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满园酒香关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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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对着酒爵抽搐着鼻子,一脸陶醉。
“从未闻到过如此馥郁醇厚之酒,单凭这酒香,天歌公子的话,我已经信了!”
“此酒小口品,在舌尖回味三圈,在缓慢吞下!”姬天歌魔力的声音引导着众人。
王景、慕容铮早就迫不及待,端起便是一大口。
“嘶……”顿时双眼圆睁,像憋气久了,脸上即刻泛红,一个呼吸之后,张嘴徐徐的吐出一口酒气,“好酒!”
王景突兀起身走向慕容婉儿,在众人惊异的目光注视下,端起酒爵,“孩子,此酒过于浓烈,女子喝了怕是承受不住,叔叔帮你承受了。”
慕容铮目瞪口呆:“尔首疾呼?你怎不端你女儿的酒?”
王景对双眼喷着小火的慕容婉儿视而不见,皮笑肉不笑道:“人生,重在品味。什么味道都要尝尝!”,随着宠溺的看向女儿,“语嫣,你也品品,小口品!”
王语嫣轻抿一口,立刻面若桃花,回味片刻道:“真是好酒!入口绵、落口甜、醇厚甘冽,回味悠长、满嘴留香。”
玲珑见势,将自己的滴酒未沾的酒爵端给慕容婉儿。
慕容婉儿这才脸色稍缓,一口下去,面上便浮起红晕,如同牡丹忽的盛开,咂咂嘴道:
“此酒醇厚浓烈,如草原女子的歌声,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又如同草原女子热情狂放的爱意,天长地久,绵绵不绝。
赵酒也很好,如同秋菊般的语嫣,清雅淡香。说到根上,我是胡女,更喜这种浓烈!”
说到此,却款款看向姬天歌,一脸娇羞道:“天歌公子借酒寄情,公子的心意,婉儿明白!”
姬天歌一脸懵圈,暗忖道:“啥?我都不明白,你都明白啥了?”
“嗤……”王语嫣头也不抬,冷哼一声,斜蔑了婉儿一眼,“那你说说看,天歌公子表达了何心意?”
“牡丹秋菊各有所爱,但却不能说牡丹比秋菊更好。只是,天歌公子喜欢此种馥郁之酒,如同更喜胡女,天歌公子,婉儿说的可对?”
姬天歌一脸黑线,“你TM的,这可是送命题”,还不知如何回答之时,王语嫣的声音如泉水叮咚,清脆响起:
“周室虽然没落,毕竟系出正统名门,作风含蓄婉约,恐怕受不了胡人女子的开放热烈。只能说,你想多了!”
“好了,扯远了,只谈酒。你们谁爱喝此酒,自己去找天歌讨教!”慕容铮端起王景的酒爵一饮而尽,“呼……真他妈爽!”
“尔彼母首有疾呼?喝我的酒作甚?”王景惊愕。
“胡人性格豪放,不嫌弃你喝剩下的。”慕容铮一脸洒脱。
二人私交极好,并不会往心里去。
王景道:“天歌公子,此酒何名?可否量产?”
“我准备研发三款酒,一为天歌琼浆,二为天歌玉液,三为天歌飞仙。皆可量产,但量不会大,只会流落于富贵人家!”
“琼浆、玉液、飞仙,好名字,三种有何区别呢?”
“这个,容天歌暂时打个机锋。但可以承诺的是三种酒的浓烈,都在今日品尝之上。”
……
“来日方长,今日便如此吧!你们初来邯郸,应该还没有安定下来,我正好空了一出独院,位置在王城与这胡坊之间,非常方便。你们就在哪儿歇息便好!”慕容铮道。
“呵呵,慕容兄,我的客人就不麻烦你照顾了。天歌公子的行李都已经安排到了住处,两个小弟都已经过去了。还安排了几个下人,如果你自己找到合适人手,把他们退回便是!有什么需要,直接找语嫣便可!”
王景一副智珠在握,“哦,对了,在商言商,租金还是要给的,便用你提供的短衣长裤图纸使用权相抵便可!”
慕容铮目瞪口呆的看着王景,心中万头羊驼滚滚呼啸而过,举起手指点着一脸得意的王景,却又忿忿的垂下。
“你们中原人,心眼太多了。”说完扭头看向姬天歌,“天歌公子,行走于世,必须要有自己的根基,自己的地盘。
我在这胡坊有一间闲置的铺面,我看你是个商业天才,便租给你。等你盈利了,再还我不迟。明日便让婉儿带你去办手续。”
王景张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
王景所提供的小院,也在王城与胡坊之间,却闹中取静。
小院不大,三进三出,有雨廊,有树,有假山,倒也温馨雅致,整个院子已打扫干净,进来就可入住。
比起洛邑的院子,此小院不及三成,但玲珑开心的在小院内走来走去,“这就是咱们的新家吗?我太喜欢这里了。”
姬天歌心中一动,“周室虽然没落,但住处却比这里宽敞,你缘何喜欢这里呢?”
“这里……有种自由的感觉。有一种,自己不想做什么,便不做什么的自由感觉!……长途跋涉,回家了,感觉真好。我去洗浴一番,意味着新生。”
此小院十多个房间,纪鸣苟道在二进,每人选了一个房间,几人感觉,漂泊的心,终于有了归处!
纪鸣道:“公子,今日我去邯郸驿馆,周室十余人都住在哪儿,他们的盘缠已耗尽,都要被赶出来。还有,关于赵可儿的情报,打探了一些,明日继续。”
苟道道:“今日,我去的是邯郸最大的酒市和中药材市场,明日便可带公子去看看。”
姬天歌又对二人细细的交代了一番,便来到三进院,和玲珑一人一大间。
估计,玲珑还在沐浴,黑妮摇摇摆摆的跑了过来,亲昵的跳进姬天歌的怀里,贪婪的呼吸着。
今日起,黑妮已开始吃糜烂的肉食粥,毛发幽亮。
看着黑妮,姬天歌意识到,如果长期在此圈养,将会让黑妮失去野性,看来需要在成效寻一处开阔地,最好是一座庄园。
正在思索间,出水芙蓉后的玲珑,穿着鹿皮短衣短裤走了进来,去掉了面具,看向姬天歌明亮的眼睛,立刻羞答答的低下头。
“嗯!不错,又长胖了些,都在了该长的地方!”姬天歌认真的颔首评价。
“公子!……你又取笑我。”玲珑立刻双眼充满雾气,连耳朵都粉红起来。
“来,过来坐!我们好生说话!”
”我觉得今天好长好长,恍若隔世。上午还在森林,中午便到了邯郸,还发生了些冲突,下午便来到胡坊,又见了许多人,经历许多事,晚间便有了栖身之地。
“以后,我们每日都会很精彩,每日的生活都充满宽度,然后让这种宽度的生活无限延长。最通俗的说法就是,每日都精彩,而且永恒。”
“我不知以后将如何?我只珍惜眼下的每一天。自从你起死回生之后,我们每天都很充实,每天都在创造奇迹。你是你,好像又不是你!”
“我不是说过了吗?昨天的我已经死了,今天的我重生了。”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你的很多能力、性格、手腕,以前都是没有的。”
姬天歌见瞒不过去,喃喃自语道:
“很小的时候,我都会盯着天发呆,天边在哪儿?天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还有一个自己?那个自己在做什么呢?
那一夜我几乎真的死了,后来又活了,感觉和另外一个世界的我融合了。醒来之后,我就拥有了以前没有的记忆,或者是封印在大脑的记忆觉醒了。”
“不管你是不是以前的你,只要君不弃,海枯石烂永相随。而且,今日我特别开心,特别满足,特别幸福……”玲珑依偎在姬天歌的肩膀。喃喃自语。
“为何?”
“那句‘她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这句话太霸气了,把我的心都击碎了!”
“还有那句,‘同甘共苦,生死相依!’,让我幸福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就像平静的湖水中,投进了一颗大石头,惊涛骇浪让我晕眩。
以前是主仆,生死相依是本分……现在多了一种惆怅……悸动……还有忐忑。”
姬天歌情不自禁,轻的像是怕打破这种宁静。
“唔……公子......发乎情,止乎礼。”
黑妮警觉的看向鹿皮短衣内游弋的异动,毛茸茸的爪子立刻扑上来,
“嚎呜……”
低吟警告着,似乎在宣布领地的主权。
一张蠢萌的虎脸出现在二人之间,似乎有些好奇,呜呜低吟着……
玲珑的余光看见眼前的黑妮,更加羞不可抑。
“不要了……黑妮看着呢……”
颤栗的声音如风中无助飘扬的蒲柳,却带着若有若无的甜香,满园的百花清新向小院弥漫。
……
“我不想带面具了,处处让别人看轻我!”
“戴着吧!何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只要你不难堪,难堪的便是别人。”
“我是怕你难堪!领个巨丑的女人招摇过市!”
“我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在意?”
“你是想把我雪藏起来?”
“明日出门,不仅要戴上面具,而且还要用兽皮把你这盈盈一握的纤腰束起,最好变成水桶腰。”
“嘤嘤,公子为何要让玲珑装束的如此不堪?”
“你不知道你有多美,完全是纯洁之美的精灵。这是一个豺狼遍布的时代,也是一个文明与炼狱共存的时代。
盛世期间,你若盛开,蝴蝶自来;而在这乱世,红颜祸水。你若盛开,只会招蜂引蝶,甚至召来无妄之灾。”
“我听公子的!”
温婉如水。
“你含着这个珠子修炼,可提高三成的速度。这可是整个九州的异宝,千万别弄丢了!”
“这,便是侯随珠吗?姬旦之人翻遍了王宫都没找到,居然到了公子手上。”
“侯随珠有大秘密,用于修炼,仅仅是冰山一角。至于藏着什么秘密,我现在也不知,玲珑含在嘴里,千万别吞了。”
“你平素都含着修炼的?我才不……”
“唔唔唔……不要了,黑妮又不愿意了。”
“公子……就知道变着法的欺负我。我吞着修炼便是。”
……
是夜。
王景内府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
“语嫣,你看着短衣长裤的简图,是不是天才般构想?”
“此服贴合人身,没有多余的一丝累赘,不仅节省布料,而且极大的解放了躯体的伸展性。无论用于劳作,亦或行军都是革新。”
“你再看看这精盐?”
“如此般纯粹,没有一丝杂质?爹爹可让大工匠研究过此精盐?”
“爹找大工匠仔细研究过,但如何工艺却不得而知。还有,今日的浓酒,无论是口感,还是馥郁度都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天歌公子,一个没落贵族,居然能拿出一个个堪称划时代之物。”
“语嫣,爹的直觉,他仅仅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如同咱们在库房随手拿出了几个玩意。爹想问问,你对天歌的看法?”
“爹……好吧,今日才见面,少年慕艾还是有的,也仅止于此。难道你真的想让女儿走近他?”
“他崛起于微末,此时,怕是最容易。一旦他扶摇直上九万里,我们怕是只有仰望啊。”
“爹怎能如此妄自菲薄?咱们的产业都已经布满了九州,富可敌国。”
“这又怎样?各个列国虽然对我们有几分客气,也仅仅是表面上的礼遇而已。在国之重器面前,顷刻可把我们碾压的粉碎。”
“爹,有多个列国的王子示好于我,甚至包括大秦。结交他们不远高于姬天歌吗?”
“孩子,如果让我选,所有的王子,都不如他。他说,要做万民需要,万民敬仰之人,我认为他说的是真的。”
“爹是不是太高看他了?他连方法论都没有,服装、精盐和酒是很不错。凭这几项,如何能搅动这九州风云?”
“语嫣,投资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对于天歌,即便不喜,但不要站在对立面。”
“这倒不会,反而对他蛮有好感,并非男女之情那种。他至情至性,对一个黄脸丑姑娘都不离不弃,凭此,就该获得尊重。
……
慕容内府,灯火通明。
“婉儿,你觉得天歌如何?”
“嘻嘻……我喜欢。”
“以前,你不是喜欢拓跋那种草原硬汉吗?”
“嗯,那是姑娘崇尚英雄那种喜欢。但,好像英雄又有许多。”
“天歌,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你对她是心动那种喜欢吗?”
“这……好像有一点点。他清新干净,而且率真。
虽然,看上去人畜无害,就凭他的自信,就知道他非常强大,蕴涵着排山倒海的力量。”
“婉儿,你真是兰心蕙质,是爹最聪惠的女儿。你的感觉和爹一样。他像一座冰山,我们只看到浮在海平面之上的山尖,而十之八九都在海平面的下面。”
“我看,王语嫣也看出了什么,对他也很有好感的样子?”
“呵呵,那丫头,叫聪明,你是聪惠,咱们要看上去憨憨笨笨的,骨子要聪明。放心,那丫头只是和你争强好胜而已,她的心在朝堂,在战国的王子身上。”
“爹,我们为何不攀附王朝?”
“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咱们是商人,不卷入政治。你的堂姐赵姬,现在是如何的凄惨?
姬天歌呀,我早晚要看清你这坐冰川的全貌。”
“是的。我也感觉,姬天歌如同皮囊内的锥子,关不住的,即将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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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酒小口品,在舌尖回味三圈,在缓慢吞下!”姬天歌魔力的声音引导着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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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顿时双眼圆睁,像憋气久了,脸上即刻泛红,一个呼吸之后,张嘴徐徐的吐出一口酒气,“好酒!”
王景突兀起身走向慕容婉儿,在众人惊异的目光注视下,端起酒爵,“孩子,此酒过于浓烈,女子喝了怕是承受不住,叔叔帮你承受了。”
慕容铮目瞪口呆:“尔首疾呼?你怎不端你女儿的酒?”
王景对双眼喷着小火的慕容婉儿视而不见,皮笑肉不笑道:“人生,重在品味。什么味道都要尝尝!”,随着宠溺的看向女儿,“语嫣,你也品品,小口品!”
王语嫣轻抿一口,立刻面若桃花,回味片刻道:“真是好酒!入口绵、落口甜、醇厚甘冽,回味悠长、满嘴留香。”
玲珑见势,将自己的滴酒未沾的酒爵端给慕容婉儿。
慕容婉儿这才脸色稍缓,一口下去,面上便浮起红晕,如同牡丹忽的盛开,咂咂嘴道:
“此酒醇厚浓烈,如草原女子的歌声,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又如同草原女子热情狂放的爱意,天长地久,绵绵不绝。
赵酒也很好,如同秋菊般的语嫣,清雅淡香。说到根上,我是胡女,更喜这种浓烈!”
说到此,却款款看向姬天歌,一脸娇羞道:“天歌公子借酒寄情,公子的心意,婉儿明白!”
姬天歌一脸懵圈,暗忖道:“啥?我都不明白,你都明白啥了?”
“嗤……”王语嫣头也不抬,冷哼一声,斜蔑了婉儿一眼,“那你说说看,天歌公子表达了何心意?”
“牡丹秋菊各有所爱,但却不能说牡丹比秋菊更好。只是,天歌公子喜欢此种馥郁之酒,如同更喜胡女,天歌公子,婉儿说的可对?”
姬天歌一脸黑线,“你TM的,这可是送命题”,还不知如何回答之时,王语嫣的声音如泉水叮咚,清脆响起:
“周室虽然没落,毕竟系出正统名门,作风含蓄婉约,恐怕受不了胡人女子的开放热烈。只能说,你想多了!”
“好了,扯远了,只谈酒。你们谁爱喝此酒,自己去找天歌讨教!”慕容铮端起王景的酒爵一饮而尽,“呼……真他妈爽!”
“尔彼母首有疾呼?喝我的酒作甚?”王景惊愕。
“胡人性格豪放,不嫌弃你喝剩下的。”慕容铮一脸洒脱。
二人私交极好,并不会往心里去。
王景道:“天歌公子,此酒何名?可否量产?”
“我准备研发三款酒,一为天歌琼浆,二为天歌玉液,三为天歌飞仙。皆可量产,但量不会大,只会流落于富贵人家!”
“琼浆、玉液、飞仙,好名字,三种有何区别呢?”
“这个,容天歌暂时打个机锋。但可以承诺的是三种酒的浓烈,都在今日品尝之上。”
……
“来日方长,今日便如此吧!你们初来邯郸,应该还没有安定下来,我正好空了一出独院,位置在王城与这胡坊之间,非常方便。你们就在哪儿歇息便好!”慕容铮道。
“呵呵,慕容兄,我的客人就不麻烦你照顾了。天歌公子的行李都已经安排到了住处,两个小弟都已经过去了。还安排了几个下人,如果你自己找到合适人手,把他们退回便是!有什么需要,直接找语嫣便可!”
王景一副智珠在握,“哦,对了,在商言商,租金还是要给的,便用你提供的短衣长裤图纸使用权相抵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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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中原人,心眼太多了。”说完扭头看向姬天歌,“天歌公子,行走于世,必须要有自己的根基,自己的地盘。
我在这胡坊有一间闲置的铺面,我看你是个商业天才,便租给你。等你盈利了,再还我不迟。明日便让婉儿带你去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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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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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不大,三进三出,有雨廊,有树,有假山,倒也温馨雅致,整个院子已打扫干净,进来就可入住。
比起洛邑的院子,此小院不及三成,但玲珑开心的在小院内走来走去,“这就是咱们的新家吗?我太喜欢这里了。”
姬天歌心中一动,“周室虽然没落,但住处却比这里宽敞,你缘何喜欢这里呢?”
“这里……有种自由的感觉。有一种,自己不想做什么,便不做什么的自由感觉!……长途跋涉,回家了,感觉真好。我去洗浴一番,意味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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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道道:“今日,我去的是邯郸最大的酒市和中药材市场,明日便可带公子去看看。”
姬天歌又对二人细细的交代了一番,便来到三进院,和玲珑一人一大间。
估计,玲珑还在沐浴,黑妮摇摇摆摆的跑了过来,亲昵的跳进姬天歌的怀里,贪婪的呼吸着。
今日起,黑妮已开始吃糜烂的肉食粥,毛发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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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思索间,出水芙蓉后的玲珑,穿着鹿皮短衣短裤走了进来,去掉了面具,看向姬天歌明亮的眼睛,立刻羞答答的低下头。
“嗯!不错,又长胖了些,都在了该长的地方!”姬天歌认真的颔首评价。
“公子!……你又取笑我。”玲珑立刻双眼充满雾气,连耳朵都粉红起来。
“来,过来坐!我们好生说话!”
”我觉得今天好长好长,恍若隔世。上午还在森林,中午便到了邯郸,还发生了些冲突,下午便来到胡坊,又见了许多人,经历许多事,晚间便有了栖身之地。
“以后,我们每日都会很精彩,每日的生活都充满宽度,然后让这种宽度的生活无限延长。最通俗的说法就是,每日都精彩,而且永恒。”
“我不知以后将如何?我只珍惜眼下的每一天。自从你起死回生之后,我们每天都很充实,每天都在创造奇迹。你是你,好像又不是你!”
“我不是说过了吗?昨天的我已经死了,今天的我重生了。”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你的很多能力、性格、手腕,以前都是没有的。”
姬天歌见瞒不过去,喃喃自语道:
“很小的时候,我都会盯着天发呆,天边在哪儿?天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还有一个自己?那个自己在做什么呢?
那一夜我几乎真的死了,后来又活了,感觉和另外一个世界的我融合了。醒来之后,我就拥有了以前没有的记忆,或者是封印在大脑的记忆觉醒了。”
“不管你是不是以前的你,只要君不弃,海枯石烂永相随。而且,今日我特别开心,特别满足,特别幸福……”玲珑依偎在姬天歌的肩膀。喃喃自语。
“为何?”
“那句‘她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这句话太霸气了,把我的心都击碎了!”
“还有那句,‘同甘共苦,生死相依!’,让我幸福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就像平静的湖水中,投进了一颗大石头,惊涛骇浪让我晕眩。
以前是主仆,生死相依是本分……现在多了一种惆怅……悸动……还有忐忑。”
姬天歌情不自禁,轻的像是怕打破这种宁静。
“唔……公子......发乎情,止乎礼。”
黑妮警觉的看向鹿皮短衣内游弋的异动,毛茸茸的爪子立刻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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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蠢萌的虎脸出现在二人之间,似乎有些好奇,呜呜低吟着……
玲珑的余光看见眼前的黑妮,更加羞不可抑。
“不要了……黑妮看着呢……”
颤栗的声音如风中无助飘扬的蒲柳,却带着若有若无的甜香,满园的百花清新向小院弥漫。
……
“我不想带面具了,处处让别人看轻我!”
“戴着吧!何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只要你不难堪,难堪的便是别人。”
“我是怕你难堪!领个巨丑的女人招摇过市!”
“我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在意?”
“你是想把我雪藏起来?”
“明日出门,不仅要戴上面具,而且还要用兽皮把你这盈盈一握的纤腰束起,最好变成水桶腰。”
“嘤嘤,公子为何要让玲珑装束的如此不堪?”
“你不知道你有多美,完全是纯洁之美的精灵。这是一个豺狼遍布的时代,也是一个文明与炼狱共存的时代。
盛世期间,你若盛开,蝴蝶自来;而在这乱世,红颜祸水。你若盛开,只会招蜂引蝶,甚至召来无妄之灾。”
“我听公子的!”
温婉如水。
“你含着这个珠子修炼,可提高三成的速度。这可是整个九州的异宝,千万别弄丢了!”
“这,便是侯随珠吗?姬旦之人翻遍了王宫都没找到,居然到了公子手上。”
“侯随珠有大秘密,用于修炼,仅仅是冰山一角。至于藏着什么秘密,我现在也不知,玲珑含在嘴里,千万别吞了。”
“你平素都含着修炼的?我才不……”
“唔唔唔……不要了,黑妮又不愿意了。”
“公子……就知道变着法的欺负我。我吞着修炼便是。”
……
是夜。
王景内府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
“语嫣,你看着短衣长裤的简图,是不是天才般构想?”
“此服贴合人身,没有多余的一丝累赘,不仅节省布料,而且极大的解放了躯体的伸展性。无论用于劳作,亦或行军都是革新。”
“你再看看这精盐?”
“如此般纯粹,没有一丝杂质?爹爹可让大工匠研究过此精盐?”
“爹找大工匠仔细研究过,但如何工艺却不得而知。还有,今日的浓酒,无论是口感,还是馥郁度都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天歌公子,一个没落贵族,居然能拿出一个个堪称划时代之物。”
“语嫣,爹的直觉,他仅仅只是显露了冰山一角,如同咱们在库房随手拿出了几个玩意。爹想问问,你对天歌的看法?”
“爹……好吧,今日才见面,少年慕艾还是有的,也仅止于此。难道你真的想让女儿走近他?”
“他崛起于微末,此时,怕是最容易。一旦他扶摇直上九万里,我们怕是只有仰望啊。”
“爹怎能如此妄自菲薄?咱们的产业都已经布满了九州,富可敌国。”
“这又怎样?各个列国虽然对我们有几分客气,也仅仅是表面上的礼遇而已。在国之重器面前,顷刻可把我们碾压的粉碎。”
“爹,有多个列国的王子示好于我,甚至包括大秦。结交他们不远高于姬天歌吗?”
“孩子,如果让我选,所有的王子,都不如他。他说,要做万民需要,万民敬仰之人,我认为他说的是真的。”
“爹是不是太高看他了?他连方法论都没有,服装、精盐和酒是很不错。凭这几项,如何能搅动这九州风云?”
“语嫣,投资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对于天歌,即便不喜,但不要站在对立面。”
“这倒不会,反而对他蛮有好感,并非男女之情那种。他至情至性,对一个黄脸丑姑娘都不离不弃,凭此,就该获得尊重。
……
慕容内府,灯火通明。
“婉儿,你觉得天歌如何?”
“嘻嘻……我喜欢。”
“以前,你不是喜欢拓跋那种草原硬汉吗?”
“嗯,那是姑娘崇尚英雄那种喜欢。但,好像英雄又有许多。”
“天歌,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你对她是心动那种喜欢吗?”
“这……好像有一点点。他清新干净,而且率真。
虽然,看上去人畜无害,就凭他的自信,就知道他非常强大,蕴涵着排山倒海的力量。”
“婉儿,你真是兰心蕙质,是爹最聪惠的女儿。你的感觉和爹一样。他像一座冰山,我们只看到浮在海平面之上的山尖,而十之八九都在海平面的下面。”
“我看,王语嫣也看出了什么,对他也很有好感的样子?”
“呵呵,那丫头,叫聪明,你是聪惠,咱们要看上去憨憨笨笨的,骨子要聪明。放心,那丫头只是和你争强好胜而已,她的心在朝堂,在战国的王子身上。”
“爹,我们为何不攀附王朝?”
“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咱们是商人,不卷入政治。你的堂姐赵姬,现在是如何的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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