减价,要是到了下午还没有卖光,就是三个铜板一斤也得卖了。等到晚上还没卖出去的,就基本上是人家挑剩的了,这样的菜只有三种人才会来光顾,要么是穷的吃不起新鲜菜,要们就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吝啬鬼,这样的人就算有钱也要吃便宜货,虽不多,但的确有。最后一种就是那些喜欢赚昧心钱的酒楼老板和包伙食客栈的老板。他们就会派一个青衣皂褂的小厮套着车来,把那些剩菜全都敛回去做菜卖给客人吃,这种时候摊主就没办法提价钱了,一个铜板一斤也卖。

    温妮莎和倾城来的时候,天刚过午,这个时候的菜已经不十分新鲜,温妮莎却说“没关系,林里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就专能挑出好得来”。

    温妮莎买菜的时候堪称经验老道眼疾手快,不像别人那样几个人挤在一起,一棵一棵地去挑选,而是把所有的菜都抱进自己的篮子,接着将她不要的菜再一棵一棵地扔出来,她从来不和别人共同挑选,她只让别人去挑选她不要的那些菜,她的两只手飞快地在篮子里进进出出,她眼睛同时还向别处张望,四下逡巡,象一只小母鸡,一发现目标,就不声不响得钻过去,一把按住。

    她把菜篮子装得满满的,护在两膝之间,有时候走开一会,有三姑六婆来拨弄她的篮子,就说:“这个真好,谁家的?”温妮莎听见,遥遥的拍两下巴掌,竖起柳眉大声道:“喂——我的——我的——不卖!”然后让倾城帮她看着篮子,转身再次没入人流中。

    回去的路上,倾城帮温妮莎提着篮子,问她买那么多菜和肉干啥。温妮莎说:“做点心卖呗。我们家的点心很有名气,得月楼专请我娘掌厨做这个,但是因为身子不好,一直没答应。只是每次我登场弹琴、唱歌,妈妈定要去看,顺便带着自制的点心去卖——专有老茶客等着吃呢。”

    回来时,莲姑姑正在喂鸡,端着个笸箩,

    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咕咕咕”的低声呼唤,鸡们听见,雀跃不已,纷纷跑了来,笑眯眯的昂着脸。米一撒下,一窝蜂的扎进头去,脑袋急速点动,毛烘烘得屁股翘得老高,随着脖子的动作向相反方向摆动,非常可爱。

    看见两人回来,莲夫人笑着迎上来,要接篮子,倾城连说不用。莲夫人又问他们城里人多不多,路上累不累,温妮莎一一答对,指手画脚,眉飞色舞,莲夫人含笑听着。脸色却显得格外苍白,不时擦汗,目光中也透着疲倦。倾城方一关问,她就说有点累,不打紧。虽觉不妥,却不好再说什么。

    转眼快到演出的日子了。每逢得月楼演出之日,听众云集,堪称一时盛会。客人多,去吃点心的人多,楼里大师傅忙不过来,就从外面跟些小商贩定好,允许他们来做买卖,但是要给楼里分成。

    从温妮莎初次登台开始,莲夫人必要来看,一时给女儿加油捧场,二来也怕有人闹事,欺负姑娘。左右无事,就也自做了几样点心带来,送给乐班子同仁、楼里跑堂掌柜人等品尝,谢谢他们照顾女儿的恩情。后来不论哪一个尝了莲夫人的手艺,都赞不绝口,说是比专门的点心师傅还强,于是得月楼掌柜就想请她来掌厨,专做各色茶点、零食。

    莲夫人素来不喜抛头露面,就托病辞了,但是耐不住众人请求,每逢乐班表演,她都带些新制的点心来犒劳,母女生活不易,大家都知道,不论谁吃,少不得贴补她些钱,反而比那些专门做买卖的商贩赚得还多,而且小有名气,很有几位官人慕名而来,就是要品尝莲夫人的茶点。

    倾城看出莲夫人身子委实不好,怕她操劳,便要帮忙打下手。莲夫人当然欢迎,对温妮莎说:“你瞧,别人都知道我这手艺好,跟着学,你可好——做饭不及格,吃饭得双百。”温妮笑嘻嘻得说:“他做,我吃,不是正好?”“不害臊!”莲夫人慈爱的一笑,任她去练琴了。

    与倾城的想象不同,莲夫人做的点心,并非如帝都糕饼名店的货色般花样百出,不过是混沌、包子、烧卖之属,很简单,但作出来就是与众不同,比那些精巧如艺术品的御用名点更好吃,也更实惠。

    比如馄饨罢。别人卖的馄饨只有一种葱花猪肉馅,汤是清的。莲夫人的馄饨除了猪肉馅的,还有鸡肉馅的、螃蟹馅的,最讲究的是荠菜冬笋肉末馅,这种肉馅不是用刀刃而是用刀背剁的,汤汁浓厚,肉馅粘软细腻,非常鲜美,作料也齐全,除了酱油、醋,还有花椒油、辣椒油、虾皮、紫菜、葱末、蒜泥、韭花、芹菜、芫荽等好多种,最特别的是自家菜畦里中的几种不知名的香草,那是调味的精髓。混沌煮熟了,一口咬开,淡棕色的肉馅,嫩绿色的菜蔬,淡黄色的作料香草,看着悦目,吃着爽口,真是无上美味。再配上蔬菜、香菜调配的肉汤,更是锦上添花。

    还有那包子,这是点心里头的祖宗,谁都吃的家常东西。就算这个。莲夫人还是能匠心独具,想出两个独门的花样:一个是“酱汁排骨包”,一个是酱肉咸菜包。

    做“酱汁排骨包”,先要用各色香料、作料配出独门卤料,专选刚刚长成肉质新鲜的小猪,买来排骨,卤一大锅。八成熟的时候捞出排骨来,剔下肉,做包子馅。

    做馅的时候有窍门——这回倒不在配料多么神奇——关键是那个排骨肉,绝对不能用刀切碎,要用手一点点的撕成小块,把小肉块再撕成一条条的肉丝,要馅小心,顺着肉丝肌理撕,不能断了纤维。断了,客人嚼起来就不对味了。

    各种点心里,倾城最喜欢的是“凤梨闷糯米饭”。这个做起来很简单。把凤梨洗干净,不要削皮,平平切去蒂部,用小刀子把果瓤掏出来,凤梨就变成了一个空心盒子模样的东西。然后把上好的香粳碧糯米淘干净,和切成碎丁的凤梨果瓤搅拌均匀,塞进凤梨壳中,再把切下的果蒂在塞回去,上屉蒸熟,就成了。吃的时候用碟子托着凤梨,揭开果蒂,香喷喷绿油油的糯米饭中点缀着鹅黄色的凤梨肉,又甜又糯,还有一股凤梨的清香,美味极了。还有千层油糕、手抓饼、

    蜂糖糕、玫瑰馒头,就比较普通了。但是都很好。

    连日来温妮莎回乐团排演,倾城跟莲夫人学习厨艺,两天下来,竟也有了师父六七分的火候,有几样点心,连温妮莎都辨不出来出自谁人之手。明天就是五月三十,是演出的日子,本来说好了三个人一道进城,不料到了晚上,莲夫人突然发起高烧来,一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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