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素宴与功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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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哪本典籍里写过,食肉太多之人,身上往往有自己闻不到的污秽之气。因此本朝人常有月末不杀生、不饮酒、夕食茹素的讲究。
林绣虽觉得是无稽之谈,不过这不成文的规定渐渐流传下来,她也难免入乡随俗。
大抵外出吃饭的人多图个酣畅淋漓,今日限制颇多,各家食肆都没什么生意。快至晌午,连移观道上的人流都较往常少了一半。
紧赶慢赶忙活许多日,林绣也乐得有半天清闲。前头迎来送往全交由庄娴打理,自己则躲回小厨房,专心致志研究起新菜。
她刚试着做一份素菜宴,若是好吃日后便可推行。
菠菜翡翠卷极考验刀工,切了半晌总觉姿势不对。方才的无我之境被打破,耳朵不觉凑向外头的热闹。
“今日无粥,只有素菜。”远远就听见庄娴在招呼客人。
有个很熟悉的声音飘来,清朗如碎玉,“宋先生,请。”
林绣在围裙上擦擦手,放下刀就奔出门。
果然是江大人,她微笑着一一行礼。
江大人素来爱一人独往,最多带上江白。今日他身后之人有些眼熟,林绣一拍脑袋,是买爆米花的老爷子。
“问林小娘好,”宋志孟也记得她。为了吃一口甜滋滋的爆米花,他隔三差五就要去看皮影戏。
林绣为他们添起茶,又布几碟青绿小菜。
听两人闲谈几句,她不由惊讶。还没等自己上门拜访,先生竟已找上门来。
只是宋老爷子显然不想多谈此事,江霁容也没再问,跟着闲话起京中的祭祀会。
盐煎扁豆个个滑溜溜,炒得酥脆喷香,有些焦黄的壳爆开,露出里头嫩生生的青豆。
宋志孟又夹起个腐衣银菜卷,豆皮外衣香而软,银菜脆韧,闪着青碧光泽。若从中间咬断,兜着的菜叶丝丝缕缕牵扯不清,很容易掉出来。一整个囫囵放进嘴中再慢慢咀嚼,如此才好。
两道菜手艺都不俗,他吃了几大口,暗中打量着眼前笑吟吟的小娘子,心里一点头。
宋志孟放下筷子,眼神很是真挚,“此来是想拜托小娘子,为在下还原一道菜品。”
老先生很郑重地擦净手,从衣襟里摸出张残破书页。林绣一看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心里发愁,还好江霁容接过念了下去。
“不过新茬春豆、夏时萝米、白露莴苣、冬末雪笋,再煨以明虾、肥鸡、火腿,添两钱菊丝。火转最大,炊熟后去肉留汤,此为吾在江南游历时,所食素宴做法,特此记录。”
林绣听着很想皱眉,感情比红楼里的冷香丸吃的还全乎。又有些遗憾,写文的这位大儒定是个不会吃的,时令菜放一锅乱炖,既失其鲜,又乱口感。再说两钱菊花丝抛进去,整道菜都苦了。
宋志孟合上纸,小心翼翼地放回怀里塞好,“这道菜是家祖一直念念不忘的。”
他在京中寻了许久,名厨们要么称不会做,要么大放厥词,让人难以信赖。江学士是个孤冷性子,向来不太与他们亲近。
这次不知为何,竟然邀自己至此地,要介绍位好庖厨。他自然欣然前往,只是刚进这小店时,不免有些失望。
不过用过两道菜,心里又隐隐燃起希望,万一行呢。
他看向林小娘,那笑靥很是晃人。
她脆生生道,“您且先等着,马上就来。”——
林绣觉得自己大约摸清了宋老先生的意趣,文人大抵如此,不喜大鱼大肉的油腻,独爱豆羹粝食的小清新。连李渔也说“脍不如肉,肉不如蔬”呢。
白米饭太寻常,大火炊熟菰米饭,据说入口有股清寒之气。林绣将菰米蒸的极透,一粒粒又尖又细,不似白米与糯米般抱团,而是自成一派。
两人各乌漆麻黑的一小碗——尝味即可,若真当主食大吃三五碗,晚上回家必要消化不良。
主食有了,菜品还得细细谋划。
吃惯荤腥的人猛一吃全素菜必然有点难适应。林绣想起读《山家清供》时,曾效仿其中假煎鱼、胜肉夹的做法。主要在“无肉但着肉味”,比纯荤菜还让人垂涎。
头道菜是最经典的笋烧豆腐。老豆腐切成五花肉片般一指来宽,下锅炸至金黄,远看和肉真没甚分别。用老豆腐一则颜色相似,二来不会轻易夹碎,这是她以前在寺庙里施斋饭的手法。
以素仿荤,比荤更美,但不少饭店做的浓油赤酱,反而走上歧途。失去其鲜爽素净,就完全背离了素宴的初衷。
连诚斋先生也说“顿顿食笋莫食肉”,青笋褪去层层外衣,嫩生生鲜灵灵,不必多复杂的做法就满口清香。
趁锅里豆腐慢炖着,她淘洗好面筋,切成短短圆段。面筋孔隙大,酿肉酿豆腐都极好。现下与豆腐一同炸好,浇上豆酱与鱼露调的酱汁,仿酥脆鳝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的样子也很相似。
先手做好的两道菜已经上桌。
林绣刚走进厨房,余光扫过一片白花,又折回院子里。玉兰瘦长白嫩,很是馋人。中途间插的小食她想了许久,莫若摘些鲜花清清口。
鲜花入宴,无非热炒冷饮,凉调做汤,亦或做成糕饼点心。
茉莉银耳是大众做法,炖的软烂,黏糊糊晶亮亮,又甜又润。白瓷小盏装着,再点上朵饱满的茉莉花。
方才刚摘的玉兰花片大而舒展,味道轻盈,也可说寡淡。有时淡而无味也算个长处,老饕就常以花入馔,尤其喜爱玉兰。
许是古代油盐缺乏,大多数人都极爱炸食。还在学士府的时候,桃枝每天跟在她身后眼巴巴地望,“什么时候再吃顿炸鸡。”
按王象晋最推崇的做法,“花瓣洗净,拖面,麻油煎食最美。”林绣把每片花瓣都裹上面糊下锅炸,“嘶啦”一声瞬间膨胀开。
她又胡思乱想,若玉兰花馔生于日本,一定能加入“万物皆可天妇罗”系列。
大笊篱一捞,垫在竹叶上控油备用。林绣尝了一片,淡淡的很清幽。原模原样已极好,若想吃甜口的也可蘸以蔗浆和梅酱。
她也拈起一片喂给庄娴,边笑着解释,“这可是慈禧都爱吃的炸玉兰花片。”
庄娴不知她说的是何人,“想必和林姑娘一样是个会吃的。”
林绣悚然,不敢接话,逃回厨房叮叮当当忙活起来。
葱、蒜、薤之类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入素菜,可惜少了“小五荤”,不少菜品味道大打折扣。因腥气难除,海里捞的、土里拔的诸位皆可退散。
林绣从墙根儿抱起个皮糙肉厚的老冬瓜,很遗憾地拍拍它脑袋。老人家,这次劳烦你为我出力了。
端到桌上时,前几份菜已被扫荡一空。林绣收起空盘,把这道“软炸肉”放至中央。
宋志孟夹起一块琥珀样的小球,翻来覆去地研究一会。
色若樱桃鲜亮,点了口脂般通透,甚至可看见肉皮与肥瘦夹杂。甚至连外壳都很酥脆,很像冰糖炒色、先炸后卤的烧肉。只不过用力一夹就碎,软塌塌的化在盘子里。
他吃了几块,底味是糖醋口,又勾点薄芡,嚼起来相当“肉头”。这味道很熟悉,只是死活叫不出名字。
“林小娘,敢问这状若樱桃肉的是什么?”
林绣接收到他求助的眼神,很详细地解释一番,“是冬瓜削皮切圆块,先蒸后炸。”
再细嚼两口,甜味应该来自蔗浆,他又奇道,“那为何有点微酸?”
林绣微微一笑,不过是加了点煮梅子的水。
说不了两句,她道声抱歉,先回去料理那道复原大菜。
宋志孟吃个不停,说话含糊不清,“从哪里找到这么好的馆子,江大人果然有福气。”他自认爱吃,混迹于各种苍蝇小馆,竟没发现有这好去处。
江霁容只听到后半句,很矜持地一笑。
宋志孟从盘盏中看他一眼,耳根微红,估摸着是吃得太上头了——
林绣对着厨房里不多的菜品思考良久,生出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
各色蔬菜倒有,只是全非严格按照纸上所写的时令。
明虾,无。
不过金钩海米泡水,鼓鼓涨涨的样子,分明就是微缩鲜虾嘛。搞定一样,林绣心情大好。
肥鸡,也无。
她翻捡出之前做烧鹅时一直没处理的鹅头,手中掂量几下,就当是“瘦鸡”吧。
火腿,更无。
此物在于个“咸”和“鲜”字,和榨菜精神内核差不多。她之前吃榨菜就泡面时,诡异地升起种火腿竹升面之感。口感不像也无伤大雅,毕竟只是添味,煮一煮就弃之不用。
菊花丝倒是有,不过是用来泡茶的,烩汤肯定苦涩。林绣干脆在后院薅了把椿芽假装一下。
材料备齐,烹调并不难。铁锅里冒着热气,鲜香由淡转浓,林绣深吸口气。这倒神了,白雾腾腾里,怎么还真有火腿味。
汤熟上桌,宋志孟奇道,“怎么如此快?”
看着汤钵散发的白气,他拿调羹的手又有些犹豫,颇有些“近乡情怯”。
林绣给这二人各盛一小碗。宋老先生才喝了一口,大赞好鲜甜,又问起,“莫不是明虾的功劳?”
江霁容眼疾手快,舀起碗里一只海米,迅速送入嘴中。林绣一副乖巧样子,很认真地点头。
宋志孟饮尽两碗,很是感慨,“总算了一心愿。”
江霁容淡淡一笑,“事事皆求圆满,先生所求达成,学生亦欣喜。”
宋志孟想起江大人所说之事,抚须长叹一声,幽幽开口,“说来还有一愿。若在入土前做些益事,也此生不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两人的目光都看向他。“老夫的学堂有意招收女学生。”
林绣弯起唇角,“先生何等智慧。”
江霁容摩挲着杯壁,微一颔首。
“只是之前从未开此先例,每想及此也觉惶惶。”
林绣强压下激动之情,“总要有第一个的。”
他看眼林绣,笑得爽朗,江学士也如此和自己说。也罢,总要试试,万一行呢。
叫来褚钰阿蛮两个孩子,站立一旁都是眼明心静的模样,聪慧也许如林小娘。他看了看,兄妹两个照应着,倒也挺好。
“若想好了,便来城西书堂。”
林绣与两个孩子对视一眼,眼里俱是喜色。
江霁容端起茶盏饮了一口,神色淡然,也有些笑意——
汤钵见底,盘盏皆空。
收拢碗筷,送走贵客,林绣关好店门,开怀笑起来。宋老先生了却一桩心事,她又何尝不是。
此刻的阳光不晒不燥,照得房子里暖烘烘,让人懒散起来。
同三人嘻嘻哈哈闹了一阵,她才想起正题——再过几天就该去书堂了。庄娴在一旁补充,既然要上学,总得有个正经名字。
“你可记得父母亲姓什么吗?”
阿蛮很努力地想了一会,还是摇头。
林绣咬着笔杆有些犯难,两根黄毛辫子的小脑袋钻进她怀里,“我也姓林好了。”
林绣弹一下她脑门,“那你岂不是和林来福一个辈分。”
阿蛮不说话,只用央求的眼神看她,很是可怜巴巴。
林绣叹口气,在纸上写下两个大字,“林蔓,这个名字怎么样?”
阿蛮欢呼一声,搂住她的脖子,“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林绣笑着摇头,“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褚钰在一旁吹胡子瞪眼。他很知道阿蛮底细,明明还告诉过自己她的原名!不由愤愤,“我也随阿姐姓。”
阿蛮撇嘴,“那你干脆叫林钰好了。”
褚钰扭脸并不理她。林绣抿着嘴笑笑,倒真有几分林黛玉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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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绣虽觉得是无稽之谈,不过这不成文的规定渐渐流传下来,她也难免入乡随俗。
大抵外出吃饭的人多图个酣畅淋漓,今日限制颇多,各家食肆都没什么生意。快至晌午,连移观道上的人流都较往常少了一半。
紧赶慢赶忙活许多日,林绣也乐得有半天清闲。前头迎来送往全交由庄娴打理,自己则躲回小厨房,专心致志研究起新菜。
她刚试着做一份素菜宴,若是好吃日后便可推行。
菠菜翡翠卷极考验刀工,切了半晌总觉姿势不对。方才的无我之境被打破,耳朵不觉凑向外头的热闹。
“今日无粥,只有素菜。”远远就听见庄娴在招呼客人。
有个很熟悉的声音飘来,清朗如碎玉,“宋先生,请。”
林绣在围裙上擦擦手,放下刀就奔出门。
果然是江大人,她微笑着一一行礼。
江大人素来爱一人独往,最多带上江白。今日他身后之人有些眼熟,林绣一拍脑袋,是买爆米花的老爷子。
“问林小娘好,”宋志孟也记得她。为了吃一口甜滋滋的爆米花,他隔三差五就要去看皮影戏。
林绣为他们添起茶,又布几碟青绿小菜。
听两人闲谈几句,她不由惊讶。还没等自己上门拜访,先生竟已找上门来。
只是宋老爷子显然不想多谈此事,江霁容也没再问,跟着闲话起京中的祭祀会。
盐煎扁豆个个滑溜溜,炒得酥脆喷香,有些焦黄的壳爆开,露出里头嫩生生的青豆。
宋志孟又夹起个腐衣银菜卷,豆皮外衣香而软,银菜脆韧,闪着青碧光泽。若从中间咬断,兜着的菜叶丝丝缕缕牵扯不清,很容易掉出来。一整个囫囵放进嘴中再慢慢咀嚼,如此才好。
两道菜手艺都不俗,他吃了几大口,暗中打量着眼前笑吟吟的小娘子,心里一点头。
宋志孟放下筷子,眼神很是真挚,“此来是想拜托小娘子,为在下还原一道菜品。”
老先生很郑重地擦净手,从衣襟里摸出张残破书页。林绣一看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心里发愁,还好江霁容接过念了下去。
“不过新茬春豆、夏时萝米、白露莴苣、冬末雪笋,再煨以明虾、肥鸡、火腿,添两钱菊丝。火转最大,炊熟后去肉留汤,此为吾在江南游历时,所食素宴做法,特此记录。”
林绣听着很想皱眉,感情比红楼里的冷香丸吃的还全乎。又有些遗憾,写文的这位大儒定是个不会吃的,时令菜放一锅乱炖,既失其鲜,又乱口感。再说两钱菊花丝抛进去,整道菜都苦了。
宋志孟合上纸,小心翼翼地放回怀里塞好,“这道菜是家祖一直念念不忘的。”
他在京中寻了许久,名厨们要么称不会做,要么大放厥词,让人难以信赖。江学士是个孤冷性子,向来不太与他们亲近。
这次不知为何,竟然邀自己至此地,要介绍位好庖厨。他自然欣然前往,只是刚进这小店时,不免有些失望。
不过用过两道菜,心里又隐隐燃起希望,万一行呢。
他看向林小娘,那笑靥很是晃人。
她脆生生道,“您且先等着,马上就来。”——
林绣觉得自己大约摸清了宋老先生的意趣,文人大抵如此,不喜大鱼大肉的油腻,独爱豆羹粝食的小清新。连李渔也说“脍不如肉,肉不如蔬”呢。
白米饭太寻常,大火炊熟菰米饭,据说入口有股清寒之气。林绣将菰米蒸的极透,一粒粒又尖又细,不似白米与糯米般抱团,而是自成一派。
两人各乌漆麻黑的一小碗——尝味即可,若真当主食大吃三五碗,晚上回家必要消化不良。
主食有了,菜品还得细细谋划。
吃惯荤腥的人猛一吃全素菜必然有点难适应。林绣想起读《山家清供》时,曾效仿其中假煎鱼、胜肉夹的做法。主要在“无肉但着肉味”,比纯荤菜还让人垂涎。
头道菜是最经典的笋烧豆腐。老豆腐切成五花肉片般一指来宽,下锅炸至金黄,远看和肉真没甚分别。用老豆腐一则颜色相似,二来不会轻易夹碎,这是她以前在寺庙里施斋饭的手法。
以素仿荤,比荤更美,但不少饭店做的浓油赤酱,反而走上歧途。失去其鲜爽素净,就完全背离了素宴的初衷。
连诚斋先生也说“顿顿食笋莫食肉”,青笋褪去层层外衣,嫩生生鲜灵灵,不必多复杂的做法就满口清香。
趁锅里豆腐慢炖着,她淘洗好面筋,切成短短圆段。面筋孔隙大,酿肉酿豆腐都极好。现下与豆腐一同炸好,浇上豆酱与鱼露调的酱汁,仿酥脆鳝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的样子也很相似。
先手做好的两道菜已经上桌。
林绣刚走进厨房,余光扫过一片白花,又折回院子里。玉兰瘦长白嫩,很是馋人。中途间插的小食她想了许久,莫若摘些鲜花清清口。
鲜花入宴,无非热炒冷饮,凉调做汤,亦或做成糕饼点心。
茉莉银耳是大众做法,炖的软烂,黏糊糊晶亮亮,又甜又润。白瓷小盏装着,再点上朵饱满的茉莉花。
方才刚摘的玉兰花片大而舒展,味道轻盈,也可说寡淡。有时淡而无味也算个长处,老饕就常以花入馔,尤其喜爱玉兰。
许是古代油盐缺乏,大多数人都极爱炸食。还在学士府的时候,桃枝每天跟在她身后眼巴巴地望,“什么时候再吃顿炸鸡。”
按王象晋最推崇的做法,“花瓣洗净,拖面,麻油煎食最美。”林绣把每片花瓣都裹上面糊下锅炸,“嘶啦”一声瞬间膨胀开。
她又胡思乱想,若玉兰花馔生于日本,一定能加入“万物皆可天妇罗”系列。
大笊篱一捞,垫在竹叶上控油备用。林绣尝了一片,淡淡的很清幽。原模原样已极好,若想吃甜口的也可蘸以蔗浆和梅酱。
她也拈起一片喂给庄娴,边笑着解释,“这可是慈禧都爱吃的炸玉兰花片。”
庄娴不知她说的是何人,“想必和林姑娘一样是个会吃的。”
林绣悚然,不敢接话,逃回厨房叮叮当当忙活起来。
葱、蒜、薤之类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入素菜,可惜少了“小五荤”,不少菜品味道大打折扣。因腥气难除,海里捞的、土里拔的诸位皆可退散。
林绣从墙根儿抱起个皮糙肉厚的老冬瓜,很遗憾地拍拍它脑袋。老人家,这次劳烦你为我出力了。
端到桌上时,前几份菜已被扫荡一空。林绣收起空盘,把这道“软炸肉”放至中央。
宋志孟夹起一块琥珀样的小球,翻来覆去地研究一会。
色若樱桃鲜亮,点了口脂般通透,甚至可看见肉皮与肥瘦夹杂。甚至连外壳都很酥脆,很像冰糖炒色、先炸后卤的烧肉。只不过用力一夹就碎,软塌塌的化在盘子里。
他吃了几块,底味是糖醋口,又勾点薄芡,嚼起来相当“肉头”。这味道很熟悉,只是死活叫不出名字。
“林小娘,敢问这状若樱桃肉的是什么?”
林绣接收到他求助的眼神,很详细地解释一番,“是冬瓜削皮切圆块,先蒸后炸。”
再细嚼两口,甜味应该来自蔗浆,他又奇道,“那为何有点微酸?”
林绣微微一笑,不过是加了点煮梅子的水。
说不了两句,她道声抱歉,先回去料理那道复原大菜。
宋志孟吃个不停,说话含糊不清,“从哪里找到这么好的馆子,江大人果然有福气。”他自认爱吃,混迹于各种苍蝇小馆,竟没发现有这好去处。
江霁容只听到后半句,很矜持地一笑。
宋志孟从盘盏中看他一眼,耳根微红,估摸着是吃得太上头了——
林绣对着厨房里不多的菜品思考良久,生出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
各色蔬菜倒有,只是全非严格按照纸上所写的时令。
明虾,无。
不过金钩海米泡水,鼓鼓涨涨的样子,分明就是微缩鲜虾嘛。搞定一样,林绣心情大好。
肥鸡,也无。
她翻捡出之前做烧鹅时一直没处理的鹅头,手中掂量几下,就当是“瘦鸡”吧。
火腿,更无。
此物在于个“咸”和“鲜”字,和榨菜精神内核差不多。她之前吃榨菜就泡面时,诡异地升起种火腿竹升面之感。口感不像也无伤大雅,毕竟只是添味,煮一煮就弃之不用。
菊花丝倒是有,不过是用来泡茶的,烩汤肯定苦涩。林绣干脆在后院薅了把椿芽假装一下。
材料备齐,烹调并不难。铁锅里冒着热气,鲜香由淡转浓,林绣深吸口气。这倒神了,白雾腾腾里,怎么还真有火腿味。
汤熟上桌,宋志孟奇道,“怎么如此快?”
看着汤钵散发的白气,他拿调羹的手又有些犹豫,颇有些“近乡情怯”。
林绣给这二人各盛一小碗。宋老先生才喝了一口,大赞好鲜甜,又问起,“莫不是明虾的功劳?”
江霁容眼疾手快,舀起碗里一只海米,迅速送入嘴中。林绣一副乖巧样子,很认真地点头。
宋志孟饮尽两碗,很是感慨,“总算了一心愿。”
江霁容淡淡一笑,“事事皆求圆满,先生所求达成,学生亦欣喜。”
宋志孟想起江大人所说之事,抚须长叹一声,幽幽开口,“说来还有一愿。若在入土前做些益事,也此生不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两人的目光都看向他。“老夫的学堂有意招收女学生。”
林绣弯起唇角,“先生何等智慧。”
江霁容摩挲着杯壁,微一颔首。
“只是之前从未开此先例,每想及此也觉惶惶。”
林绣强压下激动之情,“总要有第一个的。”
他看眼林绣,笑得爽朗,江学士也如此和自己说。也罢,总要试试,万一行呢。
叫来褚钰阿蛮两个孩子,站立一旁都是眼明心静的模样,聪慧也许如林小娘。他看了看,兄妹两个照应着,倒也挺好。
“若想好了,便来城西书堂。”
林绣与两个孩子对视一眼,眼里俱是喜色。
江霁容端起茶盏饮了一口,神色淡然,也有些笑意——
汤钵见底,盘盏皆空。
收拢碗筷,送走贵客,林绣关好店门,开怀笑起来。宋老先生了却一桩心事,她又何尝不是。
此刻的阳光不晒不燥,照得房子里暖烘烘,让人懒散起来。
同三人嘻嘻哈哈闹了一阵,她才想起正题——再过几天就该去书堂了。庄娴在一旁补充,既然要上学,总得有个正经名字。
“你可记得父母亲姓什么吗?”
阿蛮很努力地想了一会,还是摇头。
林绣咬着笔杆有些犯难,两根黄毛辫子的小脑袋钻进她怀里,“我也姓林好了。”
林绣弹一下她脑门,“那你岂不是和林来福一个辈分。”
阿蛮不说话,只用央求的眼神看她,很是可怜巴巴。
林绣叹口气,在纸上写下两个大字,“林蔓,这个名字怎么样?”
阿蛮欢呼一声,搂住她的脖子,“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林绣笑着摇头,“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褚钰在一旁吹胡子瞪眼。他很知道阿蛮底细,明明还告诉过自己她的原名!不由愤愤,“我也随阿姐姓。”
阿蛮撇嘴,“那你干脆叫林钰好了。”
褚钰扭脸并不理她。林绣抿着嘴笑笑,倒真有几分林黛玉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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