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3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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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马匹非常强壮,不是军用就是武装商旅的战马,而且五百多人全都具备优方骑术,行军经验告诉我他们是正规的军人。龙腾网(看请牢记.)小芷一拉我的衣袖,说:“最前头的男才,是白狼军其中一位万骑长。”

    我装出愕然的表情,道:“小芷怎么知道他是万骑长?”

    小芷的俏脸飞红,说:“对不起,我一直没告诉你,小芷是在西部干查家出身的。”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

    小芷抱住我的手更加用力,道:“我不是有心要隐瞒,只是怕你知道敌人是白狼军后会害怕。”

    “这笔帐等会再跟你算,不过干查家跟神之一族向来没有交情,他们在这里出现,说不准跟你哥哥有关系,只要跟从他们或许能找到你哥哥。”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南方的繁荣确实冠于武罗斯特,单是看华多哥城的街道设计,即使此城镇位置偏远,但是地砖质素和路灯数量,都比北方普通的城市优胜。

    正因为道路设计齐整,要跟踪白狼军变得更困难,我不敢骑著显眼的狮鹫,只能跟小芷以双腿在街上走,幸好白狼军亦不想引人注目,静静在马路上慢行,否则我们早已跟丢。

    走到十字路口,白狼军忽然分为四队,每队各有一百多人向四条路走,当然包括一支反方向的队伍,负责监察有没有被跟踪。

    我暗暗一惊,第一个反应是考虑会否已被发现,但旋即否定此想法,小弟对自己偷鸡摸狗的本领十分自信。第二个想法是他们此行见不得光,否则不用出动反追踪术,不过真奇怪,除了我们还有其他人会跟踪白狼军吗?

    法南兰芷没有经验,趁马队仍未驶过的当儿,我已经将她拉进一条昏暗的冷巷内。小芷问道:“我们被发现吗?”

    我摇头道:斗没有,只是小把戏而已。”

    待反方向走的马队经过,我才牵著小芷玉手走回长街,其余三支马队早走得不知所踪。小芷芳心大乱道:“现在要怎办?”

    看看小芷,我不禁心想若非要照顾你,救你哥哥反更容易,当然这种话我可不能说出来。走到十字路口,我蹲下来摸摸地面,下雨虽然掩护了我们的行踪,但雨水同样洗刷了马队走过的痕迹,害我们茫然呆站十字街头不知方向。

    雨水淋下来,我的脑筋也越加冷静,这里始终是南方蓝雁军的地盘,白狼军对华多哥城的认识能有多少?他们其实跟我们一样,对城内的路不怎么清楚,负责引开追纵的马队自己也不辨方向。

    看看三条路的尽头,忽然我发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牵著小芷道:“我们就赌一把,这边走。”

    “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笑道:“不知道,但是三条路的方向,其中两条有光,所以我选择昏暗的一条路。”

    小芷摸不著头脑,呆呆地望著我不明所以,而这刻我亦不解释那么多了。既然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总不会选择人来人往的地方,白狼军不了解华多哥城的结构,这个十字路口除了倒行的一条外,其余两条尽头有猛烈的灯光,唯一解释是夜市或红灯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

    故此我选了通向漆黑的一条,赌的是他们作贼心虚。

    急急走了五分钟,赫然看见一支百人小队进驻一所大屋内,这所大屋只有几盏灯点著,大花园外则乌灯黑火,但仍可看见有少量的守卫。

    “小芷你记住,等会无论我干什么也千万不要动,也千万别出声。”

    小芷已经把我当成神看待,她肯定地点点头,我带著她潜到花园侧边,从亚空间中抽出夜星隐,抱起小芷跳入花园内。由于夜星隐的隐形范围有限,所以我必须尽力抱紧小芷,使她的身体跟我贴得几乎没有空隙。

    成功穿过小花园,我从水管向三楼爬,小芷瞪大眼睛看著我,悄悄说:“先生你好像很熟识爬水管似的。”

    “要你管!快跟我爬上来,小心看著砖块凸出的位置踩上去。”

    “但但是”

    “你再不爬上来,守卫就会发现你。”

    被我一吓,小芷果然抱住水管跟我爬,半拖半拉,好不容易我才把小芷拉上了三楼的小阳台外。至此我终于松一口气,因为刚才经过花院时,已观察过守卫们巡逻的规律,他们在此经过不会超过两分钟,我有足够魔力支持隐身魔法捱过这段时间。

    从亚空问内取出垂死牌偷听器,我和法南兰芷从偷听器聆听屋内的对话,一把少年的声音说:“欢迎光临,穆特将军请这边坐。”

    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说:“强尼少将军客气。”

    我不认识什么穆特,反正是个小喽罗,不过强尼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倒从肯肯城的老伯口中听说过,他是华多哥城主哈申的儿子。强尼说道:“人已经准备好,跟纳顿元帅相约好的礼物都带了来吗?”

    如果我没猜错,强尼口中说那准备好的人应该是奥斯曼,而纳顿就是“白武王”拉迪克的长子,只不知他是怎样成了白狼军的元帅。闻得纳顿之名,法南兰芷的神色微变,知道我们没有找错地方。

    一阵异常的沉默后,穆特煞有介事地道:“这一点实在抱歉,元帅来不及筹备足够的金钱,我们只带来两千金币。”

    两千金币居然用个“只”来形容?奥斯曼何时这么值钱?

    强尼的语气夹杂不满,说:“两千金币?将军是否开玩笑,这跟我们约好的不同呢。”

    穆特立即道:“少将军息怒,元帅并非存心爽约,他已经另选宝物送来,希望少将军笑纳。”

    恰好此时一队守卫经过,我藉此机会施展隐身魔法,小心从窗口探起头望进去,见到两名男子坐在厅中沙发上,而中问的茶几放了几张银行兑票。

    两名男子一位年过四十,外表黑实强健,一看就知道是惯于行军的将领,应该就是白狼军的穆特。

    另一名年纪甚轻,相信不会超过二十岁,此子样貌倒不差,皮光肉白,而且手臂的肌肉精壮,臂上纹了一只天鹰,相信是此城的少主强尼。

    除了金钱之外,茶几上另有两个檀香木盒,分别放了一支金身银簧的长笛,以乃一具泥黄铜色有些发黑的尿壶。

    守卫们离开后,我亦重新坐下来偷听,并解除隐身魔法节省魔力。只听得穆特再次开口说话,道:“这两件宝物收藏于干查家族已有千多年,估计其价值共一千金亩以上,跟我们议好的只会多不会少。”

    强尼可能被两件宝贝吸引,所以没有深思穆特说话的真伪,早已猴急问道:“这是什么宝物?”

    穆特说:“它们是“真龙之笛”和“古代神灯”。”

    真龙之笛?

    古代神灯?

    所谓龙之笛就是召唤术盛世的年代,召唤术师用以召唤龙族的道具,使用它可i:”

    节省大量魔力,熟练者甚至可越级召出巨龙。当时,龙之笛很普遍常用,但随著通田魔法崛起,召唤术亦转以中、小型魔兽为热门,慢慢地龙之笛开始被淘汰,到现在耸乎要到盗贼公会高价订货,再加一点运气才会遇得上。

    可是真龙之笛是另一回事。

    普通龙之笛一般是短笛,但真龙之笛则是长笛,其制作更是难度超高,而且主要材料稀有非常,需要龙之岛帝王龙的黄金之角、堕落陨石的光系元素,以及传说中独角兽的白银之角。龙之岛上有很多帝王龙混种,但黄金之角恐怕只有龙族族长的嫡系才有,就算是我亦没有胆量取回来。

    素材要命还不打紧,制作技术的要求亦很高,真龙之笛必须做到完美无瑕的音色,少许偏差就会变垃圾,即使第九级链金大师的成功率亦只有五成,技巧高明如我最多只到六成多,所以制作过程十分刺激,心血少一点也会吓死。

    可惜的是,今时今日真龙之笛有价无市,没有需求下如何珍贵亦只是收藏品一件,我也想不到强尼这武将拿了之后有何用。

    至于古代神灯可能指古老故事里,住了一位灯神那一盏。可是这不合逻辑,传说里的灯神法力无边,纳顿要是有灯神,哪会连几千金币也拿不出来?

    强尼只是一介武夫,他没有细密的心思,听见宝物两个字已经满足。不过我却有另一番想法,干查家族的财力虽然排在四大贵族之未,但他们总算一方之霸,连三千金币也拿不出来实在有问题,帝国西部一定出了大问题!

    强尼说:“好,我就当它们值三千金币,但你们答应将法南兰芷干查小姐嫁给本将的事如何?”

    我一脸讶异望向小芷,这可非装出来的,强尼原来不只认识她,而且很喜欢她。

    小芷的脸也在瞬间红透,她猛地摇头挥手表示不知情,同时也为揭穿身分而尴尬。

    穆特道:“这点倒好办,只要纳顿大人坐稳白狼军元帅之位,自然将妹妹嫁给少将军,能够结交神之一族这个强援,正是我家主人的渴求。”

    哎呀呀,造反了!

    居然连白雪苍狼军也造反了!

    强尼说:“那很好,等纳顿元帅完全夺得兵权后,我才把奥斯曼交给你们。”

    穆特沉吟半晌,道:“少将军可否给个面子,先将奥斯曼交给我们,三个月内我们定将三小姐送来华多哥城。”

    强尼微怒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纳顿完成夺权后还会把人送来?要带奥斯曼回去也可以,立纸为凭将法南兰芷小姐嫁过来就成了。”

    “这个念规个有些困难,毕竟纳顿大人还没完全控制大局”

    “这是你们干查家的事情,与我没有关系,总之一是见到三小姐,一是叫纳顿立下凭据,否则我就把奥斯曼送到帝东或帝北。”

    穆特也开始烦厌,道:“少将军在要胁白狼军元帅吗?”

    只听到强尼冷笑一声,说:“我们神之一族怕过谁?我再给你们五天时间准备,否则一切拉倒。”

    听到这里已经足够,我拉拉小芷的袍子一起沿著来路走,原本以为攻打华多哥是件简单的事,岂知竟涉及到白狼军的夺权事件,现在最重要是想办法联络破岳,想到此点我的头变两个大。

    “小芷好啊,原来你是千查家的千金。”

    法南兰芷歉意说:“小芷不是存心隐瞒,只是未清楚先生的心意前不敢表露,可是我真的不认识强尼。”

    在小芷屁股上打了一掌,我笑问道:“小芷从实招来,听穆特的话,帝国西部发生了大事件,为什么奥斯曼要逃离西部?拉迪克侯爵为何不阻止家族的动荡?”

    小芷脸红说:“在个多月前,凡迪亚和伊洛夫两位皇子同时派出使节,要求爸薇前赴他们的领土谒见,这可让爸爸感到为难。约半个月前,迪矣里传来消息说爱珊娜平定叛乱,爸爸以守备边界为由婉拒他们的邀请,可是纳顿大哥串通凡迪亚,趁爸各带兵到两界山巡察时,打开通路让帝中军进驻霍尔城,借大皇子的兵力夺去爸爸半浓“狼王兵符”,更将爸爸孤立于两界山,二哥因不服大哥,所以偷取了另半边兵符,带著我潜逃帝北求救,最后就遇上了先生。”

    根据武罗斯特传统规定,国王登基需要有两位大贵族见证,我们国家只有四名去贵族,其中赫鲁斯肯定不会帮他们,威廉亲王是帝东贵族的女婿,一定支持二皇子。

    剩下我和拉迪克,凡迪亚硬是要娶安菲,已经笃定我不会支持他,所以他一定要拉拢干查家,否则拱手让伊洛夫登位好了。

    帝国西部首府霍尔城,就是干查家族的发源地,两界山则是帝国与迪矣里的边防重镇,可是我没有听过“狼王兵符”遂问道:“狼王兵符是什么?”

    小芷说:“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狼王兵符”是我们家族自古相传的认证物,听说白雪苍狼军号称帝国最强骑兵,好像是跟它有关系。”

    “哦,那极可能是神器,而且是军用神器。”

    回心一想值三千金币的不是奥斯曼,而是奥斯曼收藏的兵符才对。不过兵符并不在奥斯曼身上,否则一早被搜出来,我望向小芷,她摇头说:“我不知道二哥将兵符收在哪里。”

    “无论如何,先救你哥哥再打算。”

    重返十字路口,我向著有灯光的方向走,红灯区龙蛇混杂,比较方便我们藏身。

    一边走路一边思考全娱局势,因为我军欠缺攻城器具,要攻克华多哥城只能依赖偷袭,原本打算模清楚华多哥城的城防后,带领黑龙军团攻城,只要策划得宜,以我们兵力的差距可以一举占领华多哥。不过我没有想到华多哥城有白狼军当援兵,要是发动突袭可能出现变数。

    犹幸华多哥城和白狼军各怀鬼胎,他们亦不知道我们在旁虎视眈眈。

    “咦,先生为何奸笑?”

    “多事!”

    敌人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是最大优势,只要小芷在我这里,纳顿根本交不出人,要是强尼不肯让步,穆特将会被逼采取强硬手段。依我刚才观察,强尼不是善男信女,他们火拚的机会很大,我方将可以坐收渔人之利,到时城池、金币、宝物和奥斯曼通通落入我手,喳喳喳喳

    “哇,先生你笑得很可怕。”

    “要你管!”

    联络破岳是头等大事,我必须将城内情况通知他,不能让这良机白白溜走。可是强尼刚刚跟穆特不欢而散,城防会因此而加强,再溜出城外很容易被发现,一时之间跟我军的联系皆中断,苦!

    小芷的肚皮发出咕噜声,她摸摸肚子说:“我们现在要到哪里?可以吃点东西吗?”

    我将从树林带来的最后两片野菌给小芷,跟她赶了一天路,最少也要找个好地方睡觉,走不多远已听到吵杂声响,前方果然是一个市集。看看我们一身打扮,一个穿剑士服,一个穿链金术士袍,多少都会惹人注意。吟动亚空间咒语,可是咒术座标的位置竟然出现真空反应,我的表情立时变成“闇”放在亚空间房内的备用钱居然用光了刘自从出海到珍佛明后,直至现在我都没有回家,当然也没有补充金钱到亚空间密室,用光了亦不出奇。

    早知道就不叫破岳扮山贼,应该叫他扮采花贼(破岳:我汗!现在连一个铜币都没有,难道堂堂北方首富亚梵堤大爷要衰到睡街边?

    小芷摇摇我手臂,问道:“先生,你怎么在发呆?”

    真是应证了坊问的说话,男人不为女人烦,就是为了金钱烦,我望了一眼猫咪似的小芷,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加倍努力赚钱。小芷眼珠一滚,说:“先生在烦恼钱吗?”

    “呀,居然被你悉穿?”

    小芷忽然把一些东西塞入我手,说:“先生看著办吧。”

    打开手掌,赫然见到一颗耳环,在真金下镶了一卡重的钻石。这枚钻石最少值四、五金币,足够我们舒舒服服过五天,不过太奇怪了,我们的财物早被破岳洗劫了,昨天我们还光脱脱一丝不挂,这颗钻石从何而来?还有些黏黏的?

    我好奇问道:“你这粒钻石藏在哪里的?”

    小芷的面孔染红,低下头没有回答,这才让我想起女人天生有两个藏东西的地方。昨天我们干了不下十次,这个小耳环莫非藏在

    “喂喂,你明明有两个空位,怎么只藏一粒,哎呀?”

    脚被小芷狠狠踩了一下,痛楚使我忍不住叫嚷起来。不过这一踩却让我捕捉到一些事物,我催鼓著脑袋活动,小芷一介女流也能想方法应付危急,难道我这个天下军师就想不出办法吗?

    忽然问我掌握到一个联络破岳的办法!

    在华多哥城静静住了四日,这四天城内十分平静。

    坐在旅店小房的中间,我穿起链金术士袍般膝坐著进行冥想,地板画了一个大地系的地精集阵,阵外点了八枝腊烛,每两枝腊烛之间隔著一个水杯,在我身前放了一个银色水盆,盆里和水杯同样注满清水。

    小芷胆心地道:“先生,不如先休息一会吧。”

    我徐徐摇头,一言不发继续冥想,地精集阵将精气缓缓凝聚,再传进我的身体内。这个地精集阵是初阶魔法,可以回复施术者的精气,不过回复速度并不快,故此我才满身是汗。

    召唤术本身分成超阶、高阶、中阶、初阶四类,超阶以神魔级为召唤对象,使用者就是神谕使了,高阶是强大的龙族或同级生物,中阶是一般妖怪或魔兽等,初阶就是史莱姆、淫兽之类。别以为初阶就没有用,细小的召唤兽能力虽然低微,但却能胜任侦察、追踪和通讯的工作。

    自从通用魔法开始流行,召唤术也慢慢降低使用率,很多有心修行的人都宁愿选择通用魔法,也不会花心思学召唤术。这个我能够理解,当个**师何等威风,泡妞也会轻松,去学召唤术做个小小的斥候或通讯使?开玩笑吗?

    可是我现在就做这种蠢事。

    为了应付现在的情况,我第一次尝试利用淫兽进行通讯和侦察,甚至可能是几百年来第一次有傻瓜做这种事。

    利用淫兽作侦察,我以前也有试过,不过只局限近距离进行,而现在却扩大至城外三哩范围,搜索有没有白狼军的踪迹,此举比我想像中辛苦很多。根据我过往所读过的召唤术书籍,可以透过聚集精气的魔法阵进行补助,以魔力作为支柱,以精神作为桥梁,跟召唤兽保持沟通,可是当召唤兽跑到几哩以外,要维持精神沟通简直痛不欲生,我原本放出三十几只银钉虫,结果到现在只能控制其中四只,但精气已经支持不了,整个人感到脑晕眼花。

    归根究柢银钉虫是用来调教奴隶的,勉强做侦察工作自然不容易,这点可能要跟美隶研究如何改良。

    与破岳通讯难不到我,在我的淫兽中有一条特别自主,可以应付突发情况的,它就是淫缚缎蛇。我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在一众淫兽中,只有淫蛇在召唤之后可以自由活动,这点关系到它本身的智能。召唤兽的智力越高,越不需要主人花力量进行沟通,本来在近距离我没有留意,但现在却有很深体会。只要我交代清楚任务内容,即使切断精神桥梁跷起脚睡觉,淫蛇仍有能力完成任务。

    这几天就是派淫蛇爬出城外带信给破岳,唯一让我烦恼的,就是要向这条贱蛇威逼利诱,它才好不愿意走这几趟。毕竟淫蛇是调教女奴用的,不是做粗重杂役的,这点也要跟美隶商量,要怎样才能捉住它的痛脚。

    搜索范围再扩展半哩,银钉虫有两只自动中止召唤,仅剩下最后两只。突然腊烛摆动,杯里的水在共呜,表示银钉虫的心情十分紧张。盆中清水出现了反应,蒙蒙倒影中看见有一支骑兵队伍,全体穿著白边银甲,骑兵后方还有一辆攻城车,隐藏于一个十分隐蔽的小山谷内。此为银钉虫透过精神桥梁传到盆中清水的实况,辛苦了四天,终于确认白狼军果然有后援。

    不只是我看见,小芷也看得见,她好奇问道:“玄光术州”受到她的影响,原本已经勉强的精神连接即时中断,倒影中的景象亦皆消失,我长叹一口气说:“我又不是水系法师,怎会懂得玄光术。”

    玄光术是一套水系魔法,是一种以精神窥探敌情的神秘法术,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更不清楚个中原理,主修水系魔法的百合或许会知道。小芷道:“刚才看见的就是白狼军!天啊,他们来了多少人?”

    使用召唤术后我全身乏力,索性躺在地上说:“不多,只有一万骑兵而已。”

    小芷整个人呆住了,惊讶道:“一万?”

    华多哥城有一至二万守卫,白狼军则有一万,要是枢枢可以解决问题,相信穆特孑詹生戴玫撼,可惜我涸性是唯恐天下不乱,怎可以翻他们好遇。撑剐才跟舒蠢的位置,白狼罩潜伏砂西北偏西豹三哩半,只要将清报交洽波居,归及沈”刁子找可义彗不会主动攻城,可惜我个性是唯恐天下不乱,怎可以让他们好过。据刚才银钉虫的位置,白狼军潜伏于西北偏西约三哩半,只要将情报交给破岳,明天就有好戏可以看了。

    第六话引虎驱狼

    天空乌云密布,开始暴风雨的先兆,我以一双冷眼远眺华多哥城的大街,帝南的子民浑无所觉地干活。

    经过四天的练习,我已经掌握到更高深的淫兽使用技巧,同时派出二十只银钉虫在城西进行监视。以我现时的能力,侦察范围大约是三哩多一点,要是留在城中我有信心可以操控得更好。

    傍晚时候,在城门将要关闭前水盆出现倒影,接著每个水杯的杯边也出现多个影象,穆特带著五百名骑士从城西进入,城西的守兵略为查问后,将一封信件交给穆特,后者看信后将之撕毁,带著从人向北边走。

    这条路绝对不是上次那一条,他们已经改变了见面地方,幸好我早有准备,派出大批兄弟监视,否则难以追踪他们。确定目的地后收回所有的力量,配起马基焚向小芷道:“我现在去救你哥哥,记住不要离开这房子。”

    小芷趋前向我的脸孔轻吻,道:“无论成功与否,小芷十分感激,祝先生一路平安。”

    轻捏她的脸蛋,我离开小屋向大牢出发。穆特正要跟强尼交易,成功与否谁也说不准,他们一旦交易成功,白狼军自然含偏助神之一族,我的全磐舒叠亦含告吹。

    可是他们都不安好心,强尼以焉穆特手上有法南葡芷,穆特亦知道奥斯曼在强尼手上,要破壤他们的好事其育很筒罩,只需一撰他们登现封方原来没有等嫣,他们定必狗咬狗骨。

    现在小芷在我手上,剩下是潜入撤中救出奥斯曼,最俊是打阴城束大阴放黑能罩入城。

    檬跟舒蠢打探的情报,大牢就在苹多哥的西南遏,而我馥察此城的兵力配置援登现,哈申主要鱼青封外防移,城内雨寓守兵都锡他筋度,强尼的日常工作是负青城内的保安,部下豹有雨千爵人,以步兵焉主要兵力,富中包括了大牢的撤卒。不遇今天的街上没怎磨看晃巡耀兵,明颖是强尼稠勤人手防止穆特登靴,逼亦正好合我心意。

    甫踏足蓝撤所在的小半山,忽然听到一阵急速的敲撞声,适是劫狱或越撤的警报。

    奇怪,我都没到监撤已经有了警报?

    突然惊见监狱门前人马杂杳,一方是灰衣绿裤的狱卒,他们手持木盾和长棍,约百多人死守在狱门之前。另一方是雪衣红巾的武者,人数亦是两百多,他们以阔剑为武器。

    两边在人数上势均力敌,不过白衣兵团的武技高于狱卒,狱卒只能凭藉门口防守。

    我不由大皱眉头,原本打算偷偷潜入监狱救人,跟奥斯曼会合法南兰芷,才跟城守玩捉迷藏,现在跑出这一堆人,我的全健大计完全泡汤。一名蓝衣的肥胖男子领著数十名狱卒,在监狱的了望台出现,大喝道:“来者何人!”

    又是例牌对白。

    依我估计他应该是狱长,然而白衣兵团没有理会他,继续向监狱大门冲击,我不禁止步旁观,这班白衣人不是穆特的手下,就是奥斯曼的同伴。大部分的百姓争相走避,仍有一些胆大的在观看,但是谁都不敢靠近监狱。

    眼见白衣人勇不可挡,狱卒们很多已倒在地上,胖汉向手下道:“石灰!”

    了望台上的狱卒向监牢大门撒下石灰,一时间白烟纷飞,白衣人的攻势缓和下来。白衣人中有几名取出火器,向了望台上做出还击,火器打在屋檐和栏杆上,点著的燃油沿建筑物焚烧,这次换成狱卒们撒退。

    了望台著火,狱卒们瞻气丧失,白衣人一口气攻进监狱内。

    长街的另一端传来马蹄声,一支骑兵越走越近,他们穿著南方军的正规军服,为数达五、六百人,大概是接到警报赶来支援。骑士发出吆喝,街上的百姓已经走个精光,骑士们发现监狱被攻破,遂将大门重重包围,一枝枝弓箭对准了门口。

    我开始头晕了,这样子怎带走奥斯曼?

    大门前赫然出现奥斯曼的身影,他把长剑架在肥狱长项上,以狱长做挡箭牌押出大门。久没见面的奥斯曼瘦了一圈,面色带著疲惫,不过他凌厉的眼神依旧没变。白衣武士跟在奥斯曼身后,他们同样押著一批狱卒,现在可以确定他们是奥斯曼一方的白狼军士。

    为首的骑士长策马前行两步,怒喝道:“放开狱长弃械投降,否则格杀勿论!”

    奥斯曼冷冷一笑,以野兽一样的凶狠目光盯著众骑兵,说:“有种试试发箭!”

    白狼军以奥斯曼为首绕成一个圆型,押住狱长及狱卒缓缓前行,骑士们的弓箭仍然对准白狼军,但迟迟不敢发射。气氛变得紧张,要是有哪个骑士不小心误发一箭,将会是双方浴血大战的结局。

    马蹄声再次响起,再有数百骑士加入支援,奥斯曼的面容变得谨慎,骑士长恃著人多势众,道:“奥斯曼,你们没有办法逃走的,放开狱长及狱卒们,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奥斯曼狠狠道:“呸,怕死的不算白狼军!”

    华多哥骑士的兵力已聚集接近一千,相对于奥斯曼的白狼军四倍,而且此处是人家地头,即使白狼军可以救出奥斯曼,要逃出城外亦是难如登天。双方变成对峙之局,但是时间耗得越久,华多哥骑兵越有优势,再闹下去我也不晓得怎样收拾。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奥斯曼一方越加不安,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华多哥骑士的人数没再增加,而且骑士长的面色居然不比奥斯曼好多少。一个念头掠过心坎,我本能地向四周张望,穆特一定有奸细潜伏附近,劫狱之事他可能已经知道。

    哈申以防万一,他早将城中的兵力集结于城西关卡,以防穆特抢入城内劫走奥斯曼,所以没法再派骑士保卫监狱。

    城西忽然再发警报,而今次的声音有别于刚才,这是一连串急速而且响一兄的警报,全城每个角落都能听到。不只是警报,在城北更发出爆炸巨响,一条又长又窄的烟雾伸延空中。

    我心中暗笑,穆特发现有人劫狱,他跟强尼的交易已经拉倒,不单只通报白狼军攻城,而且双方亦在城北交手。

    奥斯曼一方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啥事情,不过那名骑士长面色骤变,他显然估到形势,向手下道:“包围监狱,不要让他们走脱。”

    被称为帝国最勇猛骑兵的白狼军攻城,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城东的警报越来越急劲,战马的蹄声响遍整个东区,城东泛起了范围很大的白烟,跟城北的长长黑烟相映成趣。

    白狼军开始攻城了,而且他们一定有带攻城用具,否则不会如此快起烟尘。

    骑士长带领一半人离开,留下另一半人组成月型围住监狱,誓将奥斯曼等人困死此地。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嘴巴居然忍不住奸笑,既然今天如此热闹,那就索性送给华多哥城毕生难忘的一天。准备多时的爆破箭射出,被炸的一方当然是华多哥骑兵,骑兵和战马被炸个支离破碎、血肉横飞、儿童不宜。

    区区一枝爆破箭杀伤威力有限,最多不过炸死几十名骑士,但是糊里糊涂受到偷袭,一团团血肉从天洒下来,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华多哥骑士会不恐慌。

    另一边的白狼军亦被巨变吓呆,傻傻望著炸开的空位居然不懂走。

    骑兵们乱作一团,弓箭也乱放一团,有的射向白狼军,有的射向附近建筑物,更有部分射进自家的骑士,场面乱上加乱。

    白狼军押著狱卒挡住箭,奥斯曼首先回过神来,大喝一声带著众军士向前冲。

    华多哥骑兵毕竟是正规军,他们很快重组阵形,纷纷取出长矛准备跟白狼军近身战,但我再射一次爆破箭,他们的攻势立即瓦解。

    我从小巷中步出,向奥斯曼道:“这边!”

    奥斯曼见到是我,两眼即时放光,毫不犹豫率众道:“兄弟们,跟我走!”

    我和奥斯曼向著城东走,爆破箭吓得骑兵们不敢追上来,奥斯曼问道:“提督为何在这里?是因为舍妹向你求救吗?”

    “这个问题等会再答,你的兄弟全都在这里?”

    奥斯曼道:“在城外还有一千人接应。”

    我一拍他膊头,笑道:“那我比你多一些,我这边有四万骑兵等著里应外合。”

    奥斯曼大惊,说:“四万?”

    “有趣吧。”

    奥斯曼望一眼起烟的西边,点头道:“我就奇怪是谁在攻城,原来是提督的部下,但为什么我们倒转方向走东边?”

    我再也忍不住大笑,惹来奥斯曼和其他白狼军士的愕然,拍一拍手掌笑说:“我的骑兵还在城东外纳凉,现在攻城的是穆特那一万白狼军,跟我毫无关系。”

    奥斯曼等人张目结舌,谁也说不出半个字,我继续笑道:“今天华多哥城好不热闹哉,白狼军在东边攻城,穆特和强尼两派人马,应该在城北展开追逐战,整座监狱也被我们烧个通红,哈哈哈哈哈真爽呢!”

    带著奥斯曼经过市场,平日熙来攘往的大街已然萧条,我向其中一座小屋拍门。

    门打开,法南兰芷就在大门之内,她一见到奥斯曼立即扑上去,抱著后者连喊两声:“二哥!哥!”

    奥斯曼眼睛一红,抚著妹妹的长发道:“对不起,小芷,二哥让你受苦了。”

    喂喂,现在可是十万火急,先逃出去再**吧。

    奥斯曼轻轻推开小芷,道:“小芷你做得很好,没想到你一个小女孩,竟能够带亚梵堤提督前来,你比二哥还厉害呢。”

    法南兰芷笑道:“没什么,只要是为了二哥咦?二哥等等,他是他是”

    我站在一旁眯著眼睛傻笑起来。

    知道有强援在后,白狼军士气如虹,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向东走,沿路没有任何人阻挠我们,简直连猫也看不见一只,全城尽是闭门哭嚎,走没多久已见到城门口。

    驻守城东的士兵早严阵以待,二十多个木栅栏挡在门前,每个栅栏都有一排八条木刺斜斜突出,士兵则准备好藤盾和长矛,人数约在五百之问。

    守门的兵哥喝道:“来人止步!”

    奥斯曼干查乃白雪苍狼军新一代的猛将,这几天被屈在狱中受了一肚子气,他挥动手中染血的长剑,浑身透出杀气,反喝回去道:“挡我者,杀无赦!”

    其实见到我们两百人跑来,傻的都知道不是善类,守门兵全体紧握手中的长矛,稳守在木栅栏之后。我拉住正想冲关的奥斯曼,低声道:“拖延时间。”

    奥斯曼微微一愣,回首望向西边,烟尘比刚才更加浓烈,连城东亦隐隐听得见喊杀之声。

    穆特为怕我们逃脱,他一定会加紧攻城,而哈申也会调派人手防卫,我可乐于拖延时间让他们鬼打鬼。

    白狼军布出阵形,但奥斯曼没有命令进攻,我们反而向后移,占用附近的民居歇息。

    我们毕竟只有两百人,东门守军见我们撒退,自然不会做出警报,但仍然紧张地守在门关前。

    休息了二十分钟,部分白狼军忽然带著兵器涌出民居,原来一支步兵从西北边赶过来,为首的正是强尼。

    奥斯曼吹起长哨,领著白狼军占住长街,强尼的步兵停在我们两百步前一列排开。由于建筑挡住强尼后方,我们猜估不到对方人数,但我相信不会太多。强尼一马当先趋前道:“手下败将哪里走!”

    奥斯曼“呸”一声吐出口水,行前说:“无耻小人!要不是下迷药,以你的三脚猫本领可以捉到本少爷?”

    强尼血气方刚,而且在手下面前,不打这一场如何下台?他二话不说从侍者手上取过一对铁槌,独自向我方逼近,他向奥斯曼抛出一只手套作挑战。奥斯曼看著地上的手套眯起眼睛,点点头拿出长剑,龙行虎步走过去,跟强尼只有二十步差,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背后一阵骚动,原来守在城门的士兵看见少城主前来,竟然离开城门过来夹击。

    数百多名守门兵围住长街出口,一时之间我们陷入被包围的困局,然而我却暗暗般算,跟破岳约好的时间快到,在黑龙军到达前要先引开守兵注意。

    法南兰芷紧张起来,她搂住我的手臂,问道;“对方很多人,我们会不会有事?”

    强尼眼角扫到小芷,他忽然大喝道:“你这小子是谁?干嘛跟干查小姐这么亲热?”

    我趁机会搂住小芷,手掌在她的肚皮和**间游走,笑道:“我是她的男人,我们热亲关你屁事啊!”

    在众目睽睽下被摸,以小芷的性格当然不愿意,但她知道我存心激怒强尼,为了帮奥斯曼她即使脸红亦只好任我轻薄。强尼见状果然大怒,然而他还没有机会说话,奥斯曼的剑已经杀到。

    强尼虽然激动,但警觉性仍然存在,他后退半步仅以一寸之差让长剑在鼻前划过。不过听某位写作高人说,高手交锋一旦落入下风就很难平反,而强尼就陷入这个局面。奥斯曼的剑较轻,强尼的铁槌则是重型武器,所以前者必定要以速度压制后者。

    不愧白狼军的菁英剑手,“白狼王”拉迪克的儿子,奥斯曼幻化出多道剑影,水银泻地般从铁槌间渗进强尼的空隙,旁人看去也会眼花缭乱。

    剑刃撞上铁槌的长柄,两边的兵器发出连串火花,叮叮当当的煞是悦耳。在奥斯曼的攻势下,强尼被逼后退二十多步,白狼军当然是为前者欢呼。强尼忽然止步还击,完全不顾胸前的长剑,铁槌打横向奥斯曼的太阳穴撞去。

    虽然对方是敌人,不过强尼的策略值得称赞,他明白继续退守只会让奥斯曼气势更盛,故此来一招玉石俱焚搏一搏。不过在劣势下反击,当然要付出代价,虽然奥斯曼的确避闲铁槌后退,但在退后前仍凭优势在强尼的胸甲留下剑痕。

    剑体虽然没砍进甲内,可是剑力仍然震得强尼嘴唇转白,不过这一剑捱得算有价值,可以给他重新组织攻势。小芷讶异说:“强尼那件是什么铠甲?二哥的臂力可以一剑斩断大树,没理由会斩不进去。”

    虽然法南兰芷是干查家千金,但白狼军士仍不禁叹气摇头,因为她对兵器真的一窍不通,我笑道:“拜托,你二哥的剑只是在监狱里检来的破烂,能够震伤对方已经很不错。”

    强尼重起攻势,他两个铁槌犹如两颗流星围绕他身边飞;奥斯曼脊骨挺直,他知道接下来才是真章,长剑刺出,但却不是硬碰两个大铁槌,而是以游击方式刺在铁槌上。

    城西进行攻城战,城中央的火势越来越猛烈,而城东亦上演两名年轻少将的生死对决。两将在长街上激战三十回合,双方士卒都看得痴迷,小芷靠近我身躯,说:“强尼好像比二哥更厉害,二哥不会输吧。”

    我搂住她的香肩道:“你搞错了,奥斯曼的武技绝对在强尼之上。”

    小芷不解道:“可是我看二哥打得很辛苦。”

    “当然,华多哥城与肯肯城接邻,此处的武士自然拥有优良装备。反观奥斯曼只有不趁手的烂剑一把,破衣一件,他连八成的实力也使不出来。”

    跟在我们后面的白狼军士暗暗点头,对我的分析深感认同。

    强尼那件铠甲是高级货,他才敢用胸口来喂剑,相反奥斯曼穿的是囚衣,被打一槌不死也会重伤,所以奥斯曼根本不能放心进攻。这还没计算奥斯曼在狱中折腾多日,体能亦不是十足状态。

    小芷忧心道:“那么怎办?提督可以帮二哥吗?”

    “他们是公平决斗,我这局外人不能插手。”

    小芷眼红红道:“可是这样下去”

    我摸摸后脑道:“其实要帮你二哥也不是没办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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