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小小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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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认为他不过总角之年,就已得了父祖台风之精髓,有望成为京剧界未来三十年的扛鼎之人。
顷刻间,便以艺名“小小余三胜”之名,响彻大江南北。
到了三十年代。
余叔岩已经誉满京华了足足半个甲子,是北方戏剧艺术的超级大家。
先与梅兰芳梅老板一起挑起了裕群社的大梁,又后和杨小楼共创了双胜社,并且又以余派创始人的身份,和梅兰芳在京城成立了国剧协会。
此时正是他声名最闪耀四海的时候,可能让余先生读报纸时,自己都会感到啼笑皆非。
身为天底下有数,一场堂会动辄上百大洋的大角儿!
那个在报纸上被和他并称为,北余南曹,南画北腔一时喻亮的“南曹”……
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子。
不过。
报人把一个小娃娃,竟然抬到和余大家比肩的地步,在戏谑玩笑之余,也是有原因的。
两个人的出生传承,确实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
按旧时候的规矩来算,比起余大家,甚至曹轩没准要更显赫一些。
职业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
不过在当时的评价者们看来,余叔岩是名伶之孙。
而曹轩是新安曹氏出身。
他是乾隆、道光,嘉庆三朝的宰相、书法艺术家,有清一代八位谥号“文正”的名臣中的汉中堂曹振镛的远房侄玄孙。
当然,其实这层冷门关系并不比当时民国报纸上调侃张爱玲炫耀家世的名言——“太平洋里演死一只鸡,上海人吃黄埔江的自来水,便说自己喝过了鸡汤,八干子打不到个亲戚。”来的近多少。
真正改变他命运的,是他的老师。
谭鑫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收了余叔岩做为徒弟。
而受家人故交所托,曹轩从他刚刚出生下的第一年不足岁的时候,就在襁褓中,举行了拜师礼。
被南方画宗的掌门人摸着脑袋,告诉世人——
“这个孩子,便是我这一生的关门弟子了。”
非常人有非常之举。
余叔岩八岁扛角。
而那位绘画大宗师在赈灾会上,将曹轩的一页线描小像送上义卖台,然后重新又拿回了小像,从怀中掏出了一封写着“伍万元整”的央行现金支票,投入捐款巷中,对着全场的大师们说出,“我的弟子,等他二十年,这一幅画便值5万元”的时候。
曹轩才年仅五岁。
举世皆惊。
不惊也不行。
老爷子这事儿干的太酷,太他娘的有艺术家气质了,堪称民国年间搞行为艺术、市场营销的典范。
整整五万元。
同样是激励晚辈。
人家画宗巨擘就是巨擘,大宗师就是大宗师。
出起手来真是又高又硬。
不同凡响。
这可比顾老头抠抠搜搜,掏出500美刀来买孙子人生中的第一幅画,高了何止几个维度的逼格。
这张支票,面值大约相当于如今的400万元左右,价值两辆当年最时髦的劳斯莱斯或者别克世纪豪华轿车。
鲁迅在北大教书,一年到头的收入也就4500到4800法币的样子,这已经是知识界的高薪了,当年齐白石老人初来北平闯荡,在琉璃坊卖扇面,画一幅扇面收费不到十元。
还有的是人嫌太贵。
老先生为了给自家宝贝关门弟子撑场面,为了雏凤初鸣的第一声脆响,“叮”的够嘹亮。
抬抬手。
就是迅哥儿十年的薪水,白石老人五千幅扇面,扔出去了。
以此想来。
当七十年以后,唐宁二十岁的年纪在魔都双年展上出道,斩获金奖的时候,曹老爷子开心的直接从英国定了辆进口跑车送给自家徒弟。
并非是多么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这玩意都是遗传。
都是些拿钱不当钱的主儿。
余叔岩先生再如何是戏剧大家,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的演出,唱堂会,说句不好听的,还真未必能挣到五万元。
所以这个“北余南曹”的说法,听上去有些让他无言。
却并不憋屈。
神童曹轩,也算一夜之间,就彻彻底底的出了大名。
张爱玲说——出名要称早,曹轩出名已经早无可早了。
再早,就要早到娘胎里去了。
名头传播速度之快,营销成本之高,被市井小报提及次数之多,提及“五岁五万,岂不不是百岁百万”的闲话之热络。
半个世纪后4岁便成了香港荔园红角的童星的梅姨梅艳芳,比较起来,恐怕也只能在那里甘败下风。
余大家还很大度的抱起曹轩,在记者镜头前照了一张相,用以做栏目封面。
江南筹款会后,余大家返回北平,津门等地巡演。
而曹轩的师父则带着他继续南上。
沪上风气开放,又纸醉金迷,南来北往的客商都汇聚于此,是整个远东的贸易枢纽。
它像是一支31.8平方英里的巨大花瓶,世界的美丽与丑恶,国家的兴旺与衰败,皆交错插于其间。
沪上与北平,便是牵动整个民国文艺风云的两只风眼。
想要做下一代画宗的接班人,终究要看能不能在魔都站的稳脚跟。
人人都想间间这位一幅画能换两套三进院子的天才神童,到底是不是真的长着三头六臂,是画圣转世。
有游手好闲者在他住宿的酒店日夜等待,只为得睹真容,却泼林来上海新光大舞台的时候,观看完《火烧红莲寺》的台本,听到报纸上的段子,曾特地提出,想要见见这位艺术天才,金融家埃利·嘉道理爵士邀请他去新建的浦东豪华酒店赴名流晚宴。
连诗人徐志摩的父亲,刚刚经受了丧子之痛的晚清实业家徐申如,读了报上的评论后,都有些触景生情,动了请他去家中喝咖啡的念头。
神童曹轩,甚至因此成了魔都当地的一种奇特的文化现象。
因为想要目睹曹轩真容的好奇的沪上市民实在太多,商人们发现了其中的商机,新安百货大楼的东家,为了替即将新开业的百货大厦聚笼人气,提高社会知名度。
特地重金聘请的曹轩师徒光临店面,在门前的露天为了画像一旬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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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刻间,便以艺名“小小余三胜”之名,响彻大江南北。
到了三十年代。
余叔岩已经誉满京华了足足半个甲子,是北方戏剧艺术的超级大家。
先与梅兰芳梅老板一起挑起了裕群社的大梁,又后和杨小楼共创了双胜社,并且又以余派创始人的身份,和梅兰芳在京城成立了国剧协会。
此时正是他声名最闪耀四海的时候,可能让余先生读报纸时,自己都会感到啼笑皆非。
身为天底下有数,一场堂会动辄上百大洋的大角儿!
那个在报纸上被和他并称为,北余南曹,南画北腔一时喻亮的“南曹”……
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子。
不过。
报人把一个小娃娃,竟然抬到和余大家比肩的地步,在戏谑玩笑之余,也是有原因的。
两个人的出生传承,确实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
按旧时候的规矩来算,比起余大家,甚至曹轩没准要更显赫一些。
职业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
不过在当时的评价者们看来,余叔岩是名伶之孙。
而曹轩是新安曹氏出身。
他是乾隆、道光,嘉庆三朝的宰相、书法艺术家,有清一代八位谥号“文正”的名臣中的汉中堂曹振镛的远房侄玄孙。
当然,其实这层冷门关系并不比当时民国报纸上调侃张爱玲炫耀家世的名言——“太平洋里演死一只鸡,上海人吃黄埔江的自来水,便说自己喝过了鸡汤,八干子打不到个亲戚。”来的近多少。
真正改变他命运的,是他的老师。
谭鑫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收了余叔岩做为徒弟。
而受家人故交所托,曹轩从他刚刚出生下的第一年不足岁的时候,就在襁褓中,举行了拜师礼。
被南方画宗的掌门人摸着脑袋,告诉世人——
“这个孩子,便是我这一生的关门弟子了。”
非常人有非常之举。
余叔岩八岁扛角。
而那位绘画大宗师在赈灾会上,将曹轩的一页线描小像送上义卖台,然后重新又拿回了小像,从怀中掏出了一封写着“伍万元整”的央行现金支票,投入捐款巷中,对着全场的大师们说出,“我的弟子,等他二十年,这一幅画便值5万元”的时候。
曹轩才年仅五岁。
举世皆惊。
不惊也不行。
老爷子这事儿干的太酷,太他娘的有艺术家气质了,堪称民国年间搞行为艺术、市场营销的典范。
整整五万元。
同样是激励晚辈。
人家画宗巨擘就是巨擘,大宗师就是大宗师。
出起手来真是又高又硬。
不同凡响。
这可比顾老头抠抠搜搜,掏出500美刀来买孙子人生中的第一幅画,高了何止几个维度的逼格。
这张支票,面值大约相当于如今的400万元左右,价值两辆当年最时髦的劳斯莱斯或者别克世纪豪华轿车。
鲁迅在北大教书,一年到头的收入也就4500到4800法币的样子,这已经是知识界的高薪了,当年齐白石老人初来北平闯荡,在琉璃坊卖扇面,画一幅扇面收费不到十元。
还有的是人嫌太贵。
老先生为了给自家宝贝关门弟子撑场面,为了雏凤初鸣的第一声脆响,“叮”的够嘹亮。
抬抬手。
就是迅哥儿十年的薪水,白石老人五千幅扇面,扔出去了。
以此想来。
当七十年以后,唐宁二十岁的年纪在魔都双年展上出道,斩获金奖的时候,曹老爷子开心的直接从英国定了辆进口跑车送给自家徒弟。
并非是多么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这玩意都是遗传。
都是些拿钱不当钱的主儿。
余叔岩先生再如何是戏剧大家,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的演出,唱堂会,说句不好听的,还真未必能挣到五万元。
所以这个“北余南曹”的说法,听上去有些让他无言。
却并不憋屈。
神童曹轩,也算一夜之间,就彻彻底底的出了大名。
张爱玲说——出名要称早,曹轩出名已经早无可早了。
再早,就要早到娘胎里去了。
名头传播速度之快,营销成本之高,被市井小报提及次数之多,提及“五岁五万,岂不不是百岁百万”的闲话之热络。
半个世纪后4岁便成了香港荔园红角的童星的梅姨梅艳芳,比较起来,恐怕也只能在那里甘败下风。
余大家还很大度的抱起曹轩,在记者镜头前照了一张相,用以做栏目封面。
江南筹款会后,余大家返回北平,津门等地巡演。
而曹轩的师父则带着他继续南上。
沪上风气开放,又纸醉金迷,南来北往的客商都汇聚于此,是整个远东的贸易枢纽。
它像是一支31.8平方英里的巨大花瓶,世界的美丽与丑恶,国家的兴旺与衰败,皆交错插于其间。
沪上与北平,便是牵动整个民国文艺风云的两只风眼。
想要做下一代画宗的接班人,终究要看能不能在魔都站的稳脚跟。
人人都想间间这位一幅画能换两套三进院子的天才神童,到底是不是真的长着三头六臂,是画圣转世。
有游手好闲者在他住宿的酒店日夜等待,只为得睹真容,却泼林来上海新光大舞台的时候,观看完《火烧红莲寺》的台本,听到报纸上的段子,曾特地提出,想要见见这位艺术天才,金融家埃利·嘉道理爵士邀请他去新建的浦东豪华酒店赴名流晚宴。
连诗人徐志摩的父亲,刚刚经受了丧子之痛的晚清实业家徐申如,读了报上的评论后,都有些触景生情,动了请他去家中喝咖啡的念头。
神童曹轩,甚至因此成了魔都当地的一种奇特的文化现象。
因为想要目睹曹轩真容的好奇的沪上市民实在太多,商人们发现了其中的商机,新安百货大楼的东家,为了替即将新开业的百货大厦聚笼人气,提高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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