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平克之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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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的军队在准备着誓师大会,而萨默塞特公爵已经到了约克,正在进行着战前的准备。
“男爵阁下!约克的军营能够容纳住我们的军队吗?”
爱德华公爵急忙地赶往了约克城,还没有喘口气,就召唤来了维泰利.奥利萨德男爵,询问道。
“尊敬的公爵大人!我们约克的北方委员会已经安排了四年前您亲征苏格兰的那个军营!我们生怕耽误了公爵您的大事,我们还扩建了不少!”
奥利萨德男爵一路小跑过来,有些发福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额头上还残留着几滴汗液。但是,整个英格兰权利最大的人来了,他能不快速地赶来吗!
“预计,位于城南的军营可以容纳三万军队的入驻!”
对于男爵的回答,爱德华公爵表示还可以,不过对于经常领导军队的爱德华公爵来说,粮食和武器装备是军队胜利最基本的配置。
“那么!我的男爵大人!粮食和武器你准备好了没?”
“当然!尊敬的公爵大人!您是知道的,约克城就是为了苏格兰而成立的,整个约克仓库里拥有808965英镑的黑麦,以及105000英镑的燕麦!”
“这些足够目前一万五千的军队食用四十天之久,也可以满足一千匹战马的一个月需求!”
在中世纪,战马一般都只是食用燕麦来维持体力的,而坑爹的是燕麦每英亩的收获只有普通黑麦的三分之一。而价格却比黑麦贵了十倍不止。
所以,在当时,一匹马每天消耗的金钱是普通士兵的十倍。即便是骑士们,平时也是以大麦和燕麦混合一起喂的,但是在战争时期,必须要用燕麦来喂的。
“而且,我们库存有三千把长弓,十万支利箭,五百副重甲,一千余支火绳枪!”不等爱德华公爵询问,男爵已经一口气全说了出来。
“等等!火绳枪的火药够用吗?”爱德华公爵听到这里,不由的问到。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战争经验的将领,爱德华十分喜欢用火绳枪这种新式武器,他认为这有效得减少了对于士兵的依赖,有利于以少数对抗多数。
“那个!公爵阁下!我们的军队对于这种新式武器很不熟悉,所以只有够一千多火枪手使用五次左右的份量。”
“好吧!你先下去吧!准备好香喷喷的烤羊给那些远道而来的士兵们庆贺一下吧!”
爱德华公爵知道士兵们的军心是很好收买的,一点微不足道的羊肉,就可以让他们拥有高昂的士气。
“啊?好的!公爵阁下!”男爵大人很是惊讶公爵大人为什么要求他这样做,不过身为属下,他没有多嘴问到。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在滴血了,为大军准备粮草已经快压干约克城的血了,再来一次这样的犒军,如果要是这次战争没有胜利的话,约克城就会破产了。
八月十三号,爱德华公爵大人正式来到了军营,召集了主要的贵族们来分配一下队伍,把弓箭手和骑士们集中起来。
再选出五百多个身材高大的步兵穿上重甲,充当重步兵的角色。然后再筛选出会使用火绳枪的一千余士兵组成火枪方队。
之后,公爵大人又挑出一千余人的年老衰弱的士兵来当任后勤营,负责运送粮食。而此时的沃里克伯爵也赶到了约克城,怀着郁闷的心理统领着后勤营。
爱德华公爵又挑出一千余精锐的民兵担任自己的护卫,专职保护自己。
这样到了十四日,整个军队就焕然一新,完全没有了来时那样乱哄哄的场景。
这时,爱德华统治的这路大军,拥有着两千人的弓箭营,一千人的火枪队,五百重步兵,一千重骑兵,一千的护卫君,一千的后勤营,九千余人的轻步兵。
而苏格兰拥有着接近五千的骑兵,两百的重骑兵,以及两千人的弓箭手,还有最多的两万三千人的步兵,以及两百人的火枪手。
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带领下,冲出了七十三英里长的哈德良长城,也就是一百一十七公里长的罗马长城,行军到了苏格兰的领土。
而公爵大人率领的军队后面,跟随着一大群小行商们,以及很多做男人生意的鸡女缓慢地跟随着军队前行着。
而那些大商人们却停留在约克城,等待着那些胜利归来的士兵们来卖出珍贵物品。
一般而言,士兵们只会将价值弟的物品出售给那些小商人们,而非常有价值的货物只有大商人能够吞的下。
大军如同蝗虫一般扫向了苏格兰的村庄,士兵们也是嗷嗷叫似的扑向了那些木制的房屋。
村庄也很快的做出反应,不过几十个青壮的力量敌不过庞大的英格兰大军。
很快,边境附近的几处村庄就被打开了大门,不远处还能听到妇女的哭闹和男人的愤恨,民兵们抢来了大量的粮食和物品与后面的商人们交易着。
能够还留在边境地区的村庄,只有是那些横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大贵族才有的胆量,所以民兵们很识趣的没有杀人,只是抢了一些粮食和物品。
显然,他们也知道,拥有这些村庄的贵族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这些横跨两国的贵族,主要是由于两国贵族之间的联姻造成的。
比如詹姆斯一世娶了英国大贵族萨默塞特伯爵(亨利七世时期的贵族)的女儿琼,詹姆斯四世则娶了英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玛格丽特,两人所生的儿子詹姆斯五世及其后代从而拥有了英格兰的王位继承权。
这才有了詹姆斯六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留下来的都铎王朝王位缘由。
因而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不能简单的理清关系。
劫掠村庄不过是军队之间的小插曲,丝毫不耽误军队前进的步伐。
八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率领下,来到了一出宽阔的草地上,这里被苏格兰人称为小手指——Pinkie。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如同人小指的峡谷,是个对战的好地方。
而阿盖儿伯爵也带领着苏格兰的军队来到了这里,两人都认为自己必胜,所以毫不例外的选择这里当作决战的地方。
两个国家的摄政相互对决,这是一个吸引两国所有人目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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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阁下!约克的军营能够容纳住我们的军队吗?”
爱德华公爵急忙地赶往了约克城,还没有喘口气,就召唤来了维泰利.奥利萨德男爵,询问道。
“尊敬的公爵大人!我们约克的北方委员会已经安排了四年前您亲征苏格兰的那个军营!我们生怕耽误了公爵您的大事,我们还扩建了不少!”
奥利萨德男爵一路小跑过来,有些发福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额头上还残留着几滴汗液。但是,整个英格兰权利最大的人来了,他能不快速地赶来吗!
“预计,位于城南的军营可以容纳三万军队的入驻!”
对于男爵的回答,爱德华公爵表示还可以,不过对于经常领导军队的爱德华公爵来说,粮食和武器装备是军队胜利最基本的配置。
“那么!我的男爵大人!粮食和武器你准备好了没?”
“当然!尊敬的公爵大人!您是知道的,约克城就是为了苏格兰而成立的,整个约克仓库里拥有808965英镑的黑麦,以及105000英镑的燕麦!”
“这些足够目前一万五千的军队食用四十天之久,也可以满足一千匹战马的一个月需求!”
在中世纪,战马一般都只是食用燕麦来维持体力的,而坑爹的是燕麦每英亩的收获只有普通黑麦的三分之一。而价格却比黑麦贵了十倍不止。
所以,在当时,一匹马每天消耗的金钱是普通士兵的十倍。即便是骑士们,平时也是以大麦和燕麦混合一起喂的,但是在战争时期,必须要用燕麦来喂的。
“而且,我们库存有三千把长弓,十万支利箭,五百副重甲,一千余支火绳枪!”不等爱德华公爵询问,男爵已经一口气全说了出来。
“等等!火绳枪的火药够用吗?”爱德华公爵听到这里,不由的问到。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战争经验的将领,爱德华十分喜欢用火绳枪这种新式武器,他认为这有效得减少了对于士兵的依赖,有利于以少数对抗多数。
“那个!公爵阁下!我们的军队对于这种新式武器很不熟悉,所以只有够一千多火枪手使用五次左右的份量。”
“好吧!你先下去吧!准备好香喷喷的烤羊给那些远道而来的士兵们庆贺一下吧!”
爱德华公爵知道士兵们的军心是很好收买的,一点微不足道的羊肉,就可以让他们拥有高昂的士气。
“啊?好的!公爵阁下!”男爵大人很是惊讶公爵大人为什么要求他这样做,不过身为属下,他没有多嘴问到。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在滴血了,为大军准备粮草已经快压干约克城的血了,再来一次这样的犒军,如果要是这次战争没有胜利的话,约克城就会破产了。
八月十三号,爱德华公爵大人正式来到了军营,召集了主要的贵族们来分配一下队伍,把弓箭手和骑士们集中起来。
再选出五百多个身材高大的步兵穿上重甲,充当重步兵的角色。然后再筛选出会使用火绳枪的一千余士兵组成火枪方队。
之后,公爵大人又挑出一千余人的年老衰弱的士兵来当任后勤营,负责运送粮食。而此时的沃里克伯爵也赶到了约克城,怀着郁闷的心理统领着后勤营。
爱德华公爵又挑出一千余精锐的民兵担任自己的护卫,专职保护自己。
这样到了十四日,整个军队就焕然一新,完全没有了来时那样乱哄哄的场景。
这时,爱德华统治的这路大军,拥有着两千人的弓箭营,一千人的火枪队,五百重步兵,一千重骑兵,一千的护卫君,一千的后勤营,九千余人的轻步兵。
而苏格兰拥有着接近五千的骑兵,两百的重骑兵,以及两千人的弓箭手,还有最多的两万三千人的步兵,以及两百人的火枪手。
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带领下,冲出了七十三英里长的哈德良长城,也就是一百一十七公里长的罗马长城,行军到了苏格兰的领土。
而公爵大人率领的军队后面,跟随着一大群小行商们,以及很多做男人生意的鸡女缓慢地跟随着军队前行着。
而那些大商人们却停留在约克城,等待着那些胜利归来的士兵们来卖出珍贵物品。
一般而言,士兵们只会将价值弟的物品出售给那些小商人们,而非常有价值的货物只有大商人能够吞的下。
大军如同蝗虫一般扫向了苏格兰的村庄,士兵们也是嗷嗷叫似的扑向了那些木制的房屋。
村庄也很快的做出反应,不过几十个青壮的力量敌不过庞大的英格兰大军。
很快,边境附近的几处村庄就被打开了大门,不远处还能听到妇女的哭闹和男人的愤恨,民兵们抢来了大量的粮食和物品与后面的商人们交易着。
能够还留在边境地区的村庄,只有是那些横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大贵族才有的胆量,所以民兵们很识趣的没有杀人,只是抢了一些粮食和物品。
显然,他们也知道,拥有这些村庄的贵族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这些横跨两国的贵族,主要是由于两国贵族之间的联姻造成的。
比如詹姆斯一世娶了英国大贵族萨默塞特伯爵(亨利七世时期的贵族)的女儿琼,詹姆斯四世则娶了英王亨利七世的女儿玛格丽特,两人所生的儿子詹姆斯五世及其后代从而拥有了英格兰的王位继承权。
这才有了詹姆斯六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留下来的都铎王朝王位缘由。
因而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不能简单的理清关系。
劫掠村庄不过是军队之间的小插曲,丝毫不耽误军队前进的步伐。
八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率领下,来到了一出宽阔的草地上,这里被苏格兰人称为小手指——Pinkie。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如同人小指的峡谷,是个对战的好地方。
而阿盖儿伯爵也带领着苏格兰的军队来到了这里,两人都认为自己必胜,所以毫不例外的选择这里当作决战的地方。
两个国家的摄政相互对决,这是一个吸引两国所有人目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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