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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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人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但是在我看来,情分比什么都重要。

    王壮是最早跟我的一批人之中的一个,论感情而言,自然是没的说,我万万想不到他竟然会在我的面前说这样的话,而且还把矛头指向了多次救我性命的张云潇,因此也不免觉得有些生气。

    当初王壮曾经因为一念之差,走上了歧途,试图杀掉我和张云潇,虽然后来及时改正,但从那以后他整个人就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更加阴沉。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需要时间去适应,然而两年的时光过去了,他不但没有变回以前一样,反而愈加阴沉,有时候跟敌人厮杀的时候,他就用一双拳头,就能将人活活打死,就像是从囚笼里放出来的野兽一般。

    兄弟们都看在眼里,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却始终不往心里去,此时听他这么说,我也不禁叹了口气,说道:“你太累了,我觉得是时候休息一下了。”

    王壮苦笑一声,说道:“其实这番话我早已经憋在心里很久了,但一直都没有说,因为我知道你听到以后一定会是这幅表情,你怪我也好,骂我也好,但有一句话我一定要说,张云潇并非像你想的这么好,迟早有一天,你会见识到他的真面目。”

    说罢,他便离开了,不仅是离开了这里,甚至离开了b市,临走之前还带走了忠心追随他的数十名手下。

    这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我尊重他的决定,我本以为以后跟他不会再有焦急了,可谁知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就像是我们刚认识那会儿一样,不管我在哪里打架,他都是第一个赶到,当然这都是后话,此时我也没心思关心他的去向,一门心思的都在悄悄发展自己的势力。

    捞偏门的向来都是暴利,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那么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出来混,因为如果运气好的话,你一天赚到的钱就够你一辈子花了。

    有些势力大的人,比如吴永昂,会选择贩毒,但大部分人都靠给人看场子过活,我本想着趁乱多占点便宜,可吴永昂却偏偏让我管“后勤”,我当然不会这么听话,一边按照张云潇所交代的办事,另一方面仍然让猴子等人悄悄壮大自己的势力。

    这段时间或许是这些年来我经历的最困难的时光来,我一天之内见到的伤员,甚至比过去十几年加起来都多,这次交战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金话筒ktv是b市众多夜店中最寻常的一个,但今天却格外热闹,来自四面八方的人几乎将这里围了一个水泄不通。原因无他,只因为这里是傻二的落脚点。

    当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因为金话筒ktv就在北华市,是我的势力最根深蒂固的地方,其他地方我不敢说,但是在北华区这个地方,绝对没有人比我的影响力大,即便是傻二也不能例外。

    毕竟是联盟关系,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将这件事情告诉其他老大,然后大家一起来对付傻二,可是张学文却阻止了我,他说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

    张学文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智慧,除了文静之外,在这个年龄段,我还没见到过谁的智商比他要高,因此对他的话向来是深信不疑的,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问他为什么。

    张学文说这还用问吗?这简直就是上天给我的们的机会。傻二的势力发展的这么快,这才几天的功夫,已经占了b市的半壁江山,想要对付他,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成的。

    其他老大们都在趁此机会发展自己的势力,然而咱们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出肉,连汤都喝不上,潇哥虽然说过,让咱们和警局搞好关系,同时在伤员中树立威信,从长远来看,这样做的确没错,但见效实在是太慢了。等咱们成长起来的时候,其他势力早已经更加强大了,那我们所做的一切岂不是白费了吗?

    我仔细一想,张学文的话果然有几分道理,便问他我们该怎么办。

    张学文说很简单,与其将这件事情告诉其他人,不如先斩后奏,让联盟的其他人看到我们的实力,一旦傻二落在我们的手中,其他势力还不望风而拜吗?

    一群高中生,竟然想向黑道教父下手?如果这事传出去的话,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呢,然而我们就是这样做了,因为青春的字典中,从来就没有害怕两个字。

    三百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几乎是我能动用的所有人力了,当晚,我几乎动用了手上的所有资源,将金话筒ktv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里边的人似乎一点察觉都没有,探子来报,傻二就在三十二号包厢之中。

    我也曾经怀疑过,傻二为什么会在这么敏感的的确来我的地盘,而且像他这样的老江湖,又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人查到踪迹呢?

    然而想来想去,结果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不过既然我们来了,就绝对不能空手而归,凌晨两点便发动了攻势。

    每天的凌晨一点到三点,是人一天之中最困倦的时候,这个时候下手的成功率最大,我拎起片刀,一马当先就冲了进去。

    我们别的不管,直接就去了三十二号包厢,沿途全都安排上了我们的人,以确保能够万无一失。

    这次行动非同小可,我特意交代于伯洋让兄弟们带上了猎枪,别的不管,开门就是一梭子,宁可错杀一万,也不能放过一个,毕竟傻二可不是一般人,我们绝对不能给他一丝喘息的机会。

    然而刚刚打开门,还没等我们开枪,就已经有数支黑黝黝的枪口抵在了我们的额头上。

    看样子对方早有防备,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

    枪是黑的,人也是黑的,这些大汉一个比一个魁梧,而且皮肤黝黑,似乎常年都在外边暴晒,不仅如此,那一双双眼睛就如同鹰隼一般,虽然毫无感情色彩,但就是这么一瞪,就能让人头皮发麻。

    他们也不说话,就这么死死的瞪着我们,拿枪的手很稳,一点都没有颤抖。

    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这么简单,一般的自动步枪都有十几斤重,两只手拿着都困难,更何况一只手平举了,而他们似乎早已经习惯了,显然都是常年摸枪的。

    显然我们已经落入了圈套,于是我很聪明的就选择了投降,就在这个时候,里边传来了一阵咳嗽声,这声音很大,而且其中还伴随着喘息,显然那人病的不清。

    这些大汉的身材格外魁梧,几乎挡住了我所有的视线,因此,即便是同在一个房间中,我却一点都看不到那人的样子。

    本来我还以为这一定是傻二设计的圈套,但是这个念头只是在我脑后中一闪而过,就被我否决了,首先,傻二即便是要设圈套,肯定也是对付张云潇、白森这样的人,我最近的势力的确扩张了不少,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后起之秀,依底蕴而言,是完全我发跟前者相比的。

    再者,傻二正值壮年,而听这咳嗽的声音,想来那人肯定也是一把年纪,病入膏肓了。

    事实也正如我所料,我正想着,便听那人说道:“把黄文杰带进来,咳咳,其他人让他们滚蛋。”

    即便不停的咳嗽,但他说话的声音仍然是中气十足,而且语气之中自有一番威严,这种感觉是绝对装不出来的,只有长期处于权力巅峰的人,才能够具有这种威严,比如说张国辉!

    听了他的话,一名大汉把枪收了起来,一把拎住了我的衣领,就像是老鹰抓小鸡一样,轻而易举的就将我抓了起来,而于伯洋等人却被推了出去。

    眼睁睁的看着我被带走,于伯洋等人当然不肯罢休了,然而任凭他们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毫不夸张的说,在这些大汉的面前,我们就跟三五岁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是他的话,一定会将闯进屋子中的所有人都扣押住,然而他却只留下了我一个,竟然直接就将于伯洋等人的战斗力给忽略了,光是这份气度,就足以让人心折。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终于见到了那人的面目。

    这人六十岁左右的年纪,头发早已经花白了,而且面黄肌瘦,瘦骨嶙峋,恐怕除了那层皮肤外,里边只剩下骨头了,但那双眼睛却亮的骇人,即便是在灯火通明的包厢之中,也让人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战。

    我总觉得自己曾经见过他,但无论如何也叫不出他的名字。

    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我,双目之中偶尔有流光闪现,我丝毫不怀疑我的生死就在他的一念之间,因此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问道:“你就是黄文杰?”

    我说没错,如假包换。

    他点了点头,随即摆了摆手,说道:“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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