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蜉蝣的一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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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腿彻底软了,就差没有跪坐在地上,眼泪刷刷地流出来。
然而就算这样,裴子煜却还是没有放过我的打算,而是不紧不慢地靠过来,将我以一个极度狼狈的姿势,围堵在墙角。
此刻他的笑容和平时无异,我却仍是战栗地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他的手顺势抬起我的下巴,像是惩罚又像是安抚地吻下去:“这才是开始。”
他语焉不详的话令我彻底变成了惊弓之鸟,我不可置信地盯着他,他终于慢慢松开我,站起来:“你回去好好想想,不要尽想些没用的,你知道后果。”
说罢,他勾起嘴角一笑,摇摇晃晃地朝楼下走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我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他今天真的喝了很多,因为我嘴里的酒气,已经重到快把自己熏晕了。
等我能够好好打开自己家的大门,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出乎我意料的是,朱珠睡了,单霓没睡,看着我一脸的泪痕,她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犹豫,然而在短暂的沉默后,她还是将一个重磅炸弹毫不留情地抛到了我面前:“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本来打算明天再跟你说的,不过我想了想,觉得如果明天再说,我可能会崩溃的,所以我还是先说了吧……我怀孕了,明天陪我去医院做掉吧。”
房间里的灯明明是开着的,我却感到眼前一黑,整个人如同置身冰窖之中。我首先想到了斯彤的脸,然后我想到了两个字,完了。
真的完了。
隔天下午我请了半天假陪单霓去医院,一路上我们相顾无言。我无言是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她无言,大概是觉得无话可说。
我还不至于脑残到问她这个孩子是不是斯彤的,自然,我也更没有勇气问,这个孩子究竟是谁的。
我们各怀心事地走进了人民医院的大门,挂号化验体检完,医生效率地要送她上手术台了。
我咬咬牙,踟蹰了很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蠢的话。我说,不要怕。然后她还没有哭,我就蹲在旁边嚎啕大哭起来。
手术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哭累靠在椅子上睡着了,单霓走出来拍拍我,示意我走。
我慌忙抬起头来看她,发现她除了脸色苍白了一些,走路有点艰难之外,一切都还好好的,顿时放心了许多。在得到了医生“手术很成功注意多休息”的首肯后,我扶着单霓走出了医院,去路边拦车。
来来往往的车子很多,但没有一辆是我的。这句话是我曾跟朱珠感叹的,朱珠当时跟看神经病一样我,隔了很久,幽幽地说:“那么你就祈祷有一辆是来接你的吧。”
我觉得朱珠这种话摆明了是在羞辱我,我也绝对不会想到,有朝一日,我真的会认识一个开着车子的男人,并且这个男人,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想到这里,我无法避免地想到裴子煜,再联想到昨天他那副恨不得掐死我的表情,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很沉重地拉着单霓钻进了车子。
不敢想就不要想了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当晚朱珠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要请我们吃大餐。我想了想单霓现在的身体状况,正好可以补补,问了单霓的意思,她表示说老看电影也很无聊,也就达成共识,一行三人打了车朝万豪进发。
路上,朱珠注意到单霓苍白的脸色问怎么了,我睁着眼睛说瞎话:“贫血。”
朱珠剜了我一眼:“是一晚上被吸血蝙蝠吸干的还是被僵尸咬了啊?”
我闭嘴不说话了。朱珠也没有继续刨根问底的意思,看她今天这副鬼样子,也是十分疲倦了。我实在搞不懂我们最近都是怎么了,大概该集体包车上山拜佛烧香了。
豪华自助内容很丰富,但单霓看上去却没什么胃口,才吃了一点,就偏过头跟我说:“等会儿陪我去喝酒吧?”
我觉得眼前这个人已经疯到不可理喻的地步了,才杀完人就要去喝酒:“你想想你说的是什么鬼话吧。”
单霓果然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反倒是朱珠先开口:“跟你们俩说个事儿,老娘可能要回去了。”
“回哪里去?”我表示不解。
“就是上次你在商场看到的那个混账东西那里啊!他最近惹了点事,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避过风头。我想了想,我跟他在一起这么多年,没有情也有意,他既然都开口了,我也不能太不给面子了不是。”
朱珠嘴上虽这样说,脸上的表情却完全将自己卖了。如果谁敢说她对那个搂着其他女人的傻高个只有意没有情,我觉得那个人完全可以被抓出去轮了。因为就算傻子都看得出来,一贯冷静的朱珠,此刻脸上写满的不是焦躁和担忧,是什么。
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隔了一阵,单霓才淡淡地说:“那就去啊,去你心里真正想去的地方。”
朱珠深深地望了单霓一眼,什么也没说,将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回首我的前二十年,我觉得我的好朋友大概分三种,一种是顾斯彤和朱珠这种,做什么事都目标明确,豪气干云的;还有一种像单霓,表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却始终有谱的;剩下的那种稍微稀少点,就是唐熹微那类的,循规蹈矩,服服帖帖,不过又可能她也有至情至性的时候,只是可惜我暂时还没看见罢了。
朱珠走的那天是个周六,我们三个人合计了一下,单霓先买下了朱珠手里20%的奶茶店的股份,因为朱珠急需要用钱。
朱珠并没有详细解释这笔钱究竟要用到何处,只说那剩下的40%她死都不会转给别人,因为事情解决完之后,她还要回来,抱着这个小破店养老。
我虽然为如此没有人生追求的朱珠感到惋惜,却还是非常义气地表示,只要她愿意回来,就算那时候我已经下去了,也一定会叮嘱我儿子给她配把钥匙。
朱珠给了我一拳:“叫你他妈的嘴臭,咒自己早死!”
可朱珠不知道,在我心目中,朋友真的就应该是这样的,你笑的时候可以陪着你笑,你哭的时候一脚踹飞那个惹你哭的人。分担所有好的坏的,只要是彼此的。
朱珠走的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单霓妈妈的电话。虽然单霓出国以后我就很少去她家,但这不妨碍我甜甜地叫一声“干妈”。
当干妈道明来意后,我脸上哪里还挤得出笑容,望着刚从卫生间洗澡出来的单霓,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当初只说你是偷偷回来的,但是没说你连课也不上了就回来的!”
单霓看我拿着她的手机,表情仍是如常般镇定,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过来把电话拿了过去,然后走去了客厅。
单霓在外面和干妈说了些什么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眼下这个状况如果我再不给斯彤打电话,等斯彤哪天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她的性格,非把我当场鞭尸不可。
既然我还不想死,就必须想办法自救。
深呼吸了一口,我拨通了斯彤的电话。
在给斯彤的那通电话里,我也只交待了一半的事实,那就是单霓翘课回国这件事。至于手术那件事,我不管想几次,都觉得冷汗连连,哪敢跟斯彤开口,就怕我话还没说完,她已经冲过来把我家炸平了。
挂了电话,我顿时轻松了许多,推门走去,发现单霓也刚好挂了电话。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像挤牙膏一样勉强地挤了一个笑容给我:“她气得挂掉了,我再过几天就回去,这几天还是要麻烦你了。”
她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受,想要安慰她几句,却发现电话不识趣地震了起来,而那个名字几乎让我的瞳孔当即放大两倍。
许之行。
许之行和他的路虎就在楼下等我,我一边披上衣服往楼下跑,一边挂念着还在上面吃早饭的单霓,只希望她这么聪明的人,不要做出什么傻事才好。
又走了一阵,才到小区门口,我总算看到许之行。
大清早的街上压根没什么行人,许之行的车又特别打眼,我想了想,还是壮起胆子凑上去,想听听他究竟想说些什么。
老实说,在斯彤和他的这件事上,我的感受一直很复杂,但是也谈不上什么立场,毕竟斯彤真的已经和单霓分手了。
我以为许之行这次找我是因为从斯彤那里听到了什么风声,跑来“打探敌情”的,然而他一开口,却完完全全把我吓傻了:“我来这里是跟你说,子煜出事进医院了,要不要去看,你自己看着办。”
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反倒令我心里怯怯的,干巴巴地扯起嘴角笑:“你开玩笑的吧,我前几天见他还好得很。”
想起那天裴子煜一副凶神恶煞,精神百倍的样子,我的底气不由变得足了很多,刚准备再补两句就陡然想起一件被我差不多忘光了的事……那天,裴子煜喝了很多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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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算这样,裴子煜却还是没有放过我的打算,而是不紧不慢地靠过来,将我以一个极度狼狈的姿势,围堵在墙角。
此刻他的笑容和平时无异,我却仍是战栗地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他的手顺势抬起我的下巴,像是惩罚又像是安抚地吻下去:“这才是开始。”
他语焉不详的话令我彻底变成了惊弓之鸟,我不可置信地盯着他,他终于慢慢松开我,站起来:“你回去好好想想,不要尽想些没用的,你知道后果。”
说罢,他勾起嘴角一笑,摇摇晃晃地朝楼下走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我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他今天真的喝了很多,因为我嘴里的酒气,已经重到快把自己熏晕了。
等我能够好好打开自己家的大门,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出乎我意料的是,朱珠睡了,单霓没睡,看着我一脸的泪痕,她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犹豫,然而在短暂的沉默后,她还是将一个重磅炸弹毫不留情地抛到了我面前:“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本来打算明天再跟你说的,不过我想了想,觉得如果明天再说,我可能会崩溃的,所以我还是先说了吧……我怀孕了,明天陪我去医院做掉吧。”
房间里的灯明明是开着的,我却感到眼前一黑,整个人如同置身冰窖之中。我首先想到了斯彤的脸,然后我想到了两个字,完了。
真的完了。
隔天下午我请了半天假陪单霓去医院,一路上我们相顾无言。我无言是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她无言,大概是觉得无话可说。
我还不至于脑残到问她这个孩子是不是斯彤的,自然,我也更没有勇气问,这个孩子究竟是谁的。
我们各怀心事地走进了人民医院的大门,挂号化验体检完,医生效率地要送她上手术台了。
我咬咬牙,踟蹰了很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蠢的话。我说,不要怕。然后她还没有哭,我就蹲在旁边嚎啕大哭起来。
手术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哭累靠在椅子上睡着了,单霓走出来拍拍我,示意我走。
我慌忙抬起头来看她,发现她除了脸色苍白了一些,走路有点艰难之外,一切都还好好的,顿时放心了许多。在得到了医生“手术很成功注意多休息”的首肯后,我扶着单霓走出了医院,去路边拦车。
来来往往的车子很多,但没有一辆是我的。这句话是我曾跟朱珠感叹的,朱珠当时跟看神经病一样我,隔了很久,幽幽地说:“那么你就祈祷有一辆是来接你的吧。”
我觉得朱珠这种话摆明了是在羞辱我,我也绝对不会想到,有朝一日,我真的会认识一个开着车子的男人,并且这个男人,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想到这里,我无法避免地想到裴子煜,再联想到昨天他那副恨不得掐死我的表情,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很沉重地拉着单霓钻进了车子。
不敢想就不要想了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当晚朱珠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要请我们吃大餐。我想了想单霓现在的身体状况,正好可以补补,问了单霓的意思,她表示说老看电影也很无聊,也就达成共识,一行三人打了车朝万豪进发。
路上,朱珠注意到单霓苍白的脸色问怎么了,我睁着眼睛说瞎话:“贫血。”
朱珠剜了我一眼:“是一晚上被吸血蝙蝠吸干的还是被僵尸咬了啊?”
我闭嘴不说话了。朱珠也没有继续刨根问底的意思,看她今天这副鬼样子,也是十分疲倦了。我实在搞不懂我们最近都是怎么了,大概该集体包车上山拜佛烧香了。
豪华自助内容很丰富,但单霓看上去却没什么胃口,才吃了一点,就偏过头跟我说:“等会儿陪我去喝酒吧?”
我觉得眼前这个人已经疯到不可理喻的地步了,才杀完人就要去喝酒:“你想想你说的是什么鬼话吧。”
单霓果然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反倒是朱珠先开口:“跟你们俩说个事儿,老娘可能要回去了。”
“回哪里去?”我表示不解。
“就是上次你在商场看到的那个混账东西那里啊!他最近惹了点事,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避过风头。我想了想,我跟他在一起这么多年,没有情也有意,他既然都开口了,我也不能太不给面子了不是。”
朱珠嘴上虽这样说,脸上的表情却完全将自己卖了。如果谁敢说她对那个搂着其他女人的傻高个只有意没有情,我觉得那个人完全可以被抓出去轮了。因为就算傻子都看得出来,一贯冷静的朱珠,此刻脸上写满的不是焦躁和担忧,是什么。
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隔了一阵,单霓才淡淡地说:“那就去啊,去你心里真正想去的地方。”
朱珠深深地望了单霓一眼,什么也没说,将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回首我的前二十年,我觉得我的好朋友大概分三种,一种是顾斯彤和朱珠这种,做什么事都目标明确,豪气干云的;还有一种像单霓,表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却始终有谱的;剩下的那种稍微稀少点,就是唐熹微那类的,循规蹈矩,服服帖帖,不过又可能她也有至情至性的时候,只是可惜我暂时还没看见罢了。
朱珠走的那天是个周六,我们三个人合计了一下,单霓先买下了朱珠手里20%的奶茶店的股份,因为朱珠急需要用钱。
朱珠并没有详细解释这笔钱究竟要用到何处,只说那剩下的40%她死都不会转给别人,因为事情解决完之后,她还要回来,抱着这个小破店养老。
我虽然为如此没有人生追求的朱珠感到惋惜,却还是非常义气地表示,只要她愿意回来,就算那时候我已经下去了,也一定会叮嘱我儿子给她配把钥匙。
朱珠给了我一拳:“叫你他妈的嘴臭,咒自己早死!”
可朱珠不知道,在我心目中,朋友真的就应该是这样的,你笑的时候可以陪着你笑,你哭的时候一脚踹飞那个惹你哭的人。分担所有好的坏的,只要是彼此的。
朱珠走的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单霓妈妈的电话。虽然单霓出国以后我就很少去她家,但这不妨碍我甜甜地叫一声“干妈”。
当干妈道明来意后,我脸上哪里还挤得出笑容,望着刚从卫生间洗澡出来的单霓,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当初只说你是偷偷回来的,但是没说你连课也不上了就回来的!”
单霓看我拿着她的手机,表情仍是如常般镇定,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过来把电话拿了过去,然后走去了客厅。
单霓在外面和干妈说了些什么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眼下这个状况如果我再不给斯彤打电话,等斯彤哪天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她的性格,非把我当场鞭尸不可。
既然我还不想死,就必须想办法自救。
深呼吸了一口,我拨通了斯彤的电话。
在给斯彤的那通电话里,我也只交待了一半的事实,那就是单霓翘课回国这件事。至于手术那件事,我不管想几次,都觉得冷汗连连,哪敢跟斯彤开口,就怕我话还没说完,她已经冲过来把我家炸平了。
挂了电话,我顿时轻松了许多,推门走去,发现单霓也刚好挂了电话。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像挤牙膏一样勉强地挤了一个笑容给我:“她气得挂掉了,我再过几天就回去,这几天还是要麻烦你了。”
她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受,想要安慰她几句,却发现电话不识趣地震了起来,而那个名字几乎让我的瞳孔当即放大两倍。
许之行。
许之行和他的路虎就在楼下等我,我一边披上衣服往楼下跑,一边挂念着还在上面吃早饭的单霓,只希望她这么聪明的人,不要做出什么傻事才好。
又走了一阵,才到小区门口,我总算看到许之行。
大清早的街上压根没什么行人,许之行的车又特别打眼,我想了想,还是壮起胆子凑上去,想听听他究竟想说些什么。
老实说,在斯彤和他的这件事上,我的感受一直很复杂,但是也谈不上什么立场,毕竟斯彤真的已经和单霓分手了。
我以为许之行这次找我是因为从斯彤那里听到了什么风声,跑来“打探敌情”的,然而他一开口,却完完全全把我吓傻了:“我来这里是跟你说,子煜出事进医院了,要不要去看,你自己看着办。”
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反倒令我心里怯怯的,干巴巴地扯起嘴角笑:“你开玩笑的吧,我前几天见他还好得很。”
想起那天裴子煜一副凶神恶煞,精神百倍的样子,我的底气不由变得足了很多,刚准备再补两句就陡然想起一件被我差不多忘光了的事……那天,裴子煜喝了很多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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