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我那两只小兔崽子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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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木兰神宫,这几天,动静特别大,除了一日三餐送饭的,是真正的生人勿近,闲人免进。

    现在,整个圣朝三十余国都知道,圣女回来了。

    几位圣尊闲来无事坐在一处喝茶,谈及此事,不禁颇为忧心,两个紧迫的事情要跟至尊请示一下。

    第一,既然十年前神迹显现时,众所周知,芳尊才是真正的九幽天入世,那么与圣女完成一场天嫁大典,该是名正言顺之事,就是这大典要什么时间搞,怎么搞,搞多大,得问问他老人家的意思。

    还有,按照以往惯例,圣女天嫁时,所有亲族必须全部处死,但是几个人掰着手指头算一算,圣女真正的亲族也就是跟芳尊生的俩孩子,所以这一道手续就可以免了。

    第二,为了圣朝的长治久安考虑,芳尊与圣女是不是应该节制一点?

    这都三四天没出门了,就算再多的相思,也该解了。总归要出来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对不是吧?

    实在是令人忧心芳尊的身体啊!

    啊不!芳尊那么威武!

    明明大家忧心的是圣女的身体!

    这两件事,这么重要,可是,至尊到底什么时候才有空呢?

    所有人不约而同喝了一口茶,“琼华尊,这两件事,你去说。”

    琼华笑吟吟道:“好。”

    广木兰神宫中,满室的旖旎、凌乱,寂静地只有绵长的呼吸声。

    床边垂下一只纤长无力手,还有几许银白的发丝。

    那指尖动了动,忽然,咯嘣一声紧攥成拳!

    如雪的白发流水一般滑动,随着萧怜坐起来,垂顺在脊背上,将那狰狞的飞龙刺青掩映起来。

    胜楚衣的手穿过白发,眯着眼轻抚飞龙的花纹,“感觉如何?”

    萧怜双目微合,额间神印前所未有的清晰,玉色白莲,泛着淡淡银光,“前所未有的好。”

    “公主曾说,那鲛珠与我同生,亦与我同在,现在,我替你将它融入血脉之中,与你的五行天赋合而为一,今后,你便是这颗鲛珠了。”胜楚衣似是欣赏一件杰作般看着她,“真好看,我的。”

    萧怜恍然觉得最后这话,似曾在哪儿听过,却想不起来,回眸看他,嫌弃道:“贱人,也亏你想出这样的办法!”

    胜楚衣坐起身,在她的银发上顺了又顺,“不过是与怜怜亲近几日,顺路就完成了,何乐而不为呢?”说着将脸埋进她的肩窝,耍赖般哑着嗓子哼唧,“只是,真的好累啊,我的怜怜,太凶猛了。”

    “你嫌累,就一边儿歇着去,我还有正经事要办!”

    她说着,将死腻歪死腻歪的人推开,要下床去,结果刚走了一步,两个人不约而同叫了一声。

    纠缠了太久,那些青丝白发早就缠在了一起,理都理不清了。

    胜楚衣得意,“看,结发夫妻,就是这样。”

    “你故意的!”

    “哪儿有?怎么会!”

    “你不是累了?”

    “为了怜怜,累死也值得,不如,再融合一次?”

    “死开!”

    “来啊,怜怜,死在一起!”

    ……

    等到萧怜这次真的将胜楚衣彻底打败,才重新梳起银发,换了红袍与金腰封,戴上软皮护手。

    她在沉睡的人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你乖乖睡觉,我很快回来。”

    千丈崖上,萧怜满头银发,当风而立,额间的白莲神印的银光,忽明忽灭,随着心绪跳动。

    “十年了,你们在哪儿?”

    她望着远远的海天相接之处,却望不到尽头。

    “不论你们是生是死,娘亲都一定会把你们接回来!就算深渊底下只剩了一根骨头,娘亲也要把这海水烧干,把海国翻个底朝天,带你们回家!”

    她凝望大海许久,才收敛情绪,口中一声唿哨,远处蜿蜒绵长的海崖上就回应了她一声长啸。

    只是转眼间,五只硕大的金雕翱翔而来,在她头顶盘旋下降。

    萧怜仰头,朗声道:“好久不见!”

    领头金雕一声嘶鸣,猛地俯冲下来,从她头顶掠过,被她抓了利爪,翻身借势跃上脊背,“走!去锦都!”

    又是一声长啸!

    巨大的金雕驮着红袍银发的圣女,五片阴影从神皇殿上空横掠而过,直飞西陆南国。

    平常车马行进,要半个月的路程,金雕只用了小半日便已经盘旋在锦都上空。

    孔雀王朝向来出产猛禽,可这样大的五只金雕同时在王都上空盘旋,也依然惹得人心惶惶。

    “千渊,我那两个小兔崽子呢?”

    萧怜来势汹汹,整个锦都如临大敌。

    千渊却没有露面,以清带人上了高高的城楼,“傻子,你醒了?”

    萧怜御着金雕,从以清的头顶上掠过,狂风直接将她发髻给吹歪了,“小渊渊三番五次曾说,我若来锦都,他的大门永远敞开,怎么老子现在来了,他却避而不见?难不成想拐了老子的闺女藏起来?”

    以清扶着发髻,对着天上骂,“别说得那么难听!好像谁都稀罕你家小丫头片子似的!我告诉你,阿笙根本就没见她,她哭哭唧唧求了半天,连城门都没进来,最后带着北珩那个熊孩子走了!”

    “去哪儿了?”

    以清翻了个白眼,“我怎么知道!”

    嗖地又一阵狂风,这一次金雕的爪子尖差点勾了她的头发!

    “喂!萧云极,我看你神经病压根就没好!你找打架啊!”

    萧怜骑在雕上,“她是老子的大帝姬,心头肉!带着弟弟投奔你们锦都来的,如今你们将她拒之门外不说,还敢说不知所踪!是不是炎阳火没烧到你头顶上那一坨屎一样的发髻,你就真的不知道害怕?”

    以清一听,火大了,插着腰,指着天骂,“你以为你会飞了不起啊!神皇殿的神机弩是谁改进的你知不知道?把天上会飞的打下来,那是我们家阿笙的拿手好戏!你那俩熊孩子说不在这里,就不在这里,你再骂骂咧咧,当心一箭把你射下来!”

    两个人,一个恨对方耽误了自己弟弟这么许多年,刚好了精神病就又犯神经病,在自己头顶上咋咋呼呼。

    另一个怀疑对方把自己的心肝宝贝崽子给藏起来了,憋了十年的火气刚好没处发泄。

    于是,你一句我一句,对骂得欢实,却谁也不动手,就是撕嘴皮子。

    直到千渊被吵得耳根子疼,才终于现身在城楼上,“萧怜,皇姐说的没错,棠棠和北珩的确没有进城。”

    萧怜见千渊来了,从金雕上飞跃而下,箭一样扎在他面前,脚下的皮靴将城楼的砖地踏了条裂缝,“你就是这样迎客的?”

    千渊低头看了眼地上的裂缝,“十年不见,果然进步非凡。”他抬眼看她,面如冷月,眼底却尽是温柔,“第一次上门就不走正路不算,还学会了拆墙。既然有这么大的本事,锦都的大门,对你来说,想来也是没什么用了。”

    萧怜十年心性未变,千渊却是已到中年,岁月沧桑,即便是再驻颜有术之人,也会留下痕迹。

    他淡淡凉凉的一句话,有说不清的疼爱和落寞,十年一面,所有相思,浓得化不开,字里行间,就仿佛都要满溢出来了。

    萧怜却顾不上体会这些,单刀直入问道:“我棠棠呢?”

    “在城下求了半日,不得门而入,该是带着北珩去空桑了。”

    “你……!”萧怜就有些急,“她一个孩子,带着个更小的孩子来投奔你,你为何不让她进城?”

    千渊定定地看着她,“她即将及笄,也不算小了,而且本王不能让她进来。”

    他若是让她进来,就是护着她,他若是护着她,就是给了她更多念想。

    他在她离家出走的时候,出面帮她,就是将自己放在了萧怜的对立面。

    他很高兴做她的对手,却不想用这种方式。

    更不想耽误梨棠花一般的年华。

    然而,梨棠对千渊的心思,萧怜却不知道,所以千渊的一番苦心,萧怜自然也不明白。

    她伸了一根手指,指着千渊的鼻梁,“好!我自己的崽子,我自己找,用不着旁人费神劳心,今日,就当我萧云极没来过!”

    她扭头要走,千渊垂在衣袍中的手动了动,想挽留,却不知该如何开口,也只好由她去了。

    本是不想见的,见了徒增烦恼,可终究还是没忍住。

    如今真的见面,却又这样匆匆散场。

    他看着她纵身飞跃而起,跳下城楼,立刻有金雕飞掠而过,将她接住,之后带着雕群,直奔空桑方向而去,再也没有回头。

    “阿笙,人也见到了,话也说过了,回去吧。”以清拉了拉他的衣袖。

    千渊立在风中,如一株冬夜里染满月光的树。

    锦都的大门,从来就不曾,以后也不会为她打开。

    他反反复复对她说这一句话,只是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

    当年她被沈玉燕囚禁于往生井中,如果他能力排众议,敢以举国之力相护,不惜与朔方兵戎相见,将人救出,留在身边,而不是将她拱手送去东煌,或许今日的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又或者,他当年微服隐于璇玑城时,国师还朝之日,抢先一步邂逅她,而不是静静地坐在暗处,将她当成一个目标来监视,事情又会发展向何方?

    千渊动了动,转身返回皇宫,身后的宫门重重关闭,阻断一切过去,剩下的,只有将来。

    ——

    数日后,空桑的某处郊外,粉白的衣裙变得脏兮兮的梨棠,牵着北珩,丧气地走在乡间小路上。

    “该死的凤子烨,居然也贪生怕死,不敢收留我们!”梨棠一边跺脚一边骂。

    北珩捂着肚子,“姐,要不咱们回家吧,我饿死了。”

    “现在还回去什么!哪儿还有什么家!咱们出来这么多天,要是换了以前,爹爹早就满世界找咱们了,你看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净想着怎么当新郎官呢!你刚才没听见嘛,满大街都在说,那月生就是白莲圣女,是天命神皇,她要跟爹爹成亲了,这是铁定要当咱们后妈了!”

    北珩一屁股坐在地上,“有后妈也比没妈强啊!饿死我了!”

    “你起来啊!节操呢?难道她给你吃的,你就认娘?肚子饿了自己抓兔子吃就好了!”

    “兔子兔子!我已经吃了好几天兔子了,你看我耳朵有没有变成兔子?”

    “那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大米饭!”

    “吃货!真麻烦!”

    梨棠踮着脚尖往前面望了望,居然还真有个村子,“走吧,前面有人家,我们去蹭顿饭吃。”

    北珩不动,“你还有钱给人家嘛?”

    梨棠想了想,昨天他们连北珩脖子上的紫金长命锁都给换了两碗刀削面,现在是真的没什么值钱东西了。

    正低头为难,蓦地看到自己的绣鞋上还缀着细细碎碎的许多东珠,“要不,拿鞋换吧。”

    北珩怀疑道:“那你没了鞋,不会要我背你吧?”

    “不会啊,咱们再跟村里人换双布鞋就是了。”

    北珩来精神了,“好,走!要饭去!”

    “下次轮到你啊!”

    “好哒!”

    吃了这顿,谁还管下顿!北珩眼珠子滴溜溜转,乐颠颠地跟着梨棠进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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