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歧路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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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璧华告诉倾城,他们将要前往迦林江的发源地“罗汉山”。五毒宗的总部碧螺谷就在山里。
碧螺谷同时也是红巾马贼的基地。这里面有着一种奇妙的角色转换令倾城叹为观止:当黑星、李璧华和他们的同伴回到碧螺谷,穿上长袍、草鞋,就成了五毒宗的虔诚信徒、养殖毒虫、草药为生的化外淳民;当他们感到生活变得乏味或者需要一笔巨款以供下一次祭祀挥霍,就穿上马靴缠上红巾,摇身一变,成了边民闻名丧胆的红巾马贼;他们当然有更好的选择,在某位王公、贵族的号召下参加有利可图的战争,从事寻找公主、追捕逃犯之类的赏金任务,这时候,他们就是标榜忠诚与勇气的“红巾佣兵团”了。
前往碧螺谷的途径有两条,乘船溯留直上——或者换乘骆驼横穿“浩瀚”戈壁滩。
李璧华选择了水路。她说沙漠里有两个太阳、天上一个太阳,沙子反射一个太阳,那个金晃晃漫无边际的世界里有着太多的热量,会伤害她的皮肤。
说这话的时候,她让倾城看她的掌背。她们都知道那是女人最妩媚同时也最容易被伤害的皮肤之一。那细腻的纹理和白腻的光泽让倾城联想到遥远的故乡,那里曾流传着这样一首瑰丽而细腻的诗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玉生烟”不就是“璧华”吗?多么神奇的缘分。倾城也觉得走水路是个好主意了。
被嫉妒烧坏脑子的醍醐跑来提醒倾城:“你没有权利干涉主人的任何决定,你不过是个阶下囚。”
倾城告诉他:“高贵人物知道自己为什么更重要,下贱胚子连奴才也当不好。”
醍醐恶狠狠的说:“我宁愿走沙漠!让疯骆驼啃掉你的耳朵!让太阳烧瞎你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你淌着毒液的舌头!”
倾城忍不住笑了。“坏心眼儿的男孩儿,我不过捏了一下你的脸,你就恨不得让我去死?你真狠毒。你要倒霉了。”
倾城去找李璧华。他对她说,“我们还是走沙漠罢。醍醐想让疯狂的骆驼啃掉我的耳朵,让太阳烧瞎我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我该死的舌头,我很想知道假如我真的失去了舌头耳朵眼睛之后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更想知道走出沙漠之后我的尸体还值不值现在的身价。”
倾城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码头,坐在五毒宗专用的楼船上。
李璧华把醍醐找来,问他:“你看这江好不好?”
醍醐战战兢兢的说,“主人说好就好。”
李璧华又问,“你说这水好不好?”
醍醐还是说“主人说好就好”。
倾城连声叹气。第一个这样回答的人很聪明,第二个就是白痴了。
李璧华也叹了口气。她不耐烦的冲醍醐挥挥手,醍醐以为他可以离开了,然而李璧华却开口了。“醍醐,无论我有怎样的感受你都和我一样——是这样吗?”
醍醐只好说是。
李璧华说,“那么你听着:现在我渴了,你去替我喝水罢。”然后,醍醐就被拴上缆绳丢进迦林江了。
华丽的楼船在平静的江面缓缓滑过,留下一行泪渍般的波痕,在那个秋末的傍晚,你会看到迦林江沉醉在斜阳晚照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卷里有着些许褶绉。那是渔歌浆影走近了。
在倾城眼中,122年11月15日的黄昏天空是神秘的翡翠色,在被剥夺了物理力量的同时他阴差阳错的得到了精神特技,就在这里,他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神的潜力。
太阳还没落山,月亮斜斜挂在天畔,七八点星宝石似的点缀着空寂的天宇。在这个日、月、星同在的黄昏里,倾城感觉到自己“接通”了玄武大陆的魔力之源。他把自己的感悟告诉了李璧华。
他说,你看,太阳月亮和星星一起出来了,为了欢迎我。
李璧华没法理解倾城的话,她实话实说:你看到了太阳月亮和星星,这很正常,在玄武广袤的天空中,这样的景观经常出现。
倾城不高兴的看了李璧华一眼,她竟敢扫他的兴,他真有点生她的气了。这时候,一个念头脱口而出:“你会成为我的妻子。”
倾城对李璧华说,你会成为我的妻子。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到这句话的。说完之后他都把自己吓住了。
李璧华一下子来了精神。她饶有兴致的问倾城:“你要追求我吗?”
倾城答道:“只是一个预言。”
“哦……”李璧华哑口无言,好一会,她说,“原来你的眼眸不止是蓝色、红色和白色。”
倾城反问:“你到底看见什么了?”
李璧华微微一笑,把额前发丝撩到耳后。“你说我会成为你妻子的一瞬间,你的眼睛是黑色的。”
倾城出神良久,最后说道:“那是我的祖先的眸色,可我现在还不能够继承它。”
李璧华打断他的话,追问道:“这都不要紧,我只想知道,你刚才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倾城说,“华姐姐,讲讲沙漠罢。我想知道,假如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遇到怎样的风景。”
李璧华幽怨的白了她一眼,淡淡的说,“男人都是不是傻瓜就是胆小鬼,没有一个好东西。”
然后她就开始讲述沙漠了。
李璧华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碧螺谷,它是一个山城,这座城向陆路旅人展示的是一种面貌,向水上来客展示的却是另一种面貌。她这样说的时候,眼中产生了绚丽的漩涡,据此倾城有理由怀疑她接下来的描述是梦想而非现实。
她说,你在草原上,朝着夕阳的方向行走,夜最深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伴随自己一路的草原已经突然消失,你独自一人,被抛进冷酷的戈壁中,在空旷的地平线上,你会看见租售骆驼出售淡水的帐篷,你可以挑选一头母骆驼,她们通常都比较温和,你当然也可以选择公的,万一不幸遇到发情期,你就会被发疯狂奔的公骆驼带到天那边,直到被太阳烤成肉干。
你骑着骆驼在沙漠里漫游,刚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害怕,因为除了风沙和仙人掌无人与你相伴,接下来你会觉得很浪漫,油然生出一种放歌天地间的超脱感,你当然会放声唱歌,好听不好听都无所谓,因为没有别的旅行者,歌声充溢的空间都属于你,这是幸福的,也是悲哀的。
假如这时温度适宜,我建议你脱去衣裳,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被风沙吹痛,可你不可能拒绝天人和一的诱惑,你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发现生命原来就是这么简单,世界原来就是这么真切,真切的就像你自己的身体。既然你已经触摸到了世界真切的一面,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因为陌生,所以恐惧。
你在沙漠里独自旅行,当然会遇到很多风景,海市蜃楼会让你看到远方的城市。你会看到江水在向你迫近,挂着黑白旗帜的货船默默行走。可你听不见号角声,因为一切都是假的,哪怕那艘船里坐着现在的我和你。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其实我怀疑每个城市都是一面对着江河一面对着沙漠。一半勇敢,一半懦弱,一半得意,一半落魄,一半真心,一半谎话,一半柔情似水,一半热情如火,一半痴情念念,一半水性杨花……依我看,城市也是女人。
倾城说,城市和女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它们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人。有的来了又走了,有的永远定居在那里,最后变成坟冢,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李璧华若有所思的说,那么城市一定不是处女,没有主人的城市只是一座巨大的坟墓。倾城笑了,“这个暗喻很好,虽然我不介意你不是。”
李璧华十分惊愕的望着他,好一会儿才呻吟道:“狂妄总该有个限度,你就不怕遭天谴吗?”
倾城反问:“你什么时候见过儿子谴老子?”
李璧华叹道:“我对你的不知死活感到非常困惑。要知道,现在我只用一根手指就能结束你的性命。”
“因为神性。”倾城莫测高深的说。
“我来到玄武后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当我不得不对前途放弃一切计划的时候,我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李璧华蛾眉紧蹙。“我还是不明白‘神性’到底是什么。”
倾城略一沉吟,尝试着解释道:“神性就是一种‘理解未来的能力’。”
李璧华还是不明白,可她不好意思再问,而且倾城看起来已经很疲劳。他在决定休息之前告诉李璧华,可以让醍醐上船了。
天黑了,倾城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像被淘空了,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睡在温暖的羊水里。入睡前的那一段似乎很悠久又似乎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想到很多互不相干的问题。为什么我会失去功力?谁是我的母亲?为什么会这样疲劳?那一瞬,我所看到的果真是未来吗?
……
在半睡半醒的天光云影里倾城感到李璧华绰约的身姿飘到床前,她轻轻揪住他的耳朵,低声埋怨:“你倒成了老爷啦!”
倾城在梦中嗅到了奇妙而熟稔的香气,他悠悠醒来,看见李璧华躺在自己身旁。她穿着绣花的睡衣,质地不差,绣工却极其诡异,一个瞎子也很难绣地这样可怕。倾城细细观摩了她地睡衣,指着一团红乎乎的图案问,“这是什么?”
李璧华偏着头,顽皮的笑道:“你猜。”
倾城只好说:“我只知道那一定不是马粪。”
李璧华气得差点哭出来。她用颤抖的女高音尖叫道:“那是我绣的玫瑰呀。”
“你要是没见过玫瑰,最好别在它们身上滥用想象力,须知这也是一种亵渎。”倾城苦口婆心的劝道。
李璧华反驳道:“我从小吃草根树皮,十八岁之前没吃过肉,可我什么菜都会做,而且好吃的不得了!”
倾城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她,不好意思再说让她伤心的话了。
李璧华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不信……你先来尝尝这个吧。
说罢,她就悉悉簌簌地脱掉睡衣,露出白皙丰腴地胴体。倾城只用眼角一扫,就知道她比自己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更精通性事。
李璧华钻进他地被窝,紧紧地贴在他身侧,用梦呓般地嗓音说:“我会成为你的妻子。”
倾城摇摇头,目光静静落到窗外。圆月如盘,皎洁如玉。
李璧华发现了他的冷漠,讥笑道:“难道你果真不是男人?”手伸向他的下身。讥笑转而变成惊叹,她咯咯笑起来,娇滴滴的说:“你怎么在裤裆里栽了个大萝卜!好吓人哩!”说着便把水蛇似的手臂伸进他的衣襟里。
倾城有点生气了。“你没看见月亮吗?”他说,“今天晚上我不想做这种事。”
李璧华狐疑的瞟了一眼窗外的明月,自作聪明的笑道:“原来你怕光呀。我们拉上窗帘好不好?把月亮挡在窗外,不准她偷看。”
倾城说:“你敢拉上窗帘,我就诅咒你不得好死。”
李璧华仿佛被人扇了一耳光,脸色变得很难看,她忍不住问:“既然你不喜欢我,干什么骗我说会成为你的妻子。”
“我没骗你,可今天不行。”
李璧华叹道,“算了吧,你在装傻。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翻身钻进被子,在无边无际的温柔的黑暗中寻找到他那坚硬的东西。她有很多方式对付它,用手指,用柔软的唇,用湿润的秘处,可是她突然觉得这样都很没意思——她都成什么了?他根本就当她不存在,她在怎么努力也没用,最多不过成为别的女人的代用品。于是她就气乎乎的放弃了。
忿忿的钻出来,李璧华一声不吭的穿上睡衣。出门前她回过头来,素白的十指在面前画了个心状图案。通过这个诡秘的手势,她把胡乱披散的齐肩半长发归拢,露出美丽而苍白的脸庞。
“别以为没你我就不能快活!”
推开舱门,李璧华穿过走廊,去了醍醐的房间。
她的脚步声消失后,倾城想回到梦的世界中,可是他发现再也回不去了。李璧华写满怨恨的脸庞总是在他面前晃荡,他想,我是不是应该接受她?可是在满月的光辉下,现在,除了水月,他心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此后倾城再也没法入睡,只好爬起来,想到甲板上吹吹风,经过醍醐的房门时,他听见女人的呻吟和男人沉重的呼吸。于是远路返回,钻回卧舱,倒头睡到天亮。
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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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螺谷同时也是红巾马贼的基地。这里面有着一种奇妙的角色转换令倾城叹为观止:当黑星、李璧华和他们的同伴回到碧螺谷,穿上长袍、草鞋,就成了五毒宗的虔诚信徒、养殖毒虫、草药为生的化外淳民;当他们感到生活变得乏味或者需要一笔巨款以供下一次祭祀挥霍,就穿上马靴缠上红巾,摇身一变,成了边民闻名丧胆的红巾马贼;他们当然有更好的选择,在某位王公、贵族的号召下参加有利可图的战争,从事寻找公主、追捕逃犯之类的赏金任务,这时候,他们就是标榜忠诚与勇气的“红巾佣兵团”了。
前往碧螺谷的途径有两条,乘船溯留直上——或者换乘骆驼横穿“浩瀚”戈壁滩。
李璧华选择了水路。她说沙漠里有两个太阳、天上一个太阳,沙子反射一个太阳,那个金晃晃漫无边际的世界里有着太多的热量,会伤害她的皮肤。
说这话的时候,她让倾城看她的掌背。她们都知道那是女人最妩媚同时也最容易被伤害的皮肤之一。那细腻的纹理和白腻的光泽让倾城联想到遥远的故乡,那里曾流传着这样一首瑰丽而细腻的诗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玉生烟”不就是“璧华”吗?多么神奇的缘分。倾城也觉得走水路是个好主意了。
被嫉妒烧坏脑子的醍醐跑来提醒倾城:“你没有权利干涉主人的任何决定,你不过是个阶下囚。”
倾城告诉他:“高贵人物知道自己为什么更重要,下贱胚子连奴才也当不好。”
醍醐恶狠狠的说:“我宁愿走沙漠!让疯骆驼啃掉你的耳朵!让太阳烧瞎你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你淌着毒液的舌头!”
倾城忍不住笑了。“坏心眼儿的男孩儿,我不过捏了一下你的脸,你就恨不得让我去死?你真狠毒。你要倒霉了。”
倾城去找李璧华。他对她说,“我们还是走沙漠罢。醍醐想让疯狂的骆驼啃掉我的耳朵,让太阳烧瞎我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我该死的舌头,我很想知道假如我真的失去了舌头耳朵眼睛之后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更想知道走出沙漠之后我的尸体还值不值现在的身价。”
倾城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码头,坐在五毒宗专用的楼船上。
李璧华把醍醐找来,问他:“你看这江好不好?”
醍醐战战兢兢的说,“主人说好就好。”
李璧华又问,“你说这水好不好?”
醍醐还是说“主人说好就好”。
倾城连声叹气。第一个这样回答的人很聪明,第二个就是白痴了。
李璧华也叹了口气。她不耐烦的冲醍醐挥挥手,醍醐以为他可以离开了,然而李璧华却开口了。“醍醐,无论我有怎样的感受你都和我一样——是这样吗?”
醍醐只好说是。
李璧华说,“那么你听着:现在我渴了,你去替我喝水罢。”然后,醍醐就被拴上缆绳丢进迦林江了。
华丽的楼船在平静的江面缓缓滑过,留下一行泪渍般的波痕,在那个秋末的傍晚,你会看到迦林江沉醉在斜阳晚照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卷里有着些许褶绉。那是渔歌浆影走近了。
在倾城眼中,122年11月15日的黄昏天空是神秘的翡翠色,在被剥夺了物理力量的同时他阴差阳错的得到了精神特技,就在这里,他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神的潜力。
太阳还没落山,月亮斜斜挂在天畔,七八点星宝石似的点缀着空寂的天宇。在这个日、月、星同在的黄昏里,倾城感觉到自己“接通”了玄武大陆的魔力之源。他把自己的感悟告诉了李璧华。
他说,你看,太阳月亮和星星一起出来了,为了欢迎我。
李璧华没法理解倾城的话,她实话实说:你看到了太阳月亮和星星,这很正常,在玄武广袤的天空中,这样的景观经常出现。
倾城不高兴的看了李璧华一眼,她竟敢扫他的兴,他真有点生她的气了。这时候,一个念头脱口而出:“你会成为我的妻子。”
倾城对李璧华说,你会成为我的妻子。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到这句话的。说完之后他都把自己吓住了。
李璧华一下子来了精神。她饶有兴致的问倾城:“你要追求我吗?”
倾城答道:“只是一个预言。”
“哦……”李璧华哑口无言,好一会,她说,“原来你的眼眸不止是蓝色、红色和白色。”
倾城反问:“你到底看见什么了?”
李璧华微微一笑,把额前发丝撩到耳后。“你说我会成为你妻子的一瞬间,你的眼睛是黑色的。”
倾城出神良久,最后说道:“那是我的祖先的眸色,可我现在还不能够继承它。”
李璧华打断他的话,追问道:“这都不要紧,我只想知道,你刚才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倾城说,“华姐姐,讲讲沙漠罢。我想知道,假如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遇到怎样的风景。”
李璧华幽怨的白了她一眼,淡淡的说,“男人都是不是傻瓜就是胆小鬼,没有一个好东西。”
然后她就开始讲述沙漠了。
李璧华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碧螺谷,它是一个山城,这座城向陆路旅人展示的是一种面貌,向水上来客展示的却是另一种面貌。她这样说的时候,眼中产生了绚丽的漩涡,据此倾城有理由怀疑她接下来的描述是梦想而非现实。
她说,你在草原上,朝着夕阳的方向行走,夜最深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伴随自己一路的草原已经突然消失,你独自一人,被抛进冷酷的戈壁中,在空旷的地平线上,你会看见租售骆驼出售淡水的帐篷,你可以挑选一头母骆驼,她们通常都比较温和,你当然也可以选择公的,万一不幸遇到发情期,你就会被发疯狂奔的公骆驼带到天那边,直到被太阳烤成肉干。
你骑着骆驼在沙漠里漫游,刚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害怕,因为除了风沙和仙人掌无人与你相伴,接下来你会觉得很浪漫,油然生出一种放歌天地间的超脱感,你当然会放声唱歌,好听不好听都无所谓,因为没有别的旅行者,歌声充溢的空间都属于你,这是幸福的,也是悲哀的。
假如这时温度适宜,我建议你脱去衣裳,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被风沙吹痛,可你不可能拒绝天人和一的诱惑,你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发现生命原来就是这么简单,世界原来就是这么真切,真切的就像你自己的身体。既然你已经触摸到了世界真切的一面,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因为陌生,所以恐惧。
你在沙漠里独自旅行,当然会遇到很多风景,海市蜃楼会让你看到远方的城市。你会看到江水在向你迫近,挂着黑白旗帜的货船默默行走。可你听不见号角声,因为一切都是假的,哪怕那艘船里坐着现在的我和你。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其实我怀疑每个城市都是一面对着江河一面对着沙漠。一半勇敢,一半懦弱,一半得意,一半落魄,一半真心,一半谎话,一半柔情似水,一半热情如火,一半痴情念念,一半水性杨花……依我看,城市也是女人。
倾城说,城市和女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它们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人。有的来了又走了,有的永远定居在那里,最后变成坟冢,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李璧华若有所思的说,那么城市一定不是处女,没有主人的城市只是一座巨大的坟墓。倾城笑了,“这个暗喻很好,虽然我不介意你不是。”
李璧华十分惊愕的望着他,好一会儿才呻吟道:“狂妄总该有个限度,你就不怕遭天谴吗?”
倾城反问:“你什么时候见过儿子谴老子?”
李璧华叹道:“我对你的不知死活感到非常困惑。要知道,现在我只用一根手指就能结束你的性命。”
“因为神性。”倾城莫测高深的说。
“我来到玄武后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当我不得不对前途放弃一切计划的时候,我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李璧华蛾眉紧蹙。“我还是不明白‘神性’到底是什么。”
倾城略一沉吟,尝试着解释道:“神性就是一种‘理解未来的能力’。”
李璧华还是不明白,可她不好意思再问,而且倾城看起来已经很疲劳。他在决定休息之前告诉李璧华,可以让醍醐上船了。
天黑了,倾城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像被淘空了,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睡在温暖的羊水里。入睡前的那一段似乎很悠久又似乎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想到很多互不相干的问题。为什么我会失去功力?谁是我的母亲?为什么会这样疲劳?那一瞬,我所看到的果真是未来吗?
……
在半睡半醒的天光云影里倾城感到李璧华绰约的身姿飘到床前,她轻轻揪住他的耳朵,低声埋怨:“你倒成了老爷啦!”
倾城在梦中嗅到了奇妙而熟稔的香气,他悠悠醒来,看见李璧华躺在自己身旁。她穿着绣花的睡衣,质地不差,绣工却极其诡异,一个瞎子也很难绣地这样可怕。倾城细细观摩了她地睡衣,指着一团红乎乎的图案问,“这是什么?”
李璧华偏着头,顽皮的笑道:“你猜。”
倾城只好说:“我只知道那一定不是马粪。”
李璧华气得差点哭出来。她用颤抖的女高音尖叫道:“那是我绣的玫瑰呀。”
“你要是没见过玫瑰,最好别在它们身上滥用想象力,须知这也是一种亵渎。”倾城苦口婆心的劝道。
李璧华反驳道:“我从小吃草根树皮,十八岁之前没吃过肉,可我什么菜都会做,而且好吃的不得了!”
倾城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她,不好意思再说让她伤心的话了。
李璧华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不信……你先来尝尝这个吧。
说罢,她就悉悉簌簌地脱掉睡衣,露出白皙丰腴地胴体。倾城只用眼角一扫,就知道她比自己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更精通性事。
李璧华钻进他地被窝,紧紧地贴在他身侧,用梦呓般地嗓音说:“我会成为你的妻子。”
倾城摇摇头,目光静静落到窗外。圆月如盘,皎洁如玉。
李璧华发现了他的冷漠,讥笑道:“难道你果真不是男人?”手伸向他的下身。讥笑转而变成惊叹,她咯咯笑起来,娇滴滴的说:“你怎么在裤裆里栽了个大萝卜!好吓人哩!”说着便把水蛇似的手臂伸进他的衣襟里。
倾城有点生气了。“你没看见月亮吗?”他说,“今天晚上我不想做这种事。”
李璧华狐疑的瞟了一眼窗外的明月,自作聪明的笑道:“原来你怕光呀。我们拉上窗帘好不好?把月亮挡在窗外,不准她偷看。”
倾城说:“你敢拉上窗帘,我就诅咒你不得好死。”
李璧华仿佛被人扇了一耳光,脸色变得很难看,她忍不住问:“既然你不喜欢我,干什么骗我说会成为你的妻子。”
“我没骗你,可今天不行。”
李璧华叹道,“算了吧,你在装傻。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翻身钻进被子,在无边无际的温柔的黑暗中寻找到他那坚硬的东西。她有很多方式对付它,用手指,用柔软的唇,用湿润的秘处,可是她突然觉得这样都很没意思——她都成什么了?他根本就当她不存在,她在怎么努力也没用,最多不过成为别的女人的代用品。于是她就气乎乎的放弃了。
忿忿的钻出来,李璧华一声不吭的穿上睡衣。出门前她回过头来,素白的十指在面前画了个心状图案。通过这个诡秘的手势,她把胡乱披散的齐肩半长发归拢,露出美丽而苍白的脸庞。
“别以为没你我就不能快活!”
推开舱门,李璧华穿过走廊,去了醍醐的房间。
她的脚步声消失后,倾城想回到梦的世界中,可是他发现再也回不去了。李璧华写满怨恨的脸庞总是在他面前晃荡,他想,我是不是应该接受她?可是在满月的光辉下,现在,除了水月,他心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此后倾城再也没法入睡,只好爬起来,想到甲板上吹吹风,经过醍醐的房门时,他听见女人的呻吟和男人沉重的呼吸。于是远路返回,钻回卧舱,倒头睡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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