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黄粱梦醒,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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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南郊十里的距离,二娃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的跑了出来,甚至没有惊动任何人。他猫着身子在树林中悄悄穿行,像极了一只受惊的兔子。
他的本名叫做孙小年,因为母亲在小年那天晚上生下了他,他的父亲是镇上的一名士兵,在他出生的一个月前死了,被土匪杀死的,听说身体被砍了很多刀,反正他已经记不得了,后来土匪窝被端了,有的土匪被当场格杀,也有的被抓了充军,北宫的律法是公正严苛的,但对战死的士兵有极大的补偿,他作为牺牲士兵的后人,免费上了镇上的书塾,凭借着父亲的抚恤费,尽管十分艰难,母亲也把他拉扯长大了。
他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所以在书塾胡混两年就回家了,其实连字也没学会几个。等年龄再大上一点,没有能够养家糊口的技艺,就跟着一群人参军去了,因为没有修行的根骨,他和大部分人一样锤炼肉身,走横练武夫一途,依靠着皇朝免费传授的“破甲武法”,总算成功点燃了人体之火,得以承薪,辛苦几年后,跌跌撞撞也突破到了武夫第二境“焚血”。他本以为自己能在军伍中混上几年,结识一些朋友,等到了可以退伍的年龄,就领着那份不菲的安身费回家,娶个媳妇照顾老娘,自己再做点小本生意,安安心心,这辈子也就完了。
然而,就在刚刚,他的人生迎来了转机。先是那高高在上的年轻人阻挡了他们的押运队伍,后面那什么蠢货了世子的大红马又突然发疯,他眼睁睁的看着几个平日里的好兄弟被那匹疯马撞飞几米远,躺在不远处奄奄一息,就算是活下来了多半也要落下残废,这辈子算是毁了。
当时那匹疯马撞向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要死了,因为那匹疯马实在太快了,它奔跑起来的风狠狠的拍在自己脸上,拍的生疼,他想躲开,可是不争气的双腿怎么也动不了,毕竟他还没上过战场,更没有杀过人面对那匹发了疯的大马,忽然就连逃跑的勇气都没了。可是那老张,平日里那么胆小怕死的老兵油子,怎么就冲上去把自己推开了呢?他不怕死的吗?记得那匹马的双蹄狠狠的踏在他的身上,自己爬在旁边听到了“咔嚓”的碎骨声。想起平时自己没少和其他人在背后嘲笑老张是个孬种,孙小年有些愧疚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里似乎有个小疙瘩,他的眼睛又明亮起来了,等他这次逃出去,躲的远远的,以后成为令人敬畏的大修士,自然不会亏待老张的,就算老张死了,也要给他的后人一场富贵,孙小年暗自发誓。想到这些,他更加怨恨那匹大红马了,当然,更怨恨那个趾高气扬的世子。
“呸,什么狗屁世子,就是个连马都管不住的废物东西!”
孙小年忽然感觉前面的阳光黯淡起来,他扭头看去,也没变天啊,依旧晴空万里,再把头转回来,原来是一道消瘦的身影挡住了阳光,那人的影子被拉的长长的,而自己弯着身子,整个人被笼罩在了对方的影子下,所以才会觉得阳光黯淡。
抬起头,孙小年瞬间大惊失色,那是他现在最怨恨的一张脸,而此时,自己蹲着,对方站着,亦如刚刚那般居高临下,俯视着自己。
孙小年就要惊叫出来,他突然意识到现在是逃兵身份,一但把人引过来,那这桩滔天大机缘还有他的什么事吗?他强行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顺便摸了摸脖子上的小疙瘩,才镇定下来,他努力战胜着自己的恐惧,尽量去与那衣着华贵,高高在上的世子对视。
“你刚刚说谁是狗屁?谁又是废物呢?”少年世子平静的看着孙小年,语气中听不出丝毫嘲笑。
孙小年面色发白,颤声道:“还请世子让路,张寒校尉在寻找小的了。”
“哦?那不是应该往后走吗?你朝这个方向跑,难道是想做逃兵?”
“我…”
孙小年面无血色,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低下的眼中藏着数不清的怨恨。
北宫清初自然将这一切收之眼底的,他也没打算为难孙小年,道:“把东西留下,你要去哪与我无关。”
这下孙小年彻底慌了神,两腿颤颤,几欲倒下。他艰难的握紧拳头,断断续续道:“什么…什么东西,小…小的不明白。”
北宫清初静静的看了孙小年一眼,准确的来说,是看着孙小年脖子上的小疙瘩,这一眼没有贪婪,更没有嘲笑,反而有一丝同情在里面。
“有没有可不是你说的算,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什么引起的想必你也能猜出来,你真觉得这东西你能顺利带走?别天真了,这东西对你来说百害无一利。”
孙小年也注意到了北宫清初的眼神,他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了。他忽然从裤腿上抽出一把小刀并举到脖子处,眼神坚决又疯狂,居然强忍着痛把那个小疙瘩割下来,他将那层皮肉死死的攒在手心,疯狂的对着北宫清初嘶吼道:
“来啊,你不是想要它吗?来啊,杀了我…”
孙小年的身体摇摇晃晃,瞳孔已经开始涣散。他隐约记起那个时候,他被老张头推到在地,无力的爬到了其中一辆货运马车后面躲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脖子处一阵绞疼,居然多出了一个小疙瘩。
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声音,告诉孙小年自己是天地间最大的造化机缘,是一枚灵源道种,它选择孙小年是作为它这一世的主人,愿意帮助孙小年重建修行根骨。
灵源道种啊!它的传说连孙小年这种庶民都曾听说,据说是天地大道显化的机缘,拥有者对灵气的吸纳速度较之旁人快了数倍,对本源大道的感悟更是恐怖,而且每一种灵源道种,都有其独特的先天神通。民间流传着不止一例因为偶然得到灵源道种而发生惊天变化,最终从普通人成长为王侯避退的一方霸主。
孙小年起初并不相信,他想告诉张寒,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浑身一轻,那些平日里不愿搭理自己的灵气此时如同海水倒灌一般,一瞬间居然贯通了他的全身经脉,他压抑住了内心的狂喜,在那道声音的帮助下,周围人似乎都对他视而不见,连张寒校尉都没有发现他已经偷偷溜走了,唯一的意外只有那个废物世子忽然瞟了他一眼,吓得他一颗心差点跳出来,但很快那个世子又被那匹疯马吓得表情滑稽。
北宫清初突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掌将其拍晕,随后将那块小疙瘩掬在手心,逼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一只白色发光的蠕虫,它扭动着身子,不断冲击着北宫清初手中的封印。
“闹够了没有?你给他编了那么美好的一个梦,与其让他到头来发现一切都是虚无,倒不如就别让一切发生。既然你不认可他,他也不可能保住你,不如就老老实实跟我回去,也算让他捡回了一条命。”
那只白色蠕虫竟然露出思考的样子,最终点了点头,一缕白光覆盖了孙小年,消除了他的所有相关记忆。那只白色小虫似乎十分不开心,它扭动着身躯一个迅猛撞击,居然真让它从北宫清初手心中逃出。
就在它准备让这个讨厌的家伙吃点苦头时,一片片洁白的雪花散发着惊惧的寒意将它冰冻,那是熟悉的道韵,这家伙身上居然有一个它的同类。
小家伙保持着躯干拉伸的姿势,被冰冻起来,北宫清初将其收如须弥器中。当然不是想要私吞,这个烫手的山芋,到头来肯定得还回去的,不过在这之前,得让幕后人站出来好好谈谈这笔生意。
还有自己那匹火云驹突然发疯的事,肯定也是有人在故意算计,存心想将自己拉进这堆烂泥中。这是有人想试探一下靖平王府的底线呢?还是想试探下他北宫清初这些年有没有长进?
想到这里,北宫清初自嘲的笑了,他说孙小年抓不住那只烫手的山芋,可他北宫清初自己手上同样也有一个,在别人眼中,一个毫无班底,母亲早逝的庶子,不一样抓不住那烫手的山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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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本名叫做孙小年,因为母亲在小年那天晚上生下了他,他的父亲是镇上的一名士兵,在他出生的一个月前死了,被土匪杀死的,听说身体被砍了很多刀,反正他已经记不得了,后来土匪窝被端了,有的土匪被当场格杀,也有的被抓了充军,北宫的律法是公正严苛的,但对战死的士兵有极大的补偿,他作为牺牲士兵的后人,免费上了镇上的书塾,凭借着父亲的抚恤费,尽管十分艰难,母亲也把他拉扯长大了。
他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所以在书塾胡混两年就回家了,其实连字也没学会几个。等年龄再大上一点,没有能够养家糊口的技艺,就跟着一群人参军去了,因为没有修行的根骨,他和大部分人一样锤炼肉身,走横练武夫一途,依靠着皇朝免费传授的“破甲武法”,总算成功点燃了人体之火,得以承薪,辛苦几年后,跌跌撞撞也突破到了武夫第二境“焚血”。他本以为自己能在军伍中混上几年,结识一些朋友,等到了可以退伍的年龄,就领着那份不菲的安身费回家,娶个媳妇照顾老娘,自己再做点小本生意,安安心心,这辈子也就完了。
然而,就在刚刚,他的人生迎来了转机。先是那高高在上的年轻人阻挡了他们的押运队伍,后面那什么蠢货了世子的大红马又突然发疯,他眼睁睁的看着几个平日里的好兄弟被那匹疯马撞飞几米远,躺在不远处奄奄一息,就算是活下来了多半也要落下残废,这辈子算是毁了。
当时那匹疯马撞向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要死了,因为那匹疯马实在太快了,它奔跑起来的风狠狠的拍在自己脸上,拍的生疼,他想躲开,可是不争气的双腿怎么也动不了,毕竟他还没上过战场,更没有杀过人面对那匹发了疯的大马,忽然就连逃跑的勇气都没了。可是那老张,平日里那么胆小怕死的老兵油子,怎么就冲上去把自己推开了呢?他不怕死的吗?记得那匹马的双蹄狠狠的踏在他的身上,自己爬在旁边听到了“咔嚓”的碎骨声。想起平时自己没少和其他人在背后嘲笑老张是个孬种,孙小年有些愧疚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里似乎有个小疙瘩,他的眼睛又明亮起来了,等他这次逃出去,躲的远远的,以后成为令人敬畏的大修士,自然不会亏待老张的,就算老张死了,也要给他的后人一场富贵,孙小年暗自发誓。想到这些,他更加怨恨那匹大红马了,当然,更怨恨那个趾高气扬的世子。
“呸,什么狗屁世子,就是个连马都管不住的废物东西!”
孙小年忽然感觉前面的阳光黯淡起来,他扭头看去,也没变天啊,依旧晴空万里,再把头转回来,原来是一道消瘦的身影挡住了阳光,那人的影子被拉的长长的,而自己弯着身子,整个人被笼罩在了对方的影子下,所以才会觉得阳光黯淡。
抬起头,孙小年瞬间大惊失色,那是他现在最怨恨的一张脸,而此时,自己蹲着,对方站着,亦如刚刚那般居高临下,俯视着自己。
孙小年就要惊叫出来,他突然意识到现在是逃兵身份,一但把人引过来,那这桩滔天大机缘还有他的什么事吗?他强行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顺便摸了摸脖子上的小疙瘩,才镇定下来,他努力战胜着自己的恐惧,尽量去与那衣着华贵,高高在上的世子对视。
“你刚刚说谁是狗屁?谁又是废物呢?”少年世子平静的看着孙小年,语气中听不出丝毫嘲笑。
孙小年面色发白,颤声道:“还请世子让路,张寒校尉在寻找小的了。”
“哦?那不是应该往后走吗?你朝这个方向跑,难道是想做逃兵?”
“我…”
孙小年面无血色,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低下的眼中藏着数不清的怨恨。
北宫清初自然将这一切收之眼底的,他也没打算为难孙小年,道:“把东西留下,你要去哪与我无关。”
这下孙小年彻底慌了神,两腿颤颤,几欲倒下。他艰难的握紧拳头,断断续续道:“什么…什么东西,小…小的不明白。”
北宫清初静静的看了孙小年一眼,准确的来说,是看着孙小年脖子上的小疙瘩,这一眼没有贪婪,更没有嘲笑,反而有一丝同情在里面。
“有没有可不是你说的算,刚刚发生的一切是什么引起的想必你也能猜出来,你真觉得这东西你能顺利带走?别天真了,这东西对你来说百害无一利。”
孙小年也注意到了北宫清初的眼神,他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了。他忽然从裤腿上抽出一把小刀并举到脖子处,眼神坚决又疯狂,居然强忍着痛把那个小疙瘩割下来,他将那层皮肉死死的攒在手心,疯狂的对着北宫清初嘶吼道:
“来啊,你不是想要它吗?来啊,杀了我…”
孙小年的身体摇摇晃晃,瞳孔已经开始涣散。他隐约记起那个时候,他被老张头推到在地,无力的爬到了其中一辆货运马车后面躲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脖子处一阵绞疼,居然多出了一个小疙瘩。
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声音,告诉孙小年自己是天地间最大的造化机缘,是一枚灵源道种,它选择孙小年是作为它这一世的主人,愿意帮助孙小年重建修行根骨。
灵源道种啊!它的传说连孙小年这种庶民都曾听说,据说是天地大道显化的机缘,拥有者对灵气的吸纳速度较之旁人快了数倍,对本源大道的感悟更是恐怖,而且每一种灵源道种,都有其独特的先天神通。民间流传着不止一例因为偶然得到灵源道种而发生惊天变化,最终从普通人成长为王侯避退的一方霸主。
孙小年起初并不相信,他想告诉张寒,可是他突然发现自己浑身一轻,那些平日里不愿搭理自己的灵气此时如同海水倒灌一般,一瞬间居然贯通了他的全身经脉,他压抑住了内心的狂喜,在那道声音的帮助下,周围人似乎都对他视而不见,连张寒校尉都没有发现他已经偷偷溜走了,唯一的意外只有那个废物世子忽然瞟了他一眼,吓得他一颗心差点跳出来,但很快那个世子又被那匹疯马吓得表情滑稽。
北宫清初突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掌将其拍晕,随后将那块小疙瘩掬在手心,逼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一只白色发光的蠕虫,它扭动着身子,不断冲击着北宫清初手中的封印。
“闹够了没有?你给他编了那么美好的一个梦,与其让他到头来发现一切都是虚无,倒不如就别让一切发生。既然你不认可他,他也不可能保住你,不如就老老实实跟我回去,也算让他捡回了一条命。”
那只白色蠕虫竟然露出思考的样子,最终点了点头,一缕白光覆盖了孙小年,消除了他的所有相关记忆。那只白色小虫似乎十分不开心,它扭动着身躯一个迅猛撞击,居然真让它从北宫清初手心中逃出。
就在它准备让这个讨厌的家伙吃点苦头时,一片片洁白的雪花散发着惊惧的寒意将它冰冻,那是熟悉的道韵,这家伙身上居然有一个它的同类。
小家伙保持着躯干拉伸的姿势,被冰冻起来,北宫清初将其收如须弥器中。当然不是想要私吞,这个烫手的山芋,到头来肯定得还回去的,不过在这之前,得让幕后人站出来好好谈谈这笔生意。
还有自己那匹火云驹突然发疯的事,肯定也是有人在故意算计,存心想将自己拉进这堆烂泥中。这是有人想试探一下靖平王府的底线呢?还是想试探下他北宫清初这些年有没有长进?
想到这里,北宫清初自嘲的笑了,他说孙小年抓不住那只烫手的山芋,可他北宫清初自己手上同样也有一个,在别人眼中,一个毫无班底,母亲早逝的庶子,不一样抓不住那烫手的山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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